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前后说明 互相矛盾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梁世煌╱台北报导〕联电董事长曹兴诚昨天在媒体发表一份声明,针对联电与和舰科技的关系进行说明,尽管联电十七日在股市观测站所发布的重大讯息中,表明联电不论就资金、技术、人员均与和舰没有关联,但昨天曹兴诚的声明中则是承认协助和舰设厂,部分园区IC业者认为,前后两份声明颇有矛盾之处,其背后所隐含的讯息令人费解。
根据联电十七日所公布的重大讯息,该公司强调不论公司负责人或经理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投资和舰公司,其技术专利亦无转让或售予和舰的情形,联电亦无指派员工赴和舰担任职务之情形。
而昨天曹兴诚发表的公开声明中,尽管曹兴诚仍坚称联电公司及经理人均未投资和舰,但却是首度松口承认联电确有“协助和舰之设立”的事实,并且指出这个任务是交由联电副董事长宣明智负责督导执行,同时“保留日后并购和舰的可能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IC设计业者表示,晶圆厂的设立最主要的关键就在于资金及技术,联电“协助”和舰设厂的行动若是具有实质意义,由这两者着手进行是合乎逻辑的推断,否则若仅具策略面的协助,和舰能否在短期内成长茁壮,恐怕很有观察的空间。
因此,业者指出,仔细推敲联电前后两份声明的内容,其背后隐含的讯息其实是互相矛盾的,联电在资讯揭露上是否已违反证券主管机关透明、正确的要求,值得有关单位仔细推敲。
而对于联电在资讯揭露上所引发的争议,金管会证期局昨天表示,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证期局不便介入,联电在资讯揭露上有无违反相关规定,将由检调单位依所掌握的证据加以厘清。
——————————————————————————–
〔自由时报记者梁世煌╱台北报导〕在检调大举搜索联电后的第三天,董事长曹兴诚终于在媒体刊登声明,为联电与和舰之关系辩白,对于检调的大动作,曹兴诚除了希望能“到此为止”外,亦直指检调此举将形成企业经营上的白色恐怖,他同时质疑未来任何公司所作的购并案,是否都应先行呈报检察官,以免日后遭到调查、扣押的命运?言词间对于检调搜索联电相当不以为然。
对于联电与和舰的关系,曹兴诚直言联电将和舰定位为友厂,并给予多方协助,但外传所谓“转单”至和舰一事,仅限于“顺水人情”,联电仅协助和舰争取联电客户订单,不可能强迫客户到和舰下单。在协助和舰设厂方面,曹兴诚也强调联电公司及个人均未投资和舰,协助和舰设厂过程并无违反现行法令。
另外,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搜索联电时透露,该署怀疑联电经理人逐步掏空该公司之人力、技术、资金及订单,使联电丧失竞争力,投资人及股东权益遭受损害。对此曹兴诚表示,有关资金问题,检调若认为联电是偷跑,实在是小看了联电的经营能力,在人力、技术及业务规模上,和舰与联电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所谓掏空之说实在难以置信。
曹兴诚进一步提出质疑表示,竹检此次以背信或掏空为名,对企业进行严厉之搜索、调查,乃至扣押、限制出境,其所引起的顾虑相当深远,由于企业决策一定牵涉资源、资金的运用,如果一旦检方认为资金运用不当,就可据此对企业进行大规模的调查、查扣,这将形成企业经营上的白色恐怖。
此外,曹兴诚对于此次新竹地检署的搜索方式也大表不满,他指出,十五日新竹地检署检察官陈荣林对于搜索联电并未能明确说明理由,而且在台北联电办公室搜索时所持却是新竹搜索票,搜索新竹联电办公室拿的却是台北搜索票,程序有明显瑕疵,但检调并未更正即进行大规模搜索,且对和舰董事长徐建华进行“类似刑求之长时间疲劳侦讯”,他希望检方在他出面说明后能到此为止,不要将此事扩大,避免激发许多不良影响。
——————————————————————————–
曹兴诚声明 愈说愈模糊
自由时报记者欧祥义╱特稿
中芯侵犯台积电三项专利,近日以一点七五亿美元赔偿暂时和解,据立委表示,和舰科技使用联电一百九十九项专利技术,联电竟然分文未取,这点联电董事长曹兴诚要如何向九十万名股东交代?这不只是诚信问题而已,曹兴诚有意向外界说明释疑,就应清楚交代和舰与联电的资金和业务关系,并勇于面对台湾的法令与广大股东的疑问。
曹兴诚与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的瑜亮情结,这是半导体业界关注的焦点,国人乐见能因此出现良性竞争,而台积电有意到中国投资,是在经济部订下达成十二吋晶圆厂良率及量产规模后,才依程序提出申请,经济部并未禁止八吋晶圆到中国投资,只是大家必须遵循游戏规则才能核准,例如力晶与茂德就在等候之列,但未听说有人敢偷跑。
至于联电与和舰的关系,在曹兴诚的公开说明后,更让外界质疑两家公司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
首先是曹兴诚宣称联电协助和舰业务是“顺水人情”,这个说法就明显违反自古以来商场非敌即友的不灭真理,让人有被愚弄的感觉。根据在二月初公开的法人说明会资料显示,联电今年首季产能利用率预期将从上季的七十二%下降到六十%,在台湾产能利用率如此低情况下,还能把订单转给和舰,两者若无股权持有关系,实在很难解释联电这种作法用意何在?
另外,据报载和舰成立资金超过十亿美元,虽有日本软体银行(softbank)、智霖(Xilinx)等工业银行及国际大厂投资,但持股比重合计不到十%,以徐建华等离职员工,何来如此大的资金实力来创立和舰?且若没有足够的公司或企业主背书,以徐建华这种专业经理人的层级,哪能吸引到上述国际大厂的资金挹注?
曹兴诚在公开说明中指出,“将来大陆市场成熟或两岸关系改善以后,联电可以藉与和舰合并,即刻进军大陆”,这个说法耐人寻味,和舰若是独立的法人,岂是曹兴诚说并就并?若再进一步思考,今日和舰投资案若没有东窗事发,未来联电要并和舰时,会用何种价钱来购并?不论是用现金或联电发行增资股,相对於潜藏在暗处的和舰股东,联电的股东都是吃亏的一方,检方初步认定联电经营阶层有背信嫌疑,就此确有厘清的需要。
把法律归法律,私人恩怨归私人恩怨。张忠谋、张汝京、或是曹兴诚指为检举者的陈澄佑,都与和舰投资案无关,联电只要澄清是否有资金投入和舰,说明为何和舰可无偿使用联电的专利技术,以及产能利用率只有六十%的联电,如何还能转单给和舰?这个事件不是曹兴诚说“到此为止”就算了,如果当事人有通天政商关系那当然另当别论,否则九十万联电股东的权益何在?国家法令岂不形同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