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4日讯】香港终审法院5名法官10月3日一致裁定,政府需要支付梁国雄、冯国强、卢伟明3人被控违反《公安条例》上诉至终审法院的堂费,共约3万元。终审法院5名法官认为,这次的法律问题涉及公众利益,因此政府需要承担有关堂费。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香港律政司在2002年首次引用《公安条例》,控告“长毛”梁国雄、冯家强及卢伟明3人举行“未经批准集会”。
终审法院在今年7月做出裁定驳回梁等3人的上诉,但明确指出现行的赋予警方用来限制和平集会的理由并不清晰,法官同时在判词中提到,警权过大,但押后至3日判决有关诉讼费用应该由谁支付。
香港资深大律师兼立法会议员余若薇曾在明报专栏上表示,回归以来,香港游行集会多不胜数,都没有依照法例规定给予警方7天的通知,律政司一直没有起诉,只是警告了事。
余若薇表示记忆最深刻的是2000年,民主党司徒华等人和一批大学生反对分科收费,律政司当时考虑起诉这些大学生们;而民主党司徒华等人挑战律政司是否只“欺负小朋友”?如果要告就应该把他们一并起诉,最后律政司并未检控。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