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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八日电)台湾立法院司法、科技及资讯委员会今天讨论“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修正草案”,对草案赋予中央主管机关及地方政府可对非公务机关及个人实施行政检查,立委认为有侵害人权之虞,要求法务部再检讨。
“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自八十四年公布施行至今已逾九年,但因电脑科技日新月异,商务行销广泛搜集资讯,不再局限于使用电脑,且仅将征信、大众传播等八大行业别列入规范,与个人就可搜集相关资讯的现况不符,形成法津漏洞,法务部于是拟具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审议,司法、科技及资讯委员会今天就全案大体讨论。
对法务部主张将名称修正为“个人资料保护法”,以扩大保护客体;同时增修团体诉讼等法律规定,立委多数表达肯定。
但草案中赋予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可派员对一般民间公司或个人实施行政检查,并可扣押、裁罚,引起委员关切。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黄德福(不分区)、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剑辉(台北县)都发言指出,修正草案赋予行政机关检查权,已是“准搜索权”,却没有任何机关可以预先审核,有侵犯人权之虞。
司法、科技与资讯委员会今天就修正草案大体讨论完毕,委员会决议请法务部将委员意见带回检讨,择期再开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