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兆邦:谈谈华人中(也包括我)对签证方面的误区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19日讯】这些年来, 我在中福会的社区服务中, 处理过许多由于签证被拒的求助个案, 从中对导致当事人失误的种种心态, 对移民部签证系统的运作,对东西方文化传统和思维方式的差异, 甚至个别移民官员的错失等方方面面都深有感触, 看了澳洲日报在七月三十日著名任重的“黑金签证 明码实价”一文后, 我觉得很有必要向公众谈谈我的一些意见, 或许会对一些人士有所启发。
(1)首先谈谈移民部签证系统的运作, 根据我所了解到的真实情形, 移民部对任何一份移民申请有着一套十分严格的审理标准和程序, 光是初审阶段就经过永居部门其中某一个小组的十个八个移民官的分工处理, 每一个移民官根据相关法例的标准和申请人所申报的答案和附件, 只负责审理申请表格上其中的某几个问题而已, 然后由该小组的主管审阅各位移民官的审理意见是否正确才签署自己的决定, 最后整份申请的审理决定还要呈递给部门经理审核, 部门经理认为没有问题才作出最后的决定. 总之, 每一个职位的移民官都是要根据相关法例的标准来衡量申请人的答案和所提供的证据资料, 才作出其判定. 作为澳洲的公务员,没有一个移民官员愿意自己老是作出错误的决定, 生活在澳洲的人都很容易理解这一点, 老出差错的雇员能保得住他的职位吗?! 所以, 任重文章中所指称的“每一个移民官都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给不给签证,均在他们一念之间.”说法不仅是毫无根据的, 而且把澳洲移民部的“每一个移民官”形容得简直像一群无法无天, 随心所欲的官僚, 这种信口开河的说法未免太过分了. 虽然移民部官员所作出的决定, 并不见得就一定是全部正确的不可推翻的, 事实上一些申请人在上诉庭之中还是有机会赢了移民部的, 但是毕竟移民部的绝大部分决定都是符合法例和程序的。
(2)其次谈谈在许多华人的申请个案之中,就我所见所闻,更多的申请人并非像任重所形容的 “在移民材料的准备上,无不兢兢业业,惟恐一个标点符号出错,断送了自己的`澳洲绿卡梦’”, 恰恰相反, 有不少申请人连对自己都无不负责, 老以为反正我给了钱移民“律师”(其实许多只是代理)就能搞定, 自己稀里糊涂地签了名却连别人给他填了些什么都一概不知道, 一旦申请被拒才急. 过去有一闻名闹翻澳洲的个案申请人(在中国还是个法庭助理员呢)就是这样, 我曾经亲口问她,你的申请理由是什么? 她说, 我不知道呀! 反正我给了钱我的律师(其实是无牌的移民代理人), 他叫我签名我就签, 他写些什么我哪知道! 这样的例子多着呢!
还有相当一些申请人, 在澳洲还抱着走后门的思维方式, 总以为靠拉关系就解决问题, 这样的心态给一些无良的代理人可乘之机, 吹嘘认识移民局官员, 甚至摆设几张与部长,与总理的照片, 就上当受骗了, 钱财损失自不待言, 重要的是令到自己的申请被误导被搞砸了。
(3)关于父母团聚移民的问题,争论,咨询,提意见,也拖了好几年,今年总算通过了新方案, 说实在话, 六万多元对于许多大陆背景的移民确实是负担不起,问题在于新方案毕竟对大多数的澳洲人更公平, 让有经济能力的申请人多一个选择, 也让没有如此经济能力的申请人排队的压力缓解, 中福会在去年曾为此开过三次座谈会, 到会人士大部分都赞成此一方案. 其实, 起码我所了解的情况, 许多父母并不是为了贪图享受澳洲的福利, 而是来澳帮忙子女带孙儿, 也为了与子孙团聚享受天伦之乐. 当然, 确实也有一些人不仅是看上了澳洲的好福利, 而且还大言不惭对澳洲人叫嚷: “凭什么我们不能享受这些福利”。话说回来, 作为澳洲的移民部长, 他制定移民政策的立场, 理所当然地首先要顾及的是国家的利益。客观地说, 老年移民确实并没有为这个国家做过贡献, 在人生最后的历程自然会存在医疗费用高的状况, 我有朋友的父亲在移民后不够两年就做了心脏搭桥手术,光是医疗费就得三十多万澳元, 可幸由于有国民保健,自己不用花一分钱, 这些负担自然是由全体澳洲纳税人来承担, 这样的例子一定是越来越多的, 这种状况对于大部分的纳税人公平吗? 现在的新方案也仅仅是让申请人承担十年内的医疗费用中的一部分而已, 在移民部召集的多次社区咨询会议中, 我也提出过相对减少一半的医疗费用的方案, 但是许多华人社区的代表还是支持部长的新方案. 作为事实, 这个新方案并非雷铎部长高高在上一句话就拍板的。
(4)关于签证费用的问题, 我由于社区工作的关系接触最多的政府部门就是移民局, 明码实价的只有申请费. 至于是否存在像任重所指称的“黑金签证,明码实价”的情况呢? 就我所了解的, 确实有个别的移民官员够胆贪赃枉法收受黑金,正如前两年澳洲驻香港总领事馆有一位移民官员, 前不久纽省移民总局也有一位移民官员都被揭发出来, 这是由于移民部内设立有一个监察系统, 如果内部的官员有人胆敢以身试法, 那是很容易被查出来的. 所以,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但是绝对是个别现象. 如果说黑金签证的情况, “几乎是明码实价, 童叟无欺”的话, 那就是打击一大片把澳洲的移民部形容成黑窝一个了, 这说法根本不符合事实。
(5)关于移民部长雷铎, 在最近被扯上了像陈丹地, 符炳文个案的是非, 个中的情况目前仅仅是传媒上的报道, 而且还没有真凭实据出来. 但是起码有一点, 我认为雷铎(也包括其他的总理高官)是没有责任的, 因为澳洲的高官经常性地出席许多社区的场合, 往往好几百人, 出席的人士并不存在经过任何政治审查, 谁都可以与这些高官握握手照照相的. 只不过我们有些同胞们喜欢与高官名人合影留念, 尤其习惯拿这类照片去炫耀自己. 生活在澳洲这些年来, 我对这里的法治和廉政还是很有信心的, 记得好几年前的前纽省省长, 前联邦众议院的副议长, 西澳的前州长等等高官一不留神, 行差踏错, 那么, 不好意思啦, 下台的下台, 坐牢的坐牢. 现在连弄雷铎的人还弄不出什么东西出来, 就算旁边的谁很不喜欢雷铎, 也无须那么急不可待的去损他, 最多你盼着拜托他真的“行差踏错”而倒霉罢了. 看了前几天的新闻报道, 雷铎认为他的前任部长鲍格斯有权批准陈丹地的居留. 我反而觉得律师出身的雷铎部长还真不错呢, 起码他不会“逢对手必反”。
总之, 就我了解的情况而言, 这里的法律确实是至高无上的, 整个社会体制都确保了法制系统的独立和完整, 尤其对于政治家们和政府高官们, 以至每一个公务员, 他们每一个职位的权力范围, 行为准则, 工作程序等等都有着十分严谨的规定, 谁敢胡来谁倒霉! 这也就是许多华人喜欢在澳洲安居乐业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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