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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国中新生入学 居住认定租赁时间改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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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十九日电)台湾台北市政府今天修正通过“台北市公立国民中学新生分发及入学办法”;对于公告额满学校入学新生居住事实认定,以往须持有设籍地房屋所有权状,或法院公证的房屋租赁契约证明满九年,这次放宽为租赁契约证明仅须满六年,即可取得居住事实。

市府教育局表示,修正办法将送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公布于教育局网站//www.edunet.taipei.gov.tw,订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教育局指出,北市额满国中学生须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设籍北市,非寄居身份,且有居住事实;过去“须租赁满九年”的居住事实认定方式,经民众反映过于严苛,市府法规会也建议放宽,决定修正为“租赁满六年”,以符合民众实际情形。

修正办法规定,除了持有设籍地房屋所有权状或满六年的房屋租赁契约证明,新生分发进入额满学校前,须再提供当年度一月一日到入学资格审查日前的水电费收据,以及当年度五月的户籍誊本正本,而后依设籍时间长短,优先分发入学。

教育局表示,学校额满后,未分发学生应改分发到邻近国中就读;额满国中学期中不受理学生转入,转学或异动缺额应于寒暑假期间办理。

教育局指出,各国小须于每年四月二十九日前,依国中学区一览表,将毕业生名册送达所属学区国中,各国中则须于六月二日前,将新生入学卡送达各国小;外县市国小应届毕业生,应于当年度七月十一日后,持户口名簿、国小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到所属学区国中报到入学或改分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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