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征文】乔新生:论法律人的保守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9日讯】一位著名的法学教授说过,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是不能对法律和司法活动进行评判的。在一些人眼里,法律不是因为神圣而不可批评,而是因为它是由国家制定的,所以,批评法律以及根据法律作出的司法判决,就意味着对政权不满。
现在看来,这样的认识陈腐无比。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已经习惯于对现行法律和司法判决提出批评。有些法律颁布之日,就是公众批评之时。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有密切关系。但是,在一片喧闹的背后,也隐藏着一种危机:在人们经常性地对法律横加指责的时候,法律的尊严是否已经受到损害?当年,香港大法官杨铁梁先生对港英政府的一部法案提出批评,他在文章中不得不反复强调,作为一个学者,他认为自己应该发表意见;但是,作为一个法官,他会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正是这位大法官,在参加香港回归后的首任行政长官竞选时,公开提出了保守的观念。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不讳,说自己是一个保守的人。
其实,纵观中国的司法史和学术史,凡是投身法律行业的人,大都有保守的信念。当年陈独秀被起诉时,其辩护律师严格依照当时的法律为其辩护,但陈独秀当庭反驳,认为律师不能代表自己的观点,当场将律师炒了鱿鱼。法律人坚守法律的底线与陈独秀强烈的反叛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国外,法律人的保守行为不胜枚举。正是有这样一批视法律为自己生命的保守者,社会秩序才能够稳定下来。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人的保守不是表现在畏首畏尾上,而是不简简单单的评判法律,更不随意否定现行法的价值。法律人的保守体现在不轻易地挑战法律,而是在现有的法律体系框架内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简单地说,法律人的保守,就是对现行法的忠诚。这种忠诚不代表他对现行法没有意见,而是认为在现行法没有作出修改之前,即使错误的法律也应该得到遵守。法律人与革命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革命家以颠覆法律乃至法律所代表的秩序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而法律人以维护法律和法律所代表的秩序为自己的历史职责。法律人可以转变成革命家,革命家也可以变为法律人。这种转换最大的标志就是,他们对待现行法律和法律所营造的社会秩序的态度。好的法律人能够在现有的体制内进行合法的博弈,从而获得修改法律的权力。而革命家总是千方百计地通过体制外的颠覆行为实现自己的目的。
当前在我国,法律至上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遵守法律在有些时候被看作是极端保守的行为。实际上,遵守法律并不是不愿意改造法律,在保守的法律人看来,改造法律必须在法律所创制的体制内进行。因此,法律人更愿意通过体制内的谈判、妥协达到改变规则的目的。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改善,人们将目光更多地投入到上层建筑领域,希望通过变法获取更多的利益。事实上,当新的生产关系出现以后,必然要求立法者及时地修改法律或者制定新的法律。但是,无论是法律的修改还是新法律的制定,都需要遵循合法的程序。如果因为对现行规则不满,而随意破坏规则,那么,这是一种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行为。很可悲地是,在一些地方,这种违法的现象并不鲜见。如果在一个国家,每个人都自认为可以独创规则,并且运用这些规则捍卫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了尊严。法律是我们的共同契约,如果法律不被遵守,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就重新回到了水浒时代。
所以,对待法律的态度不仅仅是区分保守与开放的标志,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只有当这个国家每个公民都能够自觉地通过合法的途径实现自己的目的,主动地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不是挑战法律的权威,那么,这个国家才有希望。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人的保守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品质。在社会出现动荡或者大分化的时代,具有保守观念的法律人往往能够成为国家的中流砥柱。法律人的存在不是迟延社会前进的步伐,而是让社会稳步向前。法律人不是法律简单的看护者,而是主张通过体制内的合法程序实现法律的更新。法律人的保守,不是抱残守缺,而是将最先进的文明理念贯彻到现行的机制中去,并通过现行的体制改造法律。
如今,我们还缺少具有先进思想和保守行为的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最多的是那些观念陈旧,但行为大胆的法律人。他们在司法活动中公然戏弄国家现行法律,在公众心目中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这些人不是现行法律的捍卫者,而是现行法律的颠覆者。他们通过行贿受贿、伪造证据、恶意缠诉等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只有把这些人彻底清除出法律人队伍,中国的法治才有希望。
在法律界,我们应该提倡这样的口号:保守是一种美德。只有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法律,中国才能成为法治的国家。反之,如果把法律仅仅当作谋生的手段,随意地玩弄法律或者公开对法律作出极不负责的批判,那么,法律人休想获得公众的正面评价。
在有些时侯,法律是非常脆弱的,它会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挤压。所以,保守的法律人应该时刻准备着呵护国家的法律,而不是在法律上踏一只脚,或者任法律弃尸街头。作为法律人,牺牲自己的激情,捍卫法律的尊严,也是一种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