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公民:新华社凭什么不能质疑?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26日讯】冷眼旁观李信案件,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滥作为令人心寒。然而今日读到新华社的当头棒喝——“关于李信的案件,没有人有资格置疑新华社”一文,如冬日突堕冰窟,这才是彻骨的寒。
李信案件备受各方瞩目:央视访而不播有人质疑,没见央视弄出个一二三来﹔从上至下各级职能部门有人质疑,没见职能部门挥旗在自家门口呐喊。为什么独独新华社不许质疑?“没资格”高屋建翎地指出“没有人有这个资格。”
那么请你告诉我,什么人才有资格?新华社为什么就不可以置疑?它有什么特权?
观他人之文,置疑有理有据,媒体未得到通知,公众消息受到封锁,潍坊法院突然开庭,这旁听的200人是打哪冒出来的?可疑可笑可叹!
温和版的(“下跪市长”法庭追忆奋斗人生:曾是苦孩子”)之后续报导,该是对上一新闻(原济宁副市长李信涉嫌受贿457万案件开审)的详解、补充。亦是有意对公众质疑内容的回答,试想,新华社这样思维严谨的新闻单位需要用公众引导和监督才能做出新闻吗?换句话说,如果这篇新闻在前,公众还会质疑吗?
所谓新闻讲究的就是时效性,如果公众不质疑不引导,新华社这篇亡羊补牢的文隔上一段时间再出来,只怕新闻也成旧闻了。
本来截止到新华社的“苦孩子”这文,一切都是旧话,但有好事者紧接着搞出一篇“关于李信的案件,没有人有资格置疑新华社”来,以此来证明理直气壮,我一口暖茶险些喷在电脑上。我呸………佩!对,是佩服的佩,按此文作者逻辑,我是没资格呸的,随地吐痰也不能!
但我记得我是中国公民,我也有言论权的,我一时忍不住也要来质疑了,尽管这文作者有待质疑,因为文中第一句就是:我是新华社山东分社的一名记者,我亲自参与了李信23日受审的报道。但本人声明,偶只对事不对人,无意进行人身攻击,我行使我发言的权利开口说话,而且等不及新华社批准我是否有发言权,这个实在抱歉。
来来来,偶把“苦孩子”和“没资格”两文一字排开,也弄出个一二三来,显得正式些,偶再重申,偶只对事不对人,无意唇舌相战。规则陈述完毕,现在进入实质辩论阶段:
一、子虚乌有的挪有公款该不该质疑?
“没资格”中说“请置疑其他单位和部门,去置疑该置疑的,不要置疑说实话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确实应该质疑并且已经质疑,说实话也没有错,但是这实话是出自同一媒体之口,而且前言有违后语,难道不该质疑?
“苦孩子”中谨慎提到“此前有媒体报道其挪用公款300余万元的事实并没有被印证。”,这个媒体,不是别人,正是新华社报导的,经报导的挪用300万公款突然子虚乌有,为什么“事实并没有被验证”,新华社作为“唯一参加庭审的新闻媒体”,以座上宾的身份是不方便质疑不想质疑不肯质疑,公众来质疑有错吗?
二、200人旁听该不该质疑?
在“苦孩子”中提到“由于媒体报道的“下跪事件”,使这一案件的审理格外受到重视”,既然如此重视,理应有现场图片,200人旁听,那是何等气势?黑压压的一小片乌云,这么上镜,新华社何以不抓拍?“苦孩子”中唯一的一幅图片,还是引据潍坊法院外景,还是来源北京日报的,这又要使人存疑:参加庭审的是新华社还是北京日报?遭受这样的质疑和委屈,新华社那200人旁听的图片这样极具震撼和现场感的场景还留着自己做纪念吗?
三、其他媒体未得到消息该不该质疑?
李信既是掩不住的公案,媒体关注不应该?“没资格”中说“为什么我们得到了李信庭审的消息而你们没有得到呢?你们的工作到位了吗?我觉得,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你的工作方法。”
这个正是公众质疑的:为什么只有新华社得到消息而其他媒体未得到消息?同样是媒体,一个是亲生,一个是后养吗?其他媒体未得到通知,是因为工作不到位?我且来质疑:中国舆论监督网首次报导李信下跪案时引发互联网地震时新华社在哪里?南周北青携手引发纸质传媒风波时新华社在哪里?这些辛苦工作的媒体人应该反思什么?反思当他们四处取证奔波忙碌受到人身威胁,为什么新华社可以以逸待劳、捷足先登可以以被邀者身份出现在庭审中吗?关且可以居高临下,以高姿态来审视、点拔这些冥顽不灵的媒体人:你们工作到位了吗?你们反思了吗?
在“没资格”下有一个跟贴真好,偶不得不引论一下——“我认为,其他的媒体根本没有必要参加,因为只要新华社一家采访,你们只管转发就是了,有必要再参加开庭吗?这是因为,第一、不管是业务水平还是政治水平,你们哪个能能超过新华社,不能!第二、这样做夜使各报社省去了许多经费,你们说,你们有什么好质疑的?”
如此人文关怀,真让其他媒体的小记感激泣零了,如这位朋友所言“新华社是世界排名在前的大通讯社,他所发表的文章,各地的党报都要转载,具有权威性。”,新华社是堪称龙头老大的传媒,其他媒体业务政治水平均有待提高,皆应仰望,皆应叩伏,皆应“老老实实跟风”。我又忍不住要质疑:新华社如此之强,还要其他媒体做什么?
“没资格”中提到“我的确没有在现场看到其他的媒体同仁,也可能有。”苦孩子又说“作为唯一参加庭审的新闻媒体”,咦?既唯一怎么又可能有?这矛盾岂不是又要被人质疑?
最后要质疑的是:公众有无知情权?有无言论权?“没资格”中说“李信的案件的确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这是正常的。”既正常,为什么不允许不同的声音存在?新华社是一言堂还是有特别的授权?
公众扔出一块砖头——质疑新华社:李信案200人旁听是真是假?引来新华社掷地有声的金玉良言——“关于李信的案件,没有人有资格置疑新华社”。
一句“没有人可以置疑新华社,没有人有这个资格。”一句“为什么我们得到了李信庭审的消息而你们没有得到呢?你们的工作到位了吗?我觉得,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你的工作方法。”,所有为李信案奔走媒体人的功绩便一笔抹杀,连带扼杀了他人言论权,高高高,叹叹叹,吾辈愚顽,亏得这等旷世奇文开了心窍,实在是新闻人不得不读的教科书……
(转载《中国舆论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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