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行政院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二十九日电)台湾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雇主应依选择旧制劳工人数,精算劳退准备金提拨率,并按月在五年内足额提拨,这项规定引发雇主疑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表示,新制并未改变现行劳动基准法提拨架构与责任准备的本质,雇主只要依法提拨每月薪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以上,就不会有被罚的问题。
劳委会下午邀集多家企管顾问公司进行“劳工退休金条例沟通座谈会”,对雇主、顾问公司的疑问进行说明,希望透过充分沟通,避免错误观念与雇主疑虑。
根据劳退条例规定,五年足额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是要求雇主考虑适用旧制与选择适用新制而保留旧制年资的劳工人数、工资、工作年资、流动率等因素,计算退休准备金的提拨,继续依照劳动基准法规定,在每月薪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到十五范围内,按月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
企管顾问公司反应,许多雇主担心,劳退条例中的“足额”提拨劳退准备金,将对事业单位造成庞大的财务压力,且究竟提拨多少才算“足额”,也缺乏标准。
劳委会下午在座谈会中,对劳工退休金条例中“五年足额提拨”的概念提出澄清。所谓五年足额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是“部分准备”,并不是完全提存所需要的退休金,而五年“足额”提拨则是不确定的概念,劳委会已建置“劳工退休准备金提拨率参考试算软体”,供企业参考。
也就是说,如果事业单位未依照劳退条例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依法将可惩罚,至于提拨的金额,只要未低于法定的百分之二,就不会有被主管机关处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