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政治”与“政治参与”的区别

李天笑

人气 3
标签: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22日讯】世界主流国家只有“政治参与”(Political participation),没有“搞政治”一说。任何稍有双语基础的人也不会把“政治参与”误译成“搞政治”,这简直是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那么剩下的推理就是,中国共产党造出了这个名词。

  中共在半个世纪的统治中一直用“搞政治”的棍子打人。中共统治下“搞政治”的实际含义是:争权夺利、尔虞我诈;但中共把任何对中共有意见的人,或者中共看不惯的人,或者任何要求人权、自由和民主的行为,都冠以“搞政治”打个永世不得翻身。但中共高层,如江泽民却可以大摇大摆的“讲政治”,而被打的人却久而久之对这根棍子麻木了,认可了中共的做法。中共在开始时为苦难的中国人量体裁衣制造的这根打人棍子,久而久之成了中共自身文化的组成部分。

  只有跳出中共的政治文化,才能看出“搞政治”这一说法的荒唐可笑。比如说“五讲四美”是中共政治文化下的一句套话,“学雷锋”是中共政治文化现象。当你看到纽约市地铁公车大罢工中有出租车司机免费载客,你说,“看,纽约人也‘五讲四美’了,美国人也在‘学雷锋’”了,你这不是在冒傻气吗?在网上看到一位网友把他在国外看到法轮功举行游行说成是“搞政治”。明明是国家宪法保护的游行权利,一种政治参与的权利,你硬与党文化下的“搞政治”即争权夺利、尔虞我诈混为一谈,这不是与把‘五讲四美’强加到纽约人头上、说美国人“学雷锋”一样荒唐可笑吗?

  当然这笔荒唐帐要算在中共头上,是中共长期的政治熏陶使党文化的因子渗入了中国人的细胞,把本来根本不是自己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了。加上对中共暴力的恐惧又使“搞政治”成了中国人背负的“原罪”。

  很多年以前,我陪一个刚从国内出来的人周末在华尔街漫步。话题自然地从美国的经济强大转到了美国的自由和民主制度,接着就谈到了中共统治下的不自由不民主。这时出现令人不可思议的一幕:这人赶紧环顾左右,让我闭嘴,生怕让人听见。我说这是在美国华尔街。但我被告之,“你怎么知道这里就没有中共间谍?”在中国人的思想深处,他认为谈政治是危险的。

  为什么争取人权、自由和民主,哪怕就是随便谈谈, 在中国人就是一种罪过?在许多人看来,因为这是在“搞政治”。而“搞政治”天然地成了中国人沉重的“原罪”。绝大多数中国人在“搞政治”笼罩下的红色恐怖中嗦嗦发抖度过半个多世纪的历史。

  卢梭说:“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这种无时不刻都怕被“政治”螫到的恐惧从中国人的现实生活甚至记忆中彻底抹去了人的基本权利。它从根本上把中国人作为公民的存在沦为了动物性的豢养,把所有摆脱奴役和争取权利的要求变为非法。中国人只到被判死刑,被宣布“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政治权利”。其实知道不知道都一样。中国人既使在活着的时候,一旦意识到自己有权利,要争取权利,也就死到临头了。这用公安的话说,就是“活的不耐烦了”。“搞政治”成了镇压民众最强最自然的理由。

  然而,就像我前面所述,“搞政治”只是在共产极权制度下的说法。在联合国191个成员里实行了民主制度的 129个国家中,在全球60亿人占68%的人口中,它不叫“搞政治”,它叫“政治参与”,或“公民参政”。比如,民主制度下的选举、集会、甚至示威,它都是 “政治参与”的形式,没有“搞政治”这个概念。“政治家”和“政治学家”是受人尊敬的称呼。

  “搞政治”这个强加在中国人头上、致使中国人无法追求民主与自由的“原罪”,清楚地验证了中共在半个多世纪的统治中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党文化的烙印。当中国人在意识上潜移默化地被中共极度地玩残而又自我不觉时,中共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自己的统治,这就是中共能生存的根本理由。从这个党文化的烙印中透晰出中共的生存密码。

  在党文化的桎梏中,中国人的思维和智慧无所不在地被异变和扭曲了。他对一切现象的评价,甚至他骂共产党,批判共产党,也不自觉的用了共产党的思维逻辑,甚至共产党的语言。他对共产党的嘲弄和批驳,尽管可能带有强烈的自我精英意识和辩证语势,甚至挟有无与伦比的尖刻言辞,在共产党看来都是无力的,因为用共产党的思维逻辑去批判共产党及其罪行只是在抓抓痒,而不会有更高的制约作用。因此,在党文化的框架之下,追求民主与自由是一种幻想和渴望。共产党为了缓解危机,可以有目的地有限度地满足这种幻想和渴望,也同时巩固了其党统治,这也解释了共产党为什么会进行改革和“加强先进性”整党运动。

  我曾分析在1979年到1992年期间作的329个中国民调结果和八九民运中的政治口号,写成了一篇有关中国政治文化的博士论文,其中最重要的结论之一就是,共产文化在中国民众心上的深刻烙印会通过哪怕是最激进的主张顽强反映出来(1)。唱国际歌反共产党,已成了共产国家民众反抗专制的一道最独特最亮丽的场景。

  那么,什么是“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所有政权合法存在的根本理由,所以也就成了现代政治学研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在民主制度下,“政治参与”是对公民参政的概括,是主权在民的体现,享有受宪法保护的崇高地位。国外政治学学者对“政治参与”的研究汗牛充栋。“政治参与”最主要的特征是:是公民在政治体制的各个层次中以个人或团体直接或间接影响政治抉择或公益分配的行动或不行动。举例说,参加选举或不参加选举,支持或反对一位政治家,都是“政治参与”。由于在“政治参与”中产生了(并且监督了)合法的政府,政府就必然和必须要保护“政治参与”。也就是说,政府对“政治参与”的保护是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和体现。

  有关近代民主制度的一些最重要概念,如自由、普选权、多党制和竞选都是从“政治参与”中衍生出来的。政党与选举是在公民“政治参与”要求中产生的。当人们的自由权利日益法律化为普选权时,越来越多的公民要求参与政治过程,相应地就必须有一种组织和协调公民参与政治的机制,政党就应运而生了。“政治参与”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把公众的意志和利益变为政府政策,而公众的意志和利益是不同的及有差别的,因此多党制就是必须的。各党要为获取各自代表的公众进行公开竞争。

  虽然民主制不一定是最美好的,但胜出共产专制太多。民主制的相对优越性明显地表现在“政治参与”的选举中。定期选举不但能不断地把相对最有能力的人选出来,而且避免了专制下流血或不流血政变及其引起的社会动乱(如中共49年后一系列运动和动乱),极大减低了社会资源的成本耗费。公民只要了解候选人及所属政党的政绩政纲,就能迅速作出选择,选民无须花费巨大成本收集信息,就能作出相对理性的选择。因此,公民政治参与以相对低成本的代价使公民意向和利益表达秩序化。

  举一个最近的例子。2004年,全世界曾见证了美国总统是怎样一票一票选出来的。总统候选人的好与坏,真诚与虚伪,实话与谎言,功绩与错误,他的性格和操守都要一一受到选民最严格的检验。这是专制者连想起来都胆战心惊的,更不要说会敢于一试。在选举中,胜非圣人,败也君子,荣辱共在。如果说,胜选者是高大的,那么,他的高大是人民的选票垒起来的。如果说,败选者是值得尊敬的,首先在于他敢于一试;其次胜选者的胜利便有了价值。布什称呼克里是“值得、强悍与可敬的对手”。

  20 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了两类所谓“政治参与”现象。第一类表现为大学学区及农村进行的选县及县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投票活动。有学者把它归纳为“制度性参与”和“公民赋权运动”。第二类是非制度性抗争性参与,表现为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大规模民运和“公民维权运动”,具体形式有如89民运、河北唐山、福州等地农民依政策抗争或依法抗争运动,以及2004年四川汉源、2005年太石村和汕尾等地的大规模群众抗议。

  第一类的“制度性参与”,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政治参与”,因为它没有能真正把民众的意愿带进政府,变为政府政策。第二类大规模抗争运动的出现正好说明了第一类参与并没有满足民众“政治参与”的要求,它只具有至上而下的“赋权”意义,而不具备至下而上的“参与”意义。

  据中山大学郭正林教授等对广东省农村26 个村三类区域(珠江三角洲中心;边缘;相对落后)1千八百多人多人的抽样调查发现:没有参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占绝对多数(64.0%),多次参与选举的只占极少数(3.2%)。在参与选举的农民中,党员占绝对多数(63.5%),非党员只占少数(29.7%)。另外,个人的政治面貌和职务经历(党员、干部)对参与选举影响最明显,经济收入对选举只有微弱影响。由此发现,农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同个人的社会政治面貌及社会身份(通过职务经历来体现)关系密切(2)。

  学者的研究还证明,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显着特征是目标非经济化。郭正林教授等的研究发现,在农民政治参与的取向中,排在首位的是“办事公道”和“人品好,不贪污”,这表明农民有很强的公平要求和正义诉求;排在第二位是“有文化、明道理”和“敢为村民说话”,表明农民十分看重知识文化以及敢为平民利益鼓与吹的“包公精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民的选举取向中,是否是党员排在倒数第一,仅有不到20%的人选择党员(2)。于建嵘在湖南的调查显示,参加选举的农民并不认为选举投票对他们的自身利益很重要,他们寻求的是“做事公正” (3)。何包钢和郎友兴的调查显示,农村选民的投票行动主要受其政治权利及公民责任意识驱使,表明农村社会的公民意识正在形成(4)。国外学者中,欧博文和李连江对农民政治文化的研究发现,转型期中国农民的选举参与、依法抗争等政治参与活动,正在把老实巴交的“顺民”和爱顶撞权威的“刁民”塑造成民主社会所需要的公民(5)。
  不难看出,一方面,中国人的“政治参与”意识在觉醒之中;另一方面,“政治参与”被挤压在非常窄小的空间和极为低下的层次中,与其在民主制下的涵义发生了根本的异变。

  在中共全面崩溃的紧要关头,摆脱中国人背负的“搞政治”的“原罪”、还原中国人“政治参与”的权利也到了历史的临界点。这个破除“党文化”的重大变革必然引起人们政治观念和行为的深刻变化。

  1. Dong Li, 1994, Opinion Polls and Political Attitudes in China, 1979-89, Ph.D. Disserta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2. 郭正林,《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3期。
  3. 于建嵘,2001年,《岳村政治》,商务印书馆。
  4. 何包钢、朗友兴,2002年,《寻找民主与权威的平衡》,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5. O’Brien,Kevin J. & Li,Lianjiang, 1996,“Villagers and Popular Resistancein Contemporary China”, “Modern China” ,Vol.22,No.1.◇(//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每日退党退团声明精选(11/26)
刘洋:识时务者为俊杰
评共产邪党的所谓“民主集中制”
唾弃党文化  还原美丽的中华传统文化艺术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请进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