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15日讯】如何用人?如何选拔人才?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们普遍关心的大问题。用人是否得当,大则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存亡兴衰,中则关系到一个企业或团体组织的生存发展,小则关系到一件事情能否完满顺利地完成,可谓至关重要,不可不察。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主张用人要“任人唯贤”,而不要“任人唯亲”之说。在选拔人才方
面,则有所谓慧眼识“千里马”之说。唐代韩愈在《马说》中写道:“世有伯乐,然后
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意思是指世上有识别千里马的伯乐,然后
千里马才会被发现。千里马一直都存在着的。但是伯乐不是任何时候都有的。
韩愈在《马说》篇中还说:“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马姘死于槽枥之间,
不以千里称也。”意思是虽然有千里马,但是由于缺乏伯乐式人才,千里马也只能辱
没于不识马的人手里,和普通马一样,死在马厩里,而没有被人作千里马。
在举荐人才方面,中国有句古话,叫作: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即举荐人才时,
既不能因和被举荐人关系亲密或有亲属关系而不便举荐,也不能因为和被举荐人有
仇隙而不愿举荐。
晋大夫祁奚老,晋君问曰:“庸可使嗣?”祁奚对曰:“解狐可。”解狐,傒之仇。君
复问:“庸可以为国尉?”祁奚对曰:“午可也。”祁午,傒之子。君子谓祁奚能举善
矣,称其仇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外举不避仇雠,内举不回亲戚,可谓至公矣。
中国古代的这些有关用人方面的精辟论述,确实是需要我们认真去学习并实行的。
然而,如果我们把人类自古以来的历史考察一下,就会发现:没有哪个专制朝代或
专制国家的统治者在用人方面曾有过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任人唯贤”。专制统治者无
一不是对自己的反对者采取压制、排挤、迫害乃至屠杀、消灭的政策,无论他的反
对者是人才还是蠢才,有才干还是无才干。相反,有的专制统治者对反对者中的“蠢
才”,倒还是“网开一面”,有意专门留下来加以利用。所谓“任人唯贤”,只是在“任人唯亲”的基础上,即能够“为我所用”的基础上,对有较多才干和能力的人进行的一种选拔—-这还是指比较仁慈和明智的君王而言。如果是那些昏君、暴君,在用人方面就更是任人唯亲且胡作非为了。历史上有一些明君,对于原来反对过自己的人,甚至是敌对阵营的人,如果是个人才,往往是非常珍惜和爱护的。在用尽千方百计,只要能将对方争取过来,他就要重用其人。这也进一步说明,首先“能争取过来”,是用其贤能的第一步。如果这一步都达不到,岂能用其人乎?那就只好在肉体上将其消灭了—-这就是封建专制王朝乃至现代各种专制政权的普遍逻辑。
到了共产专制时代,共产党把中国封建专制时期的任人唯亲又发展到了一更高的阶
段。它不但全部继承了封建专制时期的任人唯亲之现象,而且使任人唯亲的形式更
多了一种花样:那就是光有“责任”,没有相应的“权力”和“利益”。有一次,我在火车上,和一位大学的老教授聊了起来,他说他在大学里工作的几十年,工作非常不顺心,到处都是“任人唯亲”。我问他,人家不让您讲课?他说让倒是让,而且是工作和责任都往他身上堆,可一涉及到有权力和利益的事,你就得靠边了。那都是和领导有关系的人的事。实际上他说的这种情况在中国的企业和机关里也是屡见不鲜的,根本不足为奇。
在培养奴才,消灭异己方面,共产党同样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对于中国的青少
年,如果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不坚持共产党的一党专政的话,他(她)就连
受教育权利、找工作权利等基本的生存权利都没有;对于中、老年人,其社会地位
和思想观念已经基本定型,共产党则是采取直接迫害或屠杀的方法加以消灭,或者
是采取“边缘化”的方法进行排挤和迫害。
就是在平等、自由和民主的社会里,也不可能想象领导人都去做到严格意义上的“任
人唯贤”。假如一个国家的总统,组成的内阁班子里面的人尽和自己唱对台戏,工作
不能协调配合,意见难以统一;该禁的禁不住,该行的行不通,你说这个内阁班子
还能用吗?人才再多,意见不一致也是白搭,还不如用一些好指挥的、才干小一些
的人。“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未必就没有那些“人才”强。在一个企业的领导
班子里面,道理同样如此;在一个社会团体组织的领导班子里面,也不会出乎此原
则。这就是说,在民主社会里,严格意义上的“任人唯贤”也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在
忠实、合作和团结的基础上,选拔那些有才能的人组成领导集体。就是说:选拔人
首先是广义上的“亲”,其次才是能力上的“贤”。
同时我们也很难要求哪个伯乐在举荐人才时,对自己不喜欢甚至有仇隙的人,仍然
能够惟才是举。因为人的心理作用是不可避免的:当别人和自己感情亲密,关系融
洽的时候,就会觉得他(她)优点多些,凡事都往好处想;而当关系疏远,或相互
之间有隔阂时,总会觉得对方缺点较多,容易把人往坏处想。中国古时有一则寓言,
说的是一个人丢了斧头,怀疑是邻居所偷。见了邻居后觉得邻居说话、做事都象是
偷了他斧头的样子;过了几天,斧头又找到了,再见到邻居时,就觉得邻居说话、
做事还是那么正常,并无偷东西的迹象和疑点。邻居还是那个邻居,感觉却在变,
这说明是人的心理作用在作怪。人对外界客观事物的认识,并不完全是客观现实的
反映。人的认识是在客观现实、人的生理作用和人的心理作用的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这才是正确的认识论。人无完人,伯乐也无完美无缺的伯乐,这些都是极其常
见的正常现象。
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一个事物总有着各种不同的方面,不同的人从
不同的角度去观察问题,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和看法。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所谓“仁者
见仁;智者见智。”有时对同一事物,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对立的认识或看法,而这对
立的意见也可能都是正确的。举一个小例子:前一段时间,流行一种计算机绘画,
表面上看画面很乱,没有什么名堂,但是如果你调整自己的眼力和心理状态,就会
看到这是一幅立体画。同样的一幅画,为何得出两种完全对立的不同结论?客观现
实并没有变,而人的认识却变了。这就是人的生理作用和心理作用的结果。如果观
察人用单眼去观察,也不会得出立体画的感觉。所以“贤者”的认识,并不会肯定都
一致,在需要共同工作的时候,就要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和求同存异的精神。
根据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广义上的“任人唯亲”实际上是先于“任人唯贤”的,我们
无法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社会,来达到我们所要求的那种理想化的“任人唯贤”。脱
离社会实际背景的用人原则是不切合实际,并且是不能真正行得通的。在专制主义
的社会背景下,永远不可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的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社会风尚。
全部专制主义的历史,就是一部草菅人命史,就是一部草菅人才史。在专制主义制
度下,“任人唯亲”和“任人唯贤”的命题,永远都不可能得到正确而完美的诠释。
要真正实现全社会的“任人唯贤”,首先要实现的是社会的平等、自由和民主。无论
一个人是否称得上是“人才”,即无论领导者是否认为某人是“人才”,他(她)都具
有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和社会的平等权利。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的机会也应该
都是平等的。一个人的价值,不再是完全取决于别人对他的评价,而是取决于他自
身的努力进取。
再者,在民主社会的制度下,社会公众的团体领导班子,比如政府内阁,随时都是
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和选择之下,政府首脑如何组阁,虽然有其自主权,但还是要
受到公众的监督和制约的。另外,政府内阁的工作成绩与效率,最终是要由全体国
民来评价和选择的,这就制约了领导人在选择用人方面的考虑。
在民主社会中,一个被某领导人认为不是“人才”的人,并不会因其不受赏识而前途
尽失,更不会因其被视为“异己”或反对派而遭受迫害或屠杀。这才是每一个公民、
包括每一个称得上是“人才”的人所应该享有的基本社会政治环境。在这种社会环境
下,如果一个人在这个地方不被理解,他还可以在别的地方或其他方面作出自己的
努力,用自己的努力进取来证明自身的价值。
所以我们说:只有实现社会的平等、自由和民主,才能真正实现“任人唯贤”的人类
美好理想。
200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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