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28日讯】据《扬子晚报》8月21日报导,近日华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仅有7.5%%的被调查者能够接受大学每年5000元以上的学杂费收费标准。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应根据居民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健全贫困生资助体系,使高等教育更加公平。
在中国农村,高等教育提供了向社会上层流动的渠道。在农村中上大学常与”中状元”联系在一起。也就说,教育公平不可避免的带上了传统的记忆。传统的记忆引起的不公平判断将时非常强大。在最近发生的北大”德怀门”事件中,正是因为这种道义感引起巨大舆论风浪。
儒家认为一个社会只能是把那些通过修养、道德上最高尚的人称作精英或君子,赋予其正式或非正式的社会资源支配的权力。韦伯在《道教与中国》中指出,在传统中国,政治体制是唯一合法对包括经济、财富的在内的”稀缺资源”配置与支配的体制,权力决定财富,以权力谋取财富,权力与财富密不可分。
科举制使财产分配的运动是以知识和道德获取权力,由权力获取土地、金钱等财富的过程。科举制提供了政治上上升的途径,科举制在理论上,官僚对一切人开放,哪怕是地位低微的农民,只要智慧超群,而又雄心勃勃,都能上升到官僚阶层,拥有以知识和道德修养获取权力,由权力获取土地、金钱等财富的可能性。因此,这种社会制度是符合公平的正义的,是长期稳定的。清末废除科举考试以后,这条上升的途径就没 了。
在建国以后长期实施计划经济体制中,财富也是由政治来控制的,直到1992年开始发展市场经济时才有所改观,但是总体上政治对财富还是很大的控制力。建国后社会低层要想改变自己的地位和身份,不外乎有招干,参军和上学几个途径,现在招干和参军的路径又被堵塞了,只剩下上大学,只有上大学才可能有可能进入政府部门,从而参与财富的分配。而且即使是在市场经济里,是否受到高等教育也是决定财富分配的主要因素之一。
过高的学费,就是暗地里提高高等教育的门槛,把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子女拒绝在大学之外。而低收入的社会底层又构成社会的主体,所以过高的学费,就是要大部分的人上不起大学,拦在大学门外,不能给自己创造机会参与财富的分配。
一个在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他最期望什么。可能有两个主要之点:一是,他期望机会对他是开放的,二是,他期望在对他而言开放的竞争中,他不至由于不利的社会背景与经济背景而处于劣势。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要求改变自己不利地位的欲望是不可阻挡的,不要说在竞争中处于平等地位,就连向他开放机会的期望都被取消,这肯定是最大的不公平。
这实质上是违反宪法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肯定是国家的宪法义务。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本来应该全部费用由政府承担,而不能由家庭分担。在现有由家庭分担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的费用,那么国家不能眼巴巴看着他们的孩子上不起大学,不施加以救济和帮助。否则就是没有承担起宪法义务。如果国家提供和保障了宪法规定本来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受教育权,情况将会大有改观。
据埃里.凯杜里在《民族主义》中的说法,自19世纪以来,大多数民族国家政府建立、资助和不断地指导,形成一个大众的公共教育体系,其中的一个主要目的在于制造忠诚、同质化的民族成员。也就是教育有着政治功能。但是过高的学费就排斥了大多数人进入这个体系,使教育的政治功能落空。高等教育如今变成一个产业,为了商业利益而抛弃了本来目的,这对一个国家也是非常不利的。
──转自《新世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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