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文仪╱台北报导〕高速公路违规罚锾不再一律三千元起跳!交通部决推动修订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高速公路违规罚锾分三级处分,除超速、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违规,维持现行三千至六千元罚锾,在服务区停车超过四小时等其他违规,处分降低为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乌龟车”慢速车占用内侧车道则罚锾加倍,加重处分为六千元至一万二千元。
交通部指出,“齐头式平等”的处罚方式,确实不尽公平,在立委建议下,决定修法改采分级处罚,待立法院三读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第一级最严重的违规处以六千元以上、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但仅有“乌龟车”慢速车占用内侧车道纳入。
一般所谓的“ 乌龟车”是指行驶未达最高速限、又非超车、却占用内侧车道者,不过员警通常以时速八十公里以下做为“乌龟车”占用内侧车道的认定。
高速公路局强调,加重处分的“乌龟车”条款,认定上较为严格,规定内车道应为超车道,超车后如有安全距离未驶回原车道,致堵塞超车道行车时,才会被处以六千元以上罚锾,也就是一旦“乌龟车”行驶内侧车道、又在后方形成大排长龙的“车队”时才会重罚。
交通部表示,第二级处分维持现行三千元至六千元罚锾,包括超速、未保持安全距离、未依规定行驶及变换车道、站立乘客、不依规定使用灯光、违规超车、回车、倒车、逆向行驶、减速、临时停车或停车、未依规定使用路肩、未依施工之安全设施指示行驶、装置货物未依规定覆盖、捆扎、不缴交通行费闯越收费站、未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行车、进入或行驶禁止通行之路段、连续密集按鸣喇叭、变换灯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车让道、行驶中向车外丢弃物品或废弃物等违规。
乌龟车难认定 执法有困难
记者李文仪╱特稿
“乌龟车”难以认定,执法相当困难,去年全年仅开出近二千张罚单,和超速案件高达六十万件相比,比例只有零点零三%,交通部修法加重处罚,恐也只有吓阻作用。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规定,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辆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以中山高速公路速限为时速一百公里,驾驶若以九十公里行驶在内侧车道,即视为“乌龟车”。
高速公路交通量庞大,真要所有车辆只把内侧车道当作超车道,根本不可能,偏偏更有不少小心翼翼的驾驶人,担心开在外侧车道会和大型车辆交织行驶、增加危险,就在内侧车道“慢慢晃”,严重影响行车秩序,民众抱怨连连。
警方表示,取缔“乌龟车”必须以摄影存证,警车或巡逻车又得一路跟随,实在很难抓,再加上为免民怨沸腾,以时速低于速限廿公里以上为主要取缔对象,所以去年全年只开出一千八百九十张罚单。
交通部将修法提高“乌龟车”处分,但条件认定上更为严苛,必须要在后方因而形成“车队”才能处罚,但依照现行员警执法经验,未来开单恐怕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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