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17日讯】马卫花一个贩毒女,今年初在被抓捕后的体检中,身体呈妊娠弱阳性反应,被告知怀孕了。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怀孕的嫌犯,他们不收。第二天在马卫花不同意的情况下,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强行将马送入康泰医院,医生对马卫花进行了全身麻醉,随后给处于无意识状态的马卫花做了人流引产。人流后,看守所才接纳了马卫花。
据南方周末报报导: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怀孕50天的流产手术无需全身麻醉。而手术同意书上的一句话,透露了“全麻”背后的原因:“因患者不合作,城关分局队长要求强制执行。” 在手术同意书的末尾,“患者签字”一栏空白,“委托人签字”一栏写着:城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李俊义。“拟参加手术人员”则为冯小玲、王沛丽。
“孩子”在母亲无知觉中没了
“我好喜欢小孩儿。我想要那个孩子。”3月29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看守所里,涉嫌运输毒品的马卫花对她的律师说。
“那个孩子”的生命,仅仅存在了50天,甚至母亲马卫花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性别。惟一可以证明孩子存在的,或许是甘肃省康泰医院的一张人工流产手术同意书,上面写着:“怀孕50天,要求终止妊娠。” 律师如是说。
执法犯法毁匿罪证
报导说:李俊义是城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队长,也就是“要求强制执行”的“城关分局队长”。在禁毒大队办公室,李俊义一概不回答媒体对有关马卫花的任何问题。
从城关分局办公室马主任那里,马主任也坚决的拒绝对媒体手上的材料进行鉴别。
在兰州市公安局,宣传处郑处长说,兰州市公安系统内部已经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这个事儿是跑不了”。
康泰医院参与马卫花手术的医生冯小玲说,“这是组织上作的决定,不关我的事,你找组织去。”
据马的辩护律师翁卫华说:在2月9日即人流手术前10天的一份城关分局审讯笔录上,有如下对话:问:你是否怀孕了?马:我在前边没有被抓时不知道是否怀孕了,我被抓后在往看守所送时,检查说我怀孕了。 这样一份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却没有出现在警方提交的卷宗中。
在兰州市检察院调阅案件相关卷宗时,翁卫华发现,不仅证明马卫花曾经怀孕的笔录不在卷宗里,马卫花被人工流产的所有证据也统统没有出现。卷宗里,马卫花曾经的身孕和此后遭遇的一切,就如同在人间蒸发了一样。
5月底,在大量调查之后,翁卫华向兰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反映重要证据缺失。感到事态严重的公诉处立即前往康泰医院查档。那张被尘封的手术同意书被检察人员翻了出来。
7月13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马卫花涉嫌运输毒品案一审开庭审理。
翁卫华当庭陈述,马卫花在被警方抓获时,已经怀有50天的身孕,随后被强行人工流产。马卫花完全符合《刑法》关于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得知马卫花被人工流产,庭上一片哗然。法官宣布停止审理,择日宣判。
胎儿无罪
“人流手术是在未征得马卫花本人同意的情形下,被警方要求强制执行的,这严重侵犯了胎儿的存活权和母亲的生育权。”翁卫华说,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执行强制堕胎的公安机关至少涉嫌滥用职权。
刑事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表示,即使有这种可能,也不能成其为警方强制堕胎的理由。
陈瑞华认为,在此类案件中,公检法机关必须认识到两点,一是法律所依据的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二是无论嫌疑人如何犯罪,胎儿无罪。因此,即使可能被有的犯罪分子恶意利用,《刑法》第49条也必须坚持。
陈瑞华建议为了避免类似马卫花情况的再度发生,将毒品犯罪乃至所有死刑判决的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权下放给地方,二审法院就与死刑复核法院重叠,实际上就是取消了复核,这很容易造成地方公检法机关致人死地的低难度和习惯性”,“这在毒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尤其明显”。
陈瑞华强调,保障独立公正的复核程式,才能真正做到“少杀,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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