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之二﹐必须改变国家权力的运作方式﹐建立公开规范的决策机制。
权力不但要来源于人民﹐还必须依法规范运作﹐才能发挥正当作用。八九“六四”期间﹐中共高层的顽固派抛开人大、政协、政府﹐排挤了总书记赵紫阳﹐违法擅断﹐ 造成了血染京城、举世震惊的流血事件。之所以出现这种严重后果﹐没有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是重要原因。在民主国家里﹐重大决策都要经两院、总统分别决定﹐最后形成总决策﹐必要时还要经全民公决。而当时的中国﹐却是由不在其位的老人帮拍板定夺﹐可这既违国法又违党规的决策却可以实施﹐事后却可以无咎。这说明﹐ 中国大陆还处于强人枉法、以言代法的不正常决策状态中。因此﹐为避免国家决策违法违规﹐防止错误决策危害社会﹐就必须改变现行的国家决策机制。在法律至上、民主为本、分权制衡的原则上﹐确立规范化、法制化的决策机制﹐以保证国家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
教训之三﹐必须改变国家权力的配置现状﹐建立多元制衡的权力结构。
中共夺取全国政权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将所有国家权力集于一党﹐将一党的权力置于国家人民之上。而这高度集中于一党的国家权力﹐又掌握在少数党魁手中。这种不合理的权力配置﹐使国家权力结构极端失衡。一方面﹐大多数社会成员﹐许多国家机关无相应的权力﹐致使权利无保障﹐参政无作用。另一方面﹐少数特权者却权力膨胀﹐不受监督﹐为所欲为。这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权力腐败。因此﹐一定要建立多元制衡的权力结构﹐使国家权力处于科学的配置状态﹐不致专权滥用。对此﹐要建立权力分立的组织框架﹐防止某一方权力过大;要结束一党独裁的政治现状﹐禁止任何党派拥兵自重﹐维护特权;要取消意识形态的垄断权力﹐禁止将任何意识形态、政治思想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以避免利用某种学说压制真理﹐维护某一社会集团的特权。要建立独立的法律体系﹐确保立法、司法的公正。
综上所述﹐“六四”事件留给我们的基本教训是:一个现代社会一定要建立宪政民主的政治体制﹐以防止专制暴政﹐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避免社会矛盾激化﹐造成动荡。可是﹐中国大陆至今还没有建立起这种政治体制。这是各种社会弊端多发的根本原因﹐也是“六四”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从这个角度讲﹐ “六四”没有胜利者﹐它是整个民族的悲剧﹐它是全社会的挫折。这说明﹐中国大陆还没跳出靠暴力手段解决社会矛盾的落后状态﹐还在重复着稳定——动荡——稳定的历史怪圈。
“六四”过去了十五个春秋。每当这一天﹐人们都不免要想到她、祭奠她﹐可想起、祭奠之后我们又做了多少实现他们理想的工作呢?(//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