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振荣:关于两个中国社会的对话和冲突

武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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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7月21日讯】关于两个中国社会的概念

就通常意义而言,你把现在的中国大陆社会叫共产党社会,也许没有什么错误,但是你若还认为这个社会是铁板一块,完全可以归纳为一个邪恶的社会,那麽,你就大错而特错了。你只要仔细地研究这个社会,就会发现它并非铁板一块,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因素的构成物,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为了研究的方便其间,我们可以舍去其中的一些非重要的因素,把这个社会分成为共产党社会和人民社会两部分,并且给出这两个部分以不同的定义。如果我们的这一方法可取的话,那麽,我们在分析和研究中国社会的问题的时候,就有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突破口,从这个突破口去认识中国的问题,我们有可能作到高屋建瓴。

本文是说我们中国民运人士在认识中国社会问题时,应该看到有两个中国社会的存在:一个是统治的、专制的、反动的共产党社会;一个是被统治的、进步的亟待发展的人民的社会。依据这样的认识,我们在搞中国民主运动的时候,就有了两个准备:一个是打倒、铲除反动的共产党社会,一个是竭尽全力扶正、扶持人民的社会,并且解放和发展它,这样以来,我们的搞民主的行为就同中国共产党“搞革命”的行为大不一样的了,我们就不是在“白纸上绘画绣花”,按我们的心意画“世界上最美的画,”绣“世界上最美的花”(毛泽东语),而是我们得需在重视原来的社会中存在的许多固有的价值,并且依据我们自己的做法,使这些价值变成为“民主中国”的基础性质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不能够同1949年的共产党行为那样的错误和卤莽,用一把共产党的“铁扫帚”要把以前社会上的所有的东西“一扫而光”。

也只有作到了上述这一点,我们才可能有资格说我们的行为和思想已经脱离了共产党的政治错误,在共产党那里,对此前的事物和价值采取“全面否定”的态度和做法就是最明显不过的错误,1949年的共产党否定共产党革命前的一切,1966年的共产党否定1966年前的“17年”,1982年的共产党又否定“文化大革命的10年”就是最好不过的例子了。所以,我们今天如果也对近56年的中国社会采取“全面否定”的立场,那麽,我们不就是干着没有共产党的共产党事业吗?因此,“全面否定”的这一套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很民主”,其实呢?它的精神和民主是不沾边的!

关于两个中国社会的历史

1949年产生的中国共产党社会是一个特殊的社会,这个社会没有经历过如俄国那样的城市贫民的革命,也没有经历如法国大革命那样的重大的社会变革,也不象如前东欧、朝鲜那样的是某种外国革命的“附属品”,它是在中国革命的古老的传统上的一种多少具有某种现代民主意义的东西,因此,如果说在这种革命的重大转折的40年代中叶党又籍着毛泽东思想而实现了一场面向中国民主的回归运动的话,那麽,1949年的共产党大陆政权的建立的确是有一个民主的意义没有被解读出来。问题在于当共产党对自己的这一段历史的民主意义在作出了专制主义的解读的时候,这个其间的民主意义的沉淀就为而后在中国出现的人民社会的产生准备了土壤。就这个意思来看,中国共产党社会在经历不久的时间之后分离出了一个人民的社会,一点也不奇怪。

在这个篇论文中,我虽然不能够为人民社会的形成的历史寻找出一个时间界线,但是我却可以为人民社会的第一次的大规模的表现寻找出一个十分准确的时间点,那就是1966年。因此,如果我们民族的政治看法没有发生“倒退”的话,那麽,1966年之前的“17年”(1949 -1966)看成是共产党“压迫和剥削”人民的17年,而在这样的“压迫和剥削”之下,人民社会迫不得已的举行反抗,以政治造反的方式表现自己的存在,就是我们对人民社会应有的认识。这个时间上存在的人民社会是自治的,它的最小的单元是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的单元,如农村中的生产大队,城市中的街道,工厂、矿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班组等,虽然,大的自治单位没有能够超过省际的界限,但是人民社会在省一级却经历了一场伟大而又认真的民主生活的实验,到今天为止,这一场实验虽然被共产党人说成是“社会大动乱”,可是它产生出来的伟大的民主精神却一直是我们中国民主运动的主流精神,在1989年的5月运动中,当这种精神将要再一次地复兴时,“6、4镇压”又一次地挫败了它。

把共产党社会看成专制社会的同一的看法就要求我们要把人民的社会看成是民主的社会。为什么呢?因为,民主——我说的是广义上的民主——只可能存在于有民主要求发生的地方,大凡在民主要求不存在或者要求不足的社会中,不能够存在卓有成效的民主。依据这样的道理,如果我们在共产党革命战争的历史中,发现陷入了真正的“社会大动乱”(1911-1949年)时代的中国人民的民主意识缺少发达的内在因素的话,那麽这个时候的民主由国民党、共产党内的大人物所主宰就可以说是合乎逻辑的,到共产党得胜的1949年,刚刚摆脱了“大动乱时代”的中国社会的基本的要求是生养休息、是和平、秩序、而不是民主的道理是非常清楚的。因此,我们在共产党统治的50年代中人民社会在生养休息的基础上实现了“恢复”就是一个可以论证的事实了。

就上述的事实着眼,如果我们把60年代伊始的共产党社会的政治教育看成是人民社会产生的前奏,就可以由此而发现一个准备中的人民社会正在形成自己所需要的基本的统一性。在这里问题的困难在于我们把共产党社会的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同人民的社会在什么意义上接受这种教育,而这种教育在人民社会的而后的发展中又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的问题混为一谈了。譬如共产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是要把人民变成为一个乐于接受奴役的奴隶,但是,但是你却因此而认为这种教育落实在人民中间,也只产生了这样的一个意义,你就是完全错误的看待了问题,在人民的社会中,“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人民民主生活的一项伟大的道德准备内容。基于同样的道理“共产党的继续革命”的教育在共产党那里有一个用途有不容置疑的,但是这样的教育在人民的意识和人民的思想中会产生出和共产党的目的完全不同的东西,却是我们本应该发现的问题。在伟大的1966年运动中,人民运用共产党的“继续革命的理论”把共产党当权派全部地推到“不革命”、“反革命”的一边不就是发生于“昨天”的事件吗?

1966年人民社会是在一个“革命的意义”上以政治造反的方式表现出自己的存在,因此,这个事件是一个“革命的”事件,而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事件。所以,当造反行动面临消解的处境时,毛泽东反对人民社会中间的“多元化”而要用共产党的“一元化”来统一它时,人民社会就遇到了一次重大的危机,这次危机之后,人民社会的政治要求因过度挫折而不能够重新表达时,经济方面的要求却带来了新的表达机会,这样在邓小平、华国锋等人的所谓“新政策”下,中国社会又开始了一轮经济性质的“松绑”过程,这个过程的最后,当90年代的民主的要求表现为文化的性质的时候,人民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的情况就可以接受过程的解释。所以说到底,我们今天的民主化,也不过是要使这种人民的社会最终地实现民主化和法律化。

冲突与对话

以上就人民社会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理解为如下的问题,即在共产党的统治的意图中是没有人民社会产生的因素的,但是,如果说共产党统治的物件是人民的话,那麽,如何把人民组织在共产党控制和统治的网路之中,则是统治者们的意图。在这里,如果说统治者的意志和决心是可以决定一切的话,那麽,大可不必设想人民社会的存在。事实上,无论是在历史上或者是在实现中,统治者的能力、力量和统治的效果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在现代的条件下,情形就更是如此。在这里如果我们仅仅凭共产党想“包办”一切,就认为被“包办”的一切都是共产党的,那则是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这种错误发展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就以为共产党——这个也是由人组织成的团体是“人间的撒旦”组织,好像它强大得足可以与上帝为敌的地步,其实呢,这是对共产党力量和能力的一种扩大化的看法,是于事实极不相符的,是很错误的。

在上一节的论述中,我说到,人民社会在共产党的统一的政治教育的时刻中实现了自身一体化过程的情形,从这样的情形中我们如果能够发现共产党社会和人民社会的关系有着对话和冲突的双重作用的话,那麽,研究这样的作用对于我们来说就有着至观重要的意义,就生产的意义而言,人民社会如果与共产党社会没有任何的联系和关系,那麽,这个社会的生产是不可能的,因此,就对话的意义来讲,人民社会和共产党社会的持续的历史是很值得我们研究的。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中国共产党一直抱着“专政体制”不放,好像有一点邪恶的样子,但是,在历史上和在共产党的以往的表现中我们不能够对它都作出“一贯邪恶”的批评,特别是在上一个世纪的50-60年代,共产党的确也有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动机和目的,这样的动机和目的特别是在共产党的基层队伍中表现得最为强烈,也正是因为这样,人民社会的共产党化过程就同共产党社会的“人民化”过程具有一种相互依存的性质。于是,在共产党社会的“孵化器”中,最后地“孵化”出了人民的社会,就是一个可以论证的问题了。

60年代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在这个年代中发生的许多事件现在还没有进入我们民运人士的研究的范围,我们中的许多人用一个“否定性”的包袱包揽了一切,岂不知这样的方式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就在这个年代中共产党对人民社会调整了政策,把人民社会的共产党化事实上改变成为“革命化”,如果说在这个“革命化”过程中,共产党自身也存在着一个“革命化”的问题的话,那麽,这个年代中的事件就有着一个人民社会和共产党社会的“革命化”进程的竞争,如果说在1966年这一年,人民社会的“革命化”程度远远超过共产党社会,从而把“一贯革命”的共产党比成为“不革命”、“反革命”的集团的话,人民社会对共产党社会所发起的这一场“伟大的斗争”表明了人民社会的独立的存在的事实。当这个时候的毛泽东个人为这个时代的人民社会的“革命化”作了一个“革命”的批示后,人民社会的合法化的存在就变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件。在这个事件中,毛泽东一反常态地号召“共产党员站在人民群众一边”(而不是站在共产党当权派的一边)的行为是他变成为人民社会的“领袖”。在这里毛泽东是不是人民社会的合格的“领袖”——这个问题姑且不论,单就人民社会因有了“领袖”而可以自成一格就可以发现它的“成熟”。

正因为如此,你在解释1966年中国政治大事变的时候没有发现人民社会对共产党社会成 功的冲击和伟大的打击,你就会像邓小平一样的把人民反对共产党的行为说成是“动乱”,你会在高唱“否定文革”的调子走到为邓小平这些在1966年中变成为“落水狗”的人们鸣冤叫屈的地步,而这些人不都是1989年的杀人犯吗?可以这样说1966年人民虽然没有出示自己行为的“民主与自由”的正面的意义,而是出示了一个拢而统之的“革命意义”,即就是如此,行为的本质并不会因此而失去意义的。人民社会的“革命化”过程的终结是人民(普通人)以“革命者”的身份拿到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在此之前,共产党社会中的大人物们只有在死的时候才可以正儿八经的享有“革命者”的权利。可见,在这里一个“廉价”的“革命者”的身份实现了民主政治中的人与人的最基本的平等的要求。

1969年4月1日,中囯共产党第 9次代表大会的召开表明了毛泽东、林彪集团开始“结束”人民运动的行为,从此之后就开始了我在《对一个伟大时代的回忆与理解》一书稿所说的人民与毛泽东的“第二战场”,在这个漫长的时间中,毛泽东最后地消解了人民运动,人民的社会也因为运动的消解而一蹶不振。问题又在于毛的这一政治行为如果发生在一个单纯的政治社会中,那麽情形也许会另当别论,只是毛的上述行为事实上被在一个“精神的层面”上,在“精神”上毛又许诺了人民“反潮流”的权利,并且也为已经消解了的66人民造反运动出示了一个事后的“革命性”的说明。也就是说毛个人为了保持用他自己的名义作出的“文化大革命”的意义不至于丧失殆尽,不可能作到把66人民运动的全部意义都进行消解,总有66运动的“剩余意义”发挥作用的可能和空间。在毛死的那一年发生的“天安门运动”,就是一例。结论是:在毛泽东生前,共产党社会和人民社会的对话和冲突都有着高度的紧张,也都带有明显的政治性质。

在后毛泽东时代,共产党统治者把人民社会一分为二,在用公开的政治方式“结束”了人民社会的“革命”(把它同“毛泽东的错误”捆绑在一起)的同时,“新政策”又答应了60年代中叶之后发生于人民社会的经济要求,并且用一种比较灵活的方式开始了在经济层面上的同人民的对话,如果说这样的对话在一定的程度上许诺了人民的经济要求的话,那麽,人民社会又在经济的意义上开始了自己的发展,就是我们应该关心的问题了。可见,在政治上邓小平虽然主张同人民社会“对着干”,但是在经济的问题上,他不但没有“对着干”而且是顺应了“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社会的经济要求。经过这样的改革,中国农民有了离乡离土的自由和参与城市生活的自由,普通人有了选择职业的自由以及创办小型企业的自由,而这些自由的精神不都是1966年运动的产物吗?事物的法则是人民社会中的经济要求一旦有了某种程度的满足,那麽这些经济的要求就势必要在某种条件下转化成为政治的要求,1989年的伟大运动就是转化的一个最好的范例。“6、4屠杀”行为最终地结束了人民社会和共产党社会的对话的历史,一个对抗的时代就此而形成了,但是如果认识这样的时期就不存在任何的重新开始的对话的可能,那未免有些武断,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用对抗时期的眼光观察了以往的时期,从而在我们的中间造成了这样的一种错觉,似乎人民的社会只有同共产党的社会永远水火不相容才可以称之为民主。

民运人士对两个中国社会问题的正确认识

现在摆在我们中国民运人士的面前有两种认识中国社会问题的方式:一种是简单的、粗糙的;另一种是复杂的、细致的。我们若采用前一种方式,那麽,我们可以把中国社会看成是一个单纯的共产党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民除了作Q 式的角色之外,就没有什么戏可唱的了。对这样的社会,我们就只有采取共产党革命时对付国民党社会的那一套方式方法了;反之如果我们采取了后一种认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那麽,我们在废除共产党一党专政的同时,更多地就会想到人民社会的建设问题,这样以来,就会使人民社会中以前那些要求发展而未能够实现发展的价值取得发展,我们的民主的建设行为也就具有了牢固的根基,而中国民主的这棵大树,也就扎根于其上了。

以上的认识如果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发展的话,那麽,我们就会发现有关两个中国社会的认识可以促使我们在共产党社会和人民的社会中间寻找对话行为赖以实现的某些“可沟通”性的因素,从而在民主运动兆发的关键时刻寻找一切有利于人民运动发动和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有时候可能是共产党内的大人物们的“个人因素”(1966年的毛泽东和1989年的赵紫阳),有时候可能是“政策性的因素”(如1979年的农村家庭承包制和1986年的“政治体制改革”),总之一句话,我们只有善于发现新问题,我们就会利用两个社会的对话的机会扩大人民社会中间的民主的声音,使它能够由被统治的声音变成社会的“最强音”。在目前的形势我们不是要象过去共产党战争的那些年代,要向中国人民宣布一项不为人所知的真理。由我们民运人士所宣布的民主,其实是我们每一个中国普通人都已经知道了的东西,因此,我们的行为的价值就在于我们给那些彼此缺乏联系的价值建造一个可以沟通和发展的政治平台。因此即使共产党社会的某些价值,也并不必然地要列在被排除的事物之列。

有了上述的认识,我们在笼统地说到共产党社会的问题的时候,就有可能避免犯简单粗暴的错误,把共产党统治时期的那许多的属于民族国家、现代社会发展的一般的因素误认为是“共产党的东西”,统统归纳到一个“邪恶”的范畴中去,这样作的结果,我们不就是重复共产党过去所犯下的那些错误的了吗?在所谓的“阶级斗争”升级的年代里,共产党人把那些被社会称之为“五类分子”的人们当成“邪恶之徒”的事情才过去了几天?这样的教训如果我们还不吸取的话,我们把6000多万普通共产党员也列为要最终被“铲除”的物件,试问这样的行为还能够叫民主吗?我们中国现在的民主化运动同样地面临着宗教极端分子和国家分裂分子挑战的危险,如果我们要肆无忌惮地鼓吹仇恨主义的情绪,未来的民主化运动的前途就非常的危险,如果现在我们大家意识不到这一点,认为只有用向共产党复仇的方法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那麽我们的心愿不是民主的,而是专制的,就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我一再认为,我们要使中国实现民主化,我们自己本身的民主化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打铁还得本身硬”——这句话,对我们仍然不失其价值。

在这篇文章中,我强调的问题不是我们方法上的东西,而是我们认识上的问题,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能够很好地解决认识问题,我们就没有多大的出息,昨天,我们还认为共产党已故的总书记赵紫阳“是中国改革的最大希望”,今天,我们却用一个从别处学来的归类法又把它归在了“邪皮包裹的邪灵”之中的了,如此这样的人在我们的队伍里大量存在的确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得需认为,我们今天称之为民运人士的人们都是在一个思想极其简陋的社会里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因此,这样的教育在我们自己身上所形成的那种简单化的思维和思维模式是我们的一个致命性的缺点,一种被哈耶克称之为“致命的自负”的东西就萌生在这种简单的思想之上。在我们设计未来的民主的大厦的时候,你能不能在大厦的门楣上写着“邪恶之徒不能进入”的字样呢?民主的社会是不是也向马克思主义所设计的共产党主义一样也完全有能力淘汰所谓的“社会邪恶分子”呢?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麽,依据同样的道理我们在涉及到民主的过去的时候,你也要在它之中淘汰那些后来被你看成是邪恶之徒的人,试问,你的民主还能够存在吗?1966年的民主你因为毛泽东的“邪恶”而取掉了它,1989年的民主你又因为邓小平的“邪恶”又取掉了它,你的手里又能够拿到多少民主呢?

几句题外的话

这篇议论的文字中所说的两个中国社会的问题,你不一定就随声附和,认为中国的确就存在着两个社会,如果你是一个知识份子,你可以在两个社会之外去搞一个“知识份子的社会”,如果你是一个不入社会俗流的“愤青”,你可以出示一个“愤青的社会”,如果你是一个别有情趣的“小资”,那麽你何尝不可以弄出一个“小资社会”呢?所有这些我都是认可的。我其所以在这里要列举出一个人民的社会,就是希望我们民运人士在反对共产党的时候不要把人民的社会也包括在内,也还在于我认为中国民主化的伟大事业的担当者就是“人民”,因此,中国民主化的问题没有一个“中产阶级道路”、“知识份子道路”或者“小资道路”、“愤青道路”可走,以上这些人群只有最后成功地溶入到人民的社会,中国民主的最后成功之日就屈指可待!

在写作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感觉到中国民主运动早已经进入了“组织化”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存在的问题是如何“组织”人民,而要作到这一点,我们没有建立起一个有关人民社会的观念和架构“组织人民”的问题从何入手就不得而知了?况且在中国人民已经留下了伟大的民主运动的传统的时候,我们却抛弃它欲寻找别的东西,不愚则枉!

2005-7-21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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