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奎德:让步 但是静悄悄

——近年来中共与民间角力的模式

陈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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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3日讯】人们注意到,在近年来中国的一些著名案例中,在中共滥权与民间维权的角力中,不像过去,由于当局绝不认错绝不让步的极权传统,僵局动辄就是持续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近些年来,情势有了一点变化,出现了一种微妙的新现象,笔者称之为新的互动模式。

让我们由最近逐步往前追溯几个重要案例和事件,藉以观测中共这种行为模式。

南方都市报案。最近,广州东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前南方都市报兼北京新京报总编辑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了5个多月的程益中已于2004年8月27日获释。法律界人士认为,该决定书可以看成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等于宣告了程益中是无罪的。

蒋彦永被拘获释案。因2003年萨斯事件向国际社会揭露真相而享有崇高声誉的蒋彦永医生,2004年2月致信中共当局、要求把1989年民主运动的反革命骚乱定性正名为爱国运动。于是,经由江泽民授意,蒋于2004年6月1日被拘禁并被强行接受“再教育”。但是,在国内外的强大舆论压力下,在美国等多国政府的敦促下,被关押一个半月后,蒋医生于7月20日终于获释。尽管中国的传媒只字不提,但此事已声满国际。《纽约时报》的评论说蒋彦永被拘后获释,等于是一个多次直接地与中共领导人对抗的人所获得的一场罕有的胜利。

孙大午案。孙大午先生是一位有理念、有道德感的“儒商”——声望很高的民营企业家。鉴于民营企业受歧视而无法在垄断性的国家银行获得融资,孙先生因而自行在民间借贷而被起诉。引起舆论大哗。在经历了5个月的质押后,在2003年12月被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实际上,“只要孙大午在四年缓刑期间不犯什么错误,一般到第四年就不执行了,”辩护律师之一的张星水说,他甚至表示,“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这个案件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非常不容易的。”

杜导斌案。湖北省作家杜导斌先生因网路写作,触犯当局,于2003年10月28日被孝感地区应城市公安局拘捕,在海内外对杜案的强大声援下,在律师的无罪辩护下,湖北孝感中级法院二审作出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实际上使杜导斌由羁押状态,获得相对的人身自由并返回家中。国内舆论大体接受这一判决导致的实际后果,但是拒绝法院判决的说辞。

孙志刚案。2003年3月发生的孙志刚案也是一个特例。在恶法实施与公安滥权的双重夹击下,大学生孙志刚死于非命。此案在民间的悲愤追讨下,居然出乎意料地导致恶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被废除。这也是中共治下一件破天荒的事。

刘荻案。以“不銹钢老鼠”的笔名在网路上发表文章的大学生刘荻,于2002年11月7日在北师大校园被捕。立即,声援她的浪潮蜂涌而来,此起彼伏,民间团体发起“我们愿陪刘荻坐牢”的声援运动。……终于导致刘荻于2003年11月28日晚间从秦城监狱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假释出狱。虽然,官方并没有公开承认刘荻抓错了,以致只能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维护面子,并还惺惺作态的表示“念刘荻年轻、初犯、,所以宽大为怀”云云。(刘荻在被捕时已经很老?囚禁一年释放时才年轻了?)当然,借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刘荻获得了免于监禁的自由。

焦国标、卢跃刚事件。在上述司法案例之外,另一类前所罕见的事例是,一些公开以其政治宣言挑战当局的人士,居然出乎意料地未受到政治迫害,未曾锒铛入狱。最著名的当然首推今年北大教授焦国标那篇《讨伐中宣部》的文章,像骆宾王的《讨武氏檄》一样,完全檄文笔法,大张挞伐中共的喉舌总管中宣部,传檄天下,声动江湖。令人意外的是,焦教授竟然迄今毫发未损!更有甚者,中青报名记者卢跃刚不久前在网上发表”给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洋洋万余言,慷慨激昂,声色俱厉,矛头直指自己的顶头上司,并涉及大量敏感内情,然迄今也尚未见直接的打击报复事态出现,这在毛时代甚至邓时代的中国都是难于想象的。
…………

如此等等,案例还有一些。

上述现象,笔者总称为,在巨大的内外压力下,中共当局对民间、对国际社会的“静悄悄的让步”或“静悄悄的后撤”。大体上,它们赋有如下几点特征:

表面上,在公开媒体的官方话语中,在中共法院的判词中,仍然一如既往,声势咄咄;决不认错,决不嘴软。仿佛中共仍然是“伟光正”“三代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上,却暗渡陈仓,悄悄疲软。通过一系列手法(如取保候审,判三缓四、保外就医、居住监管等),或使政治犯实际上获得自由并回家团聚,或被流放出国,或废弃相关恶法……。
当然,在口头上,官方并不如实招认,甚至还要“自制下台阶梯”,自说自话。譬如,谓蒋彦永医生“通过教育,已经对错误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云云。就是此类台阶的典型。

面对国际舆论对中国人权个案批评,北京尽量不作书面或口头的正式回应。但在操作上,却非常在乎国际舆论动向,想方设法缓解国际媒体批评的压力。当年,邓小平曾经骄横地宣称“不要怕人骂娘,不要怕人家说名誉不好。”“我们抓了魏京生,也没有怎么样嘛。” 中南海诸公现在已经不敢再把这种蛮横、虚张声势的大话拿来炫耀并挂在嘴上了。“知耻近乎勇”。他们终于有了一点廉耻感,哪怕很少,但仍然值得表扬和鼓励。

案件昭雪或减刑的周期比原来大大缩短了。过去中国罪错的“翻案”或“平反”或“改正”,多则几十年(如反右、大饥荒、彭德怀事件……),少则十几年(如文革……)才能实现。现在则一年两年,甚至一个月、几个月,案子实际上就大部化解了。

过去常常是最高统治者换人后,案子才可能平反昭雪。现在,在同一任期内,即可办到。表明统治集团早已非铁板一块,就中共内部言,已有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的权力机构了。在新生代官员中,像过去那样愚忠,完全不知世界大势的,为数已经较少。譬如,检察院系统与公安系统,公安系统与国安系统,常常出现对案例处理有不同的意见。这是有些案子能峰回路转的原因之一。特别是检察院与公安机构的意见不同,几乎案案皆是。考虑到检察机关的人员结构及其知识结构的组成与公安的重要差别,所以值得仔细关注。由此,中共内部的利益与意见纷争,与案子的结局有了相当关系。如,蒋彦永获释,反映出江泽民对于军队,并非拥有绝对影响力。

产生这种静悄悄让步的必要外部条件,则是国内外的巨大压力:舆论界、外交界持续不断:先由内向外、再由外向内的双向互动。通过互联网的迅速交流资讯,通过网上签名声援,才会在国际上引起高度关注。各大媒体、各人权组织的施压,一些西方国家的政府也向北京交涉施压,内外压力的合流才产生了影响。

总括而言,目前北京的“静悄悄让步”,基本上反映了威权统治与极权统治方式的区别。同时也典型地表现了中共“面子文化”的基本特征:即使已知大错,仍碍于面子,犹抱琵琶半遮面,遮遮掩掩校正之。而从来不敢下“罪己诏”,从不坦坦荡荡承认罪错,以儆效尤。这种让步,也可称之为“见光死”和“闻声死”的“文明”行为。它是实践与语言的分裂,对内与对外的分裂。

我们可以从纵横两个向度进一步考察目前这种“静悄悄的让步”。

纵的向度。历史的考察表明:

极权主义政体自我封闭,自行其是,完全否定国际公认的文明规范和司法准则,其镇压异议者的手法,基本上是公开杀戮或长期监禁,完全不顾及国际舆论。像毛时代和后毛初年(如处决思想者王申酉的1977年)时期以及六四之后的两三年的血雨腥风时期。

而威权主义政体对社会的统治力已有重大收缩,与国际社会也有了相当多的接触。其对付异议者的手法,就必须顾及国际观瞻。因此,在形式上必须纳入司法体系处理,基本上是政治案件刑事化。在受到强大的国内外压力时,常常通过某些技术手法,使实际的判决结果缓和化(或轻判,或假释,或流放),以减轻国际舆论压力。人们注意到,北京目前对付异议者的手法,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台湾威权统治时期的手法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道义力量低迷,统治力量衰落的时代的行为模式。

因此,所谓“静悄悄的让步”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它表明,中国此时确实已步入威权主义统治时期了。

横的向度。人们注意到,北京的让步,并非法律(政策)面前人人平等,而是等级森严地依人划类,按身份区别对待。以下是中共处理各类异议人士的温和程度等级表。就人的身份而言,越靠前,越温和;越靠后,越严苛:

1)外国籍非华裔,2)外国籍华裔,3)欧美日绿卡持有者华裔,4)港台人士,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中,又有官员与平民,知名者与无名者的差异)。

这种差异,与中共建政以来实施的“内外有别”“上下有别”的基本方针是一脉相承的。由上表可见,中国普通百姓所得到的政治待遇与司法待遇是最末一等,境况最为恶劣。其中,犹以农民为甚,他们实实在在是处于十八层地狱之下。

有鉴于此,毋庸置疑,中国公民下一步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把静悄悄的让步变成正式的法定的让步,把实际上得到的某些缓和结果凝固为正式法律,把“让步”从阴暗角落移动到光天化日之下,让无声的让步变成有声有形的文明。这应当是古老的中国融入文明人类的关键的一步。

──转自《观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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