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16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 一名广东省航运集团下属公司老总,挪用公款近三千万元投资焦炭生意,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而被捕。
案件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未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黎昌是广东省航运集团公司下属的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兴公司)原总经理。2003年5月,黎昌得知在云南做焦炭生产经营“效益好、回报高、见效快”,于是在生意人黄晓、李承君的牵线搭桥下,决定用航兴公司资金私人收购云南一家名为“宏盈焦化厂”的私营企业。
2003年6月18日,黎昌授权李承君以茂名乘龙公司的名义和签约代表的身份与“宏盈焦化厂”签订了2800万元的正式出让合同。黎昌为了掩盖其用航兴公司资金私人购买宏盈焦化厂的行为,与黄晓、李承君商定成立师宗县宏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盈公司),然后再以宏盈公司的名义收购“宏盈焦化厂”。
黎昌为了控制宏盈公司,先后采取编造航兴公司与乘龙公司焦炭购销假合同,“预付焦炭款”,“订购焦炭”等形式,多次挪用航兴公司公款用于收购宏盈焦化厂。到2004年1月12日,黎昌共挪用公款2900余万元为个人收购了“宏盈焦化厂”的全部产权。
2004年8月10日,广东省国资委纪委根据群众举报,成立了调查组对举报航兴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2005年1月10日对涉案人员黎昌进行立案调查,后移交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