【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15日讯】 辽南的新兴城市瓦房店,是中国轴承的摇篮和故乡,蜚声中外的瓦房店轴承厂就座落在这里。像其他老年人一样,瓦房店轴承厂的退休工人陈丕阁,在四季明显的气候条件下,尽享大自然赏赐的灿烂阳光,幸福的颐养天年。
然而,怎么也没想到,一生平安顺利的陈丕阁,在晚年竟然为讨要阳光进行了长达三年、至今没有结果的艰难诉讼。如今,陈丕阁老汉依然笃信法律会给予一个说法,他精疲力竭但痴情不改的等待着。
讨要阳光:一波三折
陈丕阁现住瓦房店市北共济街北段194 号楼3 单元205 室,是2000年建造的,于同年竣工入住。2002年6 月底,被告挂靠大连九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陈丕阁所住的194 号楼前承建了196 号楼(前面看是七层,一层为车库,后面看是六层;楼长90米,宽12.5米,高19.05米,扒完后的高度18米;比194 号楼东面长出18米,西面长出2 米)。196 号楼建成影响了陈家所住那栋楼的采光,给他们全家人心理上的极大影响,生活中从此多了重阴影。
陈丕阁是一个较真的人,他找到大连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2002年6 月1 日起施行的“大连市城市建筑物间距及挡日照处理规定”,要求被告开发商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从此开始了讨要阳光的漫长之旅。
2002年9 月9 日,陈丕阁与同住宅楼的其他被挡光用户于去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咨询,找到主管的宋副局长,就 196号楼挡光之事进行投诉。宋副局长说不会挡光,要挡光他负责任。
后来又多次咨询,多次找到宋,宋一直断言不挡光,楼间距符合标准要求。在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投诉未果,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原告只有到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去咨询。
第一次到大连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得到处长的接见,陈丕阁除了对上述大连市政府档有了更深的理解外,更知道了如何计算是否挡光;第二次到大连,陈丕阁的计算方法与结果得到了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认同。
于是陈丕阁在2003年4 月8 日又到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找到刘波局长,把他自己的测量与计算过程和结果(根据我的计算,196 号楼按大连市政府档要求构成挡光,这个是在大连咨询过的)给了刘局长,当场刘就把宋找来,宋看完后,交给任科长,让任科长
算算,一直未果。
不得已,陈丕阁在2004年1 月4 日给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一份书面申请,要求出具一份196 号楼是否挡光的书面答复档。后又经陈丕阁多次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催要,好不容易才在2004年5 月26日得到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书面确认书。此确认书根据测绘与
计算结果,确认196 号楼构成挡光。
几乎接近两年的21个月时间!千呼万唤、朝期夕盼才从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得到这个确认结果。
艰难诉讼:疑窦丛生
依据大连市政府档、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确认结果,2004年7 月13日瓦房店市新华法庭受理此案。同年10月25日,在新华法庭进行第一次调解。
法官问被告人的测绘结果,被告人说不测啦,小事情,房子高多少他就扒多少,但法院得给他些时间。法官问要多少天?被告人说要20天的时间,接着抬腿就准备走。法官叫住被告人,要求在扒完后提供测绘书和瓦房店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确认书。被告人说小事。
20天一晃过去了,被告人没有任何行动。法官给被告打电话,被告称在工地忙,没有时间,又要求再给10天时间。可10天又过去了,被告还是没有行动。法官通知2004年11月28日在新华法庭开庭,而被告却选择在11月28日开始扒房子,结果没能开庭。从此以后,本案陷入法院等待被告出具测绘结果与国土资源局的确认书的漫长时日中,从而一天天耽搁下去。
2005年4 月18日9 时,本案在李店法庭开庭(因为孙的工作调动缘故,所以在李店法庭)。在庭上,原告根据瓦房店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挡光确认书,根据大连市政府档,要求法院参照大连市的最低补偿标准(因为瓦房店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判被告长期给予补偿。被告因其手上有瓦房店测绘院出具的扒后楼房的测绘书,抵赖称楼不挡光,并称如果挡光就补偿,如果不挡就不补偿。按大连市政府的档,没有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确认书,此测绘结果显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不能做为不挡光的证据。
此案被告不能举证驳倒原告的诉讼理由,可此时的被告称其可以拿到确认书,不说何时能拿到,法官竟同意等其拿确认书,没有盯住最终期限,此案又被搁置下去。
2005年7 月11日,陈丕阁找到瓦房店市法院信访办,信访办联系到主审法官,主审法官让陈丕阁在7 月13日到李店法庭去,结果在7 月13日上午,陈丕阁在瓦房店法院遇到了主审法官,被告知,由于忙,所以13日不能去李店法庭了。主审法官表示准备裁定政府不做为(原因是瓦房店市政府没有挡光的补偿标准),说原告可以再拿50元来起诉,状告政府不做为。
因为担心这样是否就将此案的矛盾转到政府那里,从而有可能使本案无法再进行下去,所以陈丕阁随后与主审法官的联系中,称这样裁定恐不合适,主审法官却一直追问是谁告诉说可以“参照大连的补偿标准”。
如果说主审法官准备裁定政府不做为,这对陈丕阁来说是一个意外的话,那么在后来的裁定书中,裁定结果为“中止”就更让陈丕阁感到意外,不可理解,也更不能被陈丕阁所接受了。
经过长达1 年的审理,在陈丕阁的热切期盼中,新华法庭在今年7 月份下达了一份“中止上诉”的裁定书——“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瓦民权初字第977 号”。面对裁定书,陈丕阁疑义顿生,认为本裁定不公。在邪不压正、誓将诉讼进行到底的坚定信心支持下,于2005年8 月3 日分别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七个院长信箱递交了一份对审理有三点疑义的函件,同时向人大法制办致函,以期能介入此案,还弱势群体一个合理的说法。
无奈慨叹:有理也难
享受阳光,天经地义;依法维权,进退两难。有理却打不成官司,让陈丕阁平添了许多无奈和慨叹。本应该平静、和顺的晚年退休生活,被诉讼中暴露出来的疑问搅得心神不宁、寝食不安。
他不明白,为什么要花21个月的时间才可以从瓦房店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拿到挡光确认书?瓦房店测绘院为什么不按大连市档要求测室外地面至屋檐口垂直高度,而是测室内地面至屋檐口垂直高度(室内与室外测绘结果差出0.5 米)?即便如此,所得资料与计算结
果仍构成挡光。
他不明白,为什么宋副局长不经实地查勘,那么有把握敢言不挡光,如果挡光他负责?理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宋局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建筑图纸已经经过宋副局长考究过,如果楼实际上是按照图纸施工的,那么绝对不会出现问题的。可实际上楼是挡光的,而宋副局长不知道。另一种解释是宋副局长不负责任,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小视普通百姓的能力,对我们的咨询不屑一顾,企图敷衍了事。
他不明白,为什么违规建筑的房子扒了就了事?违规建筑的事实和危害的后果已经发生,为什么不按有关法规处罚?为什么敢言出具扒后测绘结果和确认书是“小事”?
他不明白,大连市文件明明规定确认挡光即要补偿,而法院却怎么会看不清这一条?不但不依法裁判,而且去等待被告另一个不合法行为的结果,这个无果的过程还要用在最终的裁定书中作为裁定“中止”的一个依据,为什么这样荒唐的事情都会发生?以后发生的事情及最后的裁定结果,有哪点可以体现出法院是在为百姓、地道的弱者在主持公道呢?
他不明白,在起诉书中要求参照大连市最低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多方法律咨询都称可以参照,被告又没有提出参照有什么不当之处,为什么在新华法庭却说参照大连的标准显系不当?如果不是在明显保护被告,那么新华法庭还能够给出其他什么理由吗?法官追问我从哪里得到的“可以参照”的说法,是何用意,是试探吗?
他不明白,既然早已知道瓦房店市政府没有相应补偿标准,如此裁定结果很早前就可以做出,为什么要拖这么长时间?要裁定政府不做为,进而又裁定“中止”,如果再继续欺骗原告,再给他们些时日,是否还会找出比裁定为“中止”更为对法院和被告有利的结果,只要不对原告有利就行?
退一步讲,单从法院方面,瓦房店市政府没有补偿标准,如果说参照大连的最低标准有问题,法院是以解决纠纷为原则的,而不是让纠纷长期搁置下来,让受害者长期受害下去。
他不明白,法院为什么不愿意尝试让双方协商补偿金额之事?看不出法院有明显地保护被告之意,倒看出法院有息事宁人、讨好被告的用意。
他不明白,被告已同意如果挡光,即给原告补偿,被告最终没能拿出确认书,即宣告被告不得不承认其承建的楼房挡光。为什么法院不依被告在开庭中陈述的意图,却在最终的裁定中意外的裁定为中止?法院有什么难言之隐吗?还是法院的某些人有什么难言之隐?
他不明白,被告对原告,甚或对待法院的态度极其蛮横、傲慢,而法庭却无动于衷,为人民主持公道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庭也如此被践踏,它又怎么能去为人民主持公道呢?法院怕被告什么,还是法院的某些人怕被告什么?
所有以上的为什么,难道就因为被告有什么背景?而原告只是普通退休工人?
法庭的裁定结果,从此“中止”了一个弱者的希望和权力,纵容了侵权者可以长期逍遥法外。这是法院那杆天平称出来的结果吗?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吗?是共产党先进性的体现吗?
………
陈丕阁困惑着,焦躁着。但是他深信,乌云终究遮不住太阳,正义一定会得到伸张。他的决心已定:将诉讼进行到底,讨回公道!
在一个人民的城市里,市民为了那上天普赐、人人可得的阳光竟然需要去讨要,这不能不说是政府主管部门的悲哀;而我们的法律竟然显得如此无奈、无能,不能及时给权益遭受侵害市民一个说法,不知道法官们于心可安?
──原载《维权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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