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讼12年 贩卖病死猪 有罪变无罪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恩民╱台北报导〕十二年前震惊社会的北台最大病死猪贩售集团案,其中卢玉燕等四名被告,一、二审连续五度均获判常业诈欺有罪后,日前高等法院更四审判决大逆转,首度将四人改判无罪,高检署不服,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并追加畜牧法刑责。
更四审改判无罪理由,主要认定当年桃园地检署侦查期间,并未将病、死猪肉检体,送交专业机构鉴定,无从认定相关肉体,食用后是否有害人体健康,且全案侦结起诉时,所依据的卫生局函覆公文,依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的规定,不具有证据能力,不得据此证明四人有罪。
上诉书指出,当年检调扣案之病、死猪肉,曾检送新竹县卫生局检验,确认检体呈氧化氢、磺胺剂阳性反应,且新竹县卫生局具备食品鉴定的专家资格,其依专业检验程序所为鉴定结果,认定卢玉燕等人所贩售的猪肉有害人体健康。
此外,依畜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将未经屠宰卫生检查,或经检查为不合格之屠体或内脏,供人食用或意图供人食用而分切、加工、运输、储存或贩卖者,其情节重大或一年内再犯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上诉书认定,四名被告所为,另涉犯前述规定,应追加诉究相关刑责。
检调认定,八十一、二年间,卢玉燕等猪肉屠宰业者,涉嫌向桃、竹、苗等地区养猪场,以死猪每只每斤六元、病猪及淘汰猪每斤约二十余元不等金额,低价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供猪肉商混充合法肉品或制成香肠、排骨等加工食品,高价转卖给不知情消费者食用,牟取不法暴利。
桃园地检署侦结起诉十多名被告,大部分已获判有罪确定,只剩卢玉燕、林铭穗、林铭结、卢德明等四人,迄今持续缠讼中。四人一审均被依常业诈欺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罪名,判处两年8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原审至更三审也都认定四人有罪,直到日前更四审才首度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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