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10日讯】高智晟律师、徐强律师就高棣死亡事件的善后处理事宜致崇文区人民政府及崇文区教育委员会函
崇文区人民政府及首长、
崇文区教育委员会及首长:
2004年12月8日,发生了11岁的漂亮男孩高棣,在他就读的崇文区培新小学四楼厕所窗户口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恶劣事件,致孩子的父母及其他至亲于无以言状的痛苦境地。但孩子父母及其他至亲的痛苦远未止于此,孩子死亡之后,围绕对孩子死亡事件的责任承担方面发生的一系列持续的恶劣现象,足令任何闻之者齿寒!
孩子死亡事件发生的第100天,正在经受因爱子突然死亡悲惨事件煎熬的孩子的母亲李爱燕予信与贵部门及首长,提醒你们“至今孩子已离开我们已100天了……,孩子的遗体在太平间停放,我在悲痛中等待贵部门及各位领导能尽快给我一个答复,使我的孩子早日安息。我在此万分感谢各位领导”。
2005年4月23日,在孩子的尸体存放在太平间的第134天时,被悲痛击垮的孩子的母亲李爱燕来到我的面前求助,我撰文《“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与校园频发的死亡事件》文。由于当时我们并未承接代理该案,后来也未从孩子的亲人那里获得后续信息。总善意地认为,有关部门总不至于在人命关天的事件面前仍长久地麻木,但是事与愿违。在孩子的尸体存放在太平间的第237天,已死亡孩子的母亲李爱燕再次来到我的面前,尽管我每天的每时每刻都在面对这个时代不同中国人的不同悲哀,但此事还是使我异常的震惊。“首善之区北京”、“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不绝于耳。“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教育”正处在不断迭起的高潮中,但文明社会看到的却是,已经相当地提高了执政能力者,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中,在自己不信却歇斯底里地想让全世界相信自己是先进者的宣传高潮中的、远离人性的麻木及维护社会正义、捍卫道德价值方面的绝对低能。无论如何,死亡孩子的尸体仍存放在太平间,继续着延续死者、生者的共同的不幸﹔另一面,则继续延续着广大市民对政府在社会公义、道德、人性方面的寒心。为探寻与贵部门及领导结束这种于死者及其亲人、于政府及有关首长均百弊而无一利的局面,我及我所的徐强律师决定为孩子的亲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死去孩子的亲人,就孩子死亡的责任承担问题与贵部门及有关首长进行接触,诚愿能获得贵部门及有关首长的支持。
鉴于上,我提议,我们应共同理性面对以下存在,以使孩子的遗体能够早日得以安息,以证明我们共同面对义务的责任及能力:
一、因孩子死亡事件而引发的责任承担问题必须面对,必须解决。这是一个文明社会、一个还需顾忌道德、道义价值的社会、一个还在喊着要依法治国口号的社会无法也不能回避的问题。快决之益无限倍大于久拖不决之弊,这是一个不比1+1=2更复杂的判断道理。
二、围绕孩子死亡事件的责任承担应为两个范围,即校园管理者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国家刑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对之不可有任何的任意性,谨愿我们未来在这方面的努力能够获得贵部门及有关首长的支持而不是相反。
围绕孩子死亡事件的另一方面的责任即是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民事责任,最终无疑将量化为一种具体的财产责任,它也包括两个方面,即: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及精神慰抚损失之赔偿。本案中,由于出现孩子死亡的结果,据此,本案中的经济损失是法定损失,即31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及近两万元的丧葬金、和李爱燕因精神遭遇打击而致精神疾患所支出的近两万元的医疗费,即经济损失合计为35万元余。另一方面是精神慰抚金,一则,一个11岁的男孩突然死亡,对孩子的亲人而言,这是人世间最沉重、最为悲痛的且终身不能摆脱的痛。另则,死亡孩子的亲人,由于问题久拖不决,孩子的尸体不能得到应有的安置,对孩子的亲人的精神伤害可谓雪上加霜,孩子的母亲尤甚。由于双重的痛苦持续地重压,致其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需要医疗依赖将是她的另一个终生不能摆脱的痛苦。按北京市的相关标准,精神抚慰金应接近20万元,鉴于本案损害结果方面的特殊情势,我们建议本案中对李爱燕及其家人的精神损失慰抚金以40——50万元为妥,亦即:以85万元为标志进行协商解决。
以上既是我们的建议,亦属我们的诚意,同时,予沟通函予贵部门及相关首长,亦是我们的信任所依!事涉人命关天的大事、事涉政府面对义务的责任、面对保护市民法律利益方面的能力问题,当然地涉及政府面对文明、道德及法治价值的态度问题,更涉及对政府工作人员人性及良知的社会评价问题。希望能在尽可能快的时间里与我们沟通(高律师:010—81990759、徐律师:010—86690391)。
此 致
崇文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委书记
崇文区教育委员会、教委主任
高 智 晟
徐 强
200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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