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180)公民既要为母亲报I-130 又要为父亲报I-130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tvsmo.com。
问题一百八十﹕我是经K-1进入美国﹐然后和美国公民丈夫在2004年4月结婚。之后申请I-485调整身份手续﹐获得婚姻有条件的绿卡。是否持有绿卡三年(前90天)才能申请成为公民。但是有人告诉我,婚姻达三年(前90天)能申请入籍公民? 申请公民是N-600 还是 N-400?
我想请教取得公民,为在台湾的母亲通过I-130申请移民美国。从递件到面谈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母亲移民美国申请案批准了,我的弟弟现时16岁﹐能否与母亲同时移民美国﹖用不用CSPA﹖
解答﹕它是从你收到无论是永久或有条件性绿卡的那一刻起开始算2年零9个月﹐而不是从你结婚的时候开始算。在你结婚后﹐是否获得永久绿卡或有条件性绿卡取决于在面试时﹐你的婚姻是否已有两年老了。
申请将条件拿走并不影响你的N-400公民申请(不是N-600)所需要的居住时间积累。所以﹐在2年零9个月时﹐如果你还是和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你不用考虑I-751是否还在审理或已经批准了﹐你尽管将N-400的申请递上。事实上﹐N-400的申请及面试可以加快I-751的审理速度。
有一点很重要﹐你一定要知道﹐就是在家庭类中﹐直系亲属是没有派生受益人的。你必须替你母亲单独申请I-130﹐替你父亲单独申请I-130﹐他们不能将他们未婚的未成年儿子﹐也就是你的弟弟﹐加入申请。你必须要替你弟弟基于第四类别单独申请I-130。另一个例子来了解直系亲属没有派生受益人的规定就是假如法律规定可以有的话﹐那么它就不必创造美国公民兄弟姐妹的类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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