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26日讯】在上一期法律信箱中,我们谈到在美国境内的外国人(不论是处于合法地位或非法地位) 如果因为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组织成员或政治观点等原因,而在其本国受到迫害或担心在将来受到迫害而不愿回到母国,就可以向美国政府申请政治庇护。
一旦政治庇护被美国政府批准,政治庇护申请人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政治庇护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就可以立即申请其在外国的配偶和子女合法来美。申请人本人在政治庇护申请批准一年以后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大家平常说的绿卡) 。
既然如此,读者自然会问:什么样的事情或遭遇构成移民法上的迫害呢?
也许会出乎大家的预料,对于“迫害”这么一个在政治庇护法律中至关重要的词语,美国移民法并没有给出一个简单,明确,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对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其权威的指导手册中指出:就迫害而言,并不存在一个公认的定义。一般来说,迫害是指建立在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组织成员或政治观点基础上之对生命或自由的威胁。其它各种对人权的严重侵犯也构成迫害,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更进一步指出:包括各种歧视在内的行为,尽管其本身不构成迫害,但若和其它因素结合起来,例如整个国家之不安全和不稳定情况,就构成迫害。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则把迫害定义为由政府或由政府不能控制个人和组织所造成的伤害和侵犯。美国移民上诉委员明确指出,迫害并不要求申请人遭受身体上的伤害或生命上的威胁。
外国人在客观地评估了自己的情况之后,一旦认为自己符合条件并决定申请政治庇护,就需要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向美国移民局四大区域中心提出申请。具体需要向那个区域中心提出申请,要根据外国人自己所居住之州来决定。举例来说,凡是居住在乔治亚州,北卡罗来纳州,阿拉巴马州,田纳西州,肯塔基及佛罗里达州的外国人,都需要向德克萨斯移民局区域中心提出申请。
根据移民法,一般来说,以下几种人没有资格申请政治庇护:(1) 凡是可以安全地在第三国居住之人; (2) 在来到美国一年以内没有提出政治庇护申请的人; (3) 以前申请过政治庇护,但申请被拒绝了的人。至于可适用的例外情况,在这里就不详细说明。
另外,根据移民法,一旦申请人曾经犯过非常严重的罪行或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司法部长就不允许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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