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29) 申请I-751取消绿卡的条件至关重要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25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二十九﹕我第一位先生是个美国公民。我们在中国相识﹐结婚。但因为性格不合﹐在不到两年时间裹﹐我们就分居了。我拿到了我的第一张临时绿卡﹐之后我遇到了我现在的丈夫﹐我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我与现在的丈夫生活很美满﹐并育一子。我现在的丈夫也是美国公民﹐他帮我申请了I-485 和I-130﹐我愿意放弃以前的两年的临时绿卡﹐移民官通知我们去面试﹐但结果却是要进一步审理我的案子。我真不知还要等多久? 还有我应该怎么办? 还是只能无限期等下去?
解答: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在问题24中有一些论述。如果你是K-1入境的﹐你可以读一下对那个问题的解答 。
如果你是非K-1入境的﹐你可以同第二个美国公民结婚申请”二合一”﹐最终拿到绿卡。但是前提是你第一个申请必须有了结果方可申请。在等待中是不可以申请的。
在拿到”有条件绿卡”后﹐要在Window Period申请I-751来把条件拿掉。在Window之前就离婚了﹐离婚判决下来后就要立即申请I-751﹐I-751最早可以在决定办离婚时就可以申请。这时因为只有你一个人签字。你申请变成了是要求豁免(Waiver)的申请。如果批准了﹐你可提前拿到永久绿卡﹐而不受Window Period的限制。但最晚不能晚于Window Period 的最后一天提出申请。这些要求在第一次面试时拿”有条件绿卡”时﹐移民官必须向你说明﹐并让你在一个文件上签字﹐保证移民局已经告诉了你要做I-751的事。如果你根本就没有申请﹐那你就是可逐境的了(Removable)。因为你的”有条件绿卡”﹐在Window 过后就作废了。
很有可能你和你第二个先生在你Window以前或Window后申请了I-130/I-485﹐移民局官误收了这个申请﹐而且进行了面试。在面试中发现你曾被给予了一个有条件的绿卡﹐没有任何I-751在你的档案中。移民局并不关注每一个有条件的绿卡的到期日﹐提前警告他们该申请I-751了﹐或者Window Period 过了﹐仍不见I-751而开始逐境过程。你就处在这个奇怪的情形里﹐面试官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交到上司去处理﹐那么什么时候得出结果是没有任何期限的。
按照INA Section 216 (C) (2) (A)﹐未能在Windwo Period申请I-751或未能出席面试﹐移民局将终止有条件绿卡身份。没有任何条款可以豁免没有按时申请。但移民局可以接受一个晚了的申请﹐一旦他们接受了这个申请﹐就是算”按时申请”案对待。Flores-Salgado v.后Caplinger, 872 F. Supp. 1521 (E.D. La, 1995)﹐换句话说﹐移民局可以攒这个空子接受你的I-751申请﹐然后拒绝I-751﹐然后考虑第二个丈夫的I-130 申请。但由于第二个I-130/I-485已经申请了﹐移民局很可能由于技术原因要Reject I-130/I-485﹐要求你们重新申I-130/I-485。因为他们的申请日期必须在I-751拒绝之后。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免去I-751的申请的﹐所以读者一定要注意I-751一定要申请的﹐共同或单独的申请。在拿到”有条件绿卡”之后离婚可不一定就拿不到永久绿卡。即使I-751拒绝了﹐如果已经同第二个公民配偶结婚﹐当然可以申请I-130/I-485﹐但必须在I-751的书面决定决定之后﹐在这一程序中﹐我遇到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在面试I-751时﹐移民官说让我的客户回去等待书面决定。客户同时收到两个通知。一个是拒绝I-751的通知﹐另一个是开始逐境的通知。也就是移民局不想给她一个间隙从而使第二个公民配偶申请I-130/I-485。而另一个客户而收到拒绝通知。当天下午就将第二个I-130/I-485报了上去了﹐后来也没有接到逐境通知。我的感觉在你的案子中﹐如果移民局认为你第二个婚姻是真实的﹐而且第一个也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按时申请I-751﹐你的I-751也会获批准的﹐移民局也许会帮助解决未报 I-751 申请而造成的困境。故我的想法是﹐立即交I-751﹐附上所有支持文件和申请费。并附上我所述案子以使移民局官员知道这案子的存在﹐看看移民局怎么处理。
如果两个申请都是拒绝﹐移民局会开始逐境过程﹐然后你们可以在逐境过程重新报上I-130/I-485的申请。
在我开场白的文章中﹐我说到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雇个律师﹔如果雇不起﹐可以花点咨询费﹐把该知道的重要的搞清楚﹐不发生这样的简单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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