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品超:立国精神与人权体制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5日讯】中国的人权状况恶劣是众所周知的,美国在人权问题上也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缺陷这也是事实。但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出现的状况与中国的情况有体制性的差异。就是美国的人权如果发生状况一般是执行过程中因为执行个体的私心或被执行事件本身存在的天然原因而使执行者背离了美国的国家人权宗旨,及人权天赋这一点,所以一旦状况被发现可以立马通过体制本身得到补救与更正,使其合理。
而中国则不同,中国的人权不是说如美国一旦发生状况,会如何如何,而是说中国人权一直在发生状况,“一旦”这个词应该适用的是些微的好转或者进一步的恶化。中国的人权“一旦”进一步恶化,就在相当相当长时间不可收拾!譬如八九年六四事件,法轮功事件以及报道非典疫情引发国际国内关注促成非典在世界范围得到控制原以为功德一件却如六四事件被当局秋后算账最近仍在上演的《南方都市报》案,大面积的恐慌,大面积的冤情,大面积的灾难,都已是或者仍将是长时间不可能会解决!
这反应的体制性涉及到彼此立国精神不同。而立国精神,小则融于执政者的执政作风,大则融于国人或社会个体的个体习惯和行事准则。美国最近也发生了一桩为人们所难过被中国政府视为把柄于国内强力渲染的伊拉克“虐囚案”。如果世人不明就理,很可能就想:“哦,你美国也会发生“虐囚案”事件,你有什么资格指责中国出现六四、法轮功、《南方都市报》镇压迫害事件?”
这两者其实有本质不同的,其一,案件涉案者及其对罪案是否有犯罪认知不同。六四、法轮功、《南方都市报》镇压迫害事件其涉案者中国国家机器:政府、军队、公检法机关等等,其形象是国家整体;“虐囚案”则只是美国管理伊拉克囚犯的执行人员,是执行个体。前者涉案者中国国家机器众口一词视作案是国家利益所在,拥有绝对的正确与合法性;后者美军执行人员当事件为外界所知后即陷入自知理亏疲于应对甚至自甘受罚之境。两者对自己造下的事件是否是人权罪案,认识绝然相反!
作案人对于罪行的知罪与否不仅反映了国家人权体制是否具有反省与更正能力,更体现着国家人权理念指向的对错。很难想像一个执迷不悟的人和政体会有效的改正罪错,同样难想像一个人权理念恶劣的人和政体会正确的行使其人权行为。在中国对人权大面积的摧残认为是天经地义,势在必行,而美国即使小范围行为也必得纠正。
其二,事件发生后媒体显示的角色相去甚远。对于事件的处理,媒体是否具有独立,是否能站在正义与公理的角度,深刻的反映出国家人权体制的本质,即人权体制的威力是邪恶还是公正!中国媒体是极力隐瞒真相,协助愚民,甚至不惜充当辩护、压制与恫吓的工具,完全不顾公义,原因在于中国媒体无法摆脱中国恶魔似的人权体制的魔爪与阴影;美国则不同,美国媒体独立于国家政府与涉案者之外,公正的报道事件本身,让拥有知情权的世人能对整个事件有全面纵深的了解。
其三,作为检验人权状态的指标国人对于事件中正义与公理的态度差异甚大。中国六四、法轮功、南都案事件发生后,民众情绪一部分人不顾可能身陷囹圉的危险前赴后继甚至是牺牲可贵的血肉生命也在所不惜,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甚至渴望能找出可以有通道的另一片洞天;更多的人惊愕恐慌视公义与善心如畏途唯恐避之不及,如同方舟被覆,生死不料。民众情绪如此激荡,几近失去最终的理性,人们根本不相信人权会在人权破坏者身上得到回复。而美国“虐囚案”出现,民众的态度是温和的,人们像在看一部戏曲看着其中的细节,他们在等待最后的收场,尽管有着激动发生,但相信这曲戏会有令自己满意的解决,没有谁有如履薄冰的恐惧与激愤。
其四,事件发生后,被人权体制所维护的对象在美国是弱者,是在美国本土之外在旁观者看来属于美国敌对面甚至可以说是敌人的囚犯,而且被其维护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被维护后会再度拿起武器成为与美国自己兵戎相见的敌人。(如果哪位诗人对广博宽容之心不忍而心存激越,他可以为此写一篇很好的抒情诗)。
在中国则不同,被人权体制所维护的对象是强者,而被他们口诛笔伐,甚至所谓绳之以法的则是弱者,是与他们相濡以沫生息繁衍在同一块土地的国人。他们同宗同祖,甚至极有可能是在同一间办公室谈天同一片池塘饮水的同事与乡亲。他们本不应该是仇敌,而应该是并肩工作相携生活的朋友。而正是这些弱者在真正人道的国家恰恰是其人权光辉务必照到的基石。
上面谈到过人权体制涉及到立国精神,“会融于执政者的执政作风,及国人或社会个体的个体习惯和行事准则”,这里,在事件中,人权体制所维护的对象深刻的体现了这点!如果按中国的人权体制及中国政府的执政逻辑,伊拉克囚犯作为其可能再度拿起武器成为与自己兵戎相见的敌人本应该将他们置之死地而后快,何谈因虐待他们,死几个人就追究谁责任?六四,法轮功死过多少人!方正不是被坦克轧断腿吗!魏星艳不是被狱警强奸吗?在很大程度上,在中国这正是其人权体制所乐于见到的威慑!
可是美国的人权体制不是这样做,美国的人权体制记得他们的宪法里写着“天赋人权”四个字,这就是美国的立国精神!不管你是美国人,伊拉克人,甚至你是伊拉克人中反对美国被送入牢里的伊拉克囚犯,只要你是人,你就拥有为“天”所赋予的不可被剥夺的“不被虐待的人权”,所以美国不分君民人等,“虐囚案”发生了,依照法律正追究着事件制造者的责任。
而中国由于从前天子之尊君权神授的陋习沿袭而来,遗风浩荡,西方所谓说的“公民意识”从前根本不存在。而在“君权神授”向“天赋人权”两种理念新旧交替的阶段,当权者由于权力的欲望和固有观念的根深蒂固宁愿漠视由“臣民”“子民”已变为与其身份平等的“公民”的人权,甚至努力抹杀,以至于中国的人权其实是当权者的人权,中国的人权体制说到底还是当权者的人权体制。而且这种曾经被宗教化、神化的人权体制近乎是神权体制,在当权者那里自己的人权依然神圣不可侵犯。而这种被宗教化、神化后的人权,又被异化为“权势”“权力”之权,脱离了“人权”的“权利”之权的天赋意义,当它不仅是当权者的宗旨更是国民的信念时这种人权及人权体制大大的伤害着国人及国家机体,不仅可恨更可悲!
因为在立国精神上有着“天赋人权”与“君权神授”的理念如此本末相背的不同,所以就有了美国即使你是伊拉克囚犯,是美国自己的敌人,如果你被美国自己的管理者虐待,美国的人权体制依然会为你挺身而出讨回公道。因为你是人,你拥有人所该拥有的天赋人权!所以就有了中国即使你是中国公民,是拥有与当权者同等人权的人,如果你一旦触犯了当权者神化了的“人权”,不管你的行为再具有怎样的天理、道义与合法性,你遭窃听被绑架受驱逐关监牢让强暴甚至被坦克碾死子弹射杀,在中国的人权体制里这些都理所当然,甚至为足以让你遭受这种罪孽和灭顶之灾而努力寻论立据或制造理由与法条,因为他是当权者,他拥有“君权神授”沿袭着的“被宗教化、神化”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被异化为“权势”“权力”之权的“优越人权”。
长久来美国都在杯葛中国的人权状况,中国政府当然也可以反指美国的人权状况恶劣,但务必记住:美国与中国的人权问题差异是体制性的,追根溯源其不同在于各自的立国精神,正因如此,他们之间差距存在天壤之别。
2004/5/28 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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