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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回顾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毛泽东把东北局书记高岗的《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批发全国,轰轰烈烈的以反贪污为中心的“三反”运动就在各地铺开了。接着毛又连下几道上谕,严旨切责各级党委“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到枪毙一大批最严重的贪污犯”,“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
文件还要求各地“立即抓紧斗争,缩短学文件的时间(有四五天就够了),召开干部会,限期(例如十天)展开斗争,送来报告,违者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不管什么人,一律撤职查办。”要求各大军区“互相比赛战斗成绩,由中央加以评判。”(《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3)
大开杀戒
毛泽东特别指示要大开杀戒:“各地如有需要杀几个贪污犯才有利于发动群众,亦可杀几个。”“满一亿元(据旧人民币,折今日之人民币为一万元——引者注)或者不满一亿元,都可以定其为大贪污犯,判处死刑。”(《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89)于是运动不断升温,逼供信盛行,全国机关、学校、工厂迅速陷入红色恐怖之中。
所谓“三反”运动的典型案例——刘青山张子善案,二人总共贪污挪用公款约旧人民币二百亿元,即每人平均贪污挪用新人民币约一百万元,被判处死刑。这个案例作为“法纪严明、公正无私”、“真正做到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碰硬,从严治党”的典型,吹嘘了几十年。(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人民出版社,1997)
但是现在共产党的贪污腐败却愈演愈烈,大面积、巨额型、高层次、集团化的窝案、黑案、要案层出不穷。山东泰安案、福建远华案、辽宁慕马案、贵州刘方仁案、河北程维高案、云南李嘉廷案、广西成克杰案、上海周正毅案……无不让人触目惊心,目不暇给。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
毛泽东以杀立威,用杀人比赛来肃贪的办法也和朱元璋的剥皮楦草的反贪酷刑一样,都遭到了失败。
究其原因,皆因一个“权”字,即权力不受监督,凡是不受监督的权力一定腐败,一定要一天天烂下去。
但是中共既得利益集团绝不肯吸取这个教训,既拒绝行之有效的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又拒绝还政于民、接受人民的监督,尤其是舆论的监督。
最近一二十年,中共当局一面高叫“不反贪就要亡党”,一面又千方百计阻挠廉政立法,连《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也不肯出台。不断出笼的倒是一些光说不练、似是而非、名为反腐防腐实为保腐爱腐的“内部监督”条例和欺世盗利的“措施”。
两极分化的国情
最近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该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上抛出的“高薪养廉”法,据说是为了“创建适合国情的以俸养廉、以俸养能的从政制度”、“防止腐败”云云,便极具欺骗性和虚伪性。
首先来看看所谓“国情”吧。据透露,今年财政安排,全国财政收入为23368亿元,支出为26566亿元,财政赤字继续维持在去年3198亿元的水平(《大公报》记者2月4日北京专电)。这是国家财政状况,入不敷出,寅吃卯粮。
老百姓方面如何呢?以“首善之区”的北京市为例。据该市统计局调查显示:有六成居民的收入低于全市平均线。高、低收入户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由前年的二万元,扩大到去年的二万三千元。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六千元(《大公报》2004年2月6日)。
至于西部地区,更有数以千万计的年收入不足一二千元的贫苦农民。陕西旬阳县涌泉村农民李立文被干部逼交无理罚款,愤而自杀,他死前诉说:“一共要交五百六十元‘罚款’,但家里一年的收入连二百元都不到,吃盐的钱都没有。”他连自杀喝的农药都是赊来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2003年8月13日);还有数以千万计的儿童无书可读,许多孩子不得不依赖香港和国外的捐助得以继续学业。
据统计,占总人口90%的贫困阶层只拥有社会财富的10%,而90%的财富却让仅占总人口10%的中共特权集团及为其效劳的文化精英和经济精英所占有。
连吃带拿的“高薪养廉”
在如此贫富极度悬殊的情况下,中共当权派仍不顾老百姓死活而抛出所谓“高薪养廉”制,继续劫贫济富,继续扩大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安定的险情,真不知他们安的是什么心肝!
“高薪养廉”真的是灵丹妙药吗?当然不是,我们不需到古今中外的资料中去寻找根据,只需看看中共近几年不断给公务员加薪的情况,即可知道。例如一九九九年,那年给公务员加薪三成,国家投入资金五百四十亿元人民币,结果当年因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所损失的资金竟达一千一百六十亿元,远远超过一九八二年——一九九二年间每年平均损失的五百多亿元的水平。
在没有有效监督制度下的“高薪养廉”,只会给国家造成双损失:明一份,暗一份,真正是又吃又偷。
中共居然以新加坡和香港为例。说什么“新加坡和香港是国际上公认的官员腐败最少的地方,主要原因就是两地均实行高薪养廉的制度。”简直是无耻的歪曲和欺骗。新加坡有《预防腐败法》和严格的执法机制。香港也是得益于有效的监督,即舆论的公开、自由和廉政公署独立而高效的运作。如果高薪能保证廉洁的话,一九七四年以前的香港公务员薪金也很高,为什么那时就贪污横行、警匪一家呢?
三权分立才能实现有效监督
当前的世界潮流是政治民主化,经济自由化,民主和人权的普世价值已得到广泛的承认。所有实行民主宪政的国家或地区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反贪污、防腐败的机制。三权分立、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民主选举以及反对党的合法存在,才是监督权力、监督政府、监督公职人员的真正法宝。
可是中共既得利益集团偏偏无视民主政制,极端仇视三权分立,对丧失垄断十分恐惧。所以他们绝不肯借鉴民主国家的有效的反贪防贪的理念与措施,唯恐防碍他们对广大人民的压榨和对国家资产的掠夺。
在人民群众包括许多正直的共产党员对贪污遍地、贿赂公行的现状表现日益强烈不满的情况下,中共当局只好用“以俸养廉、以俸养能,是符合国际通行的国家治理理念的,也是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反腐败问题所具有的共识”(《大公报》2004年2月6日)这样的歪论来蒙蔽老百姓以及广大党员。
上行下效 吏治日坏
一九四九年五月,当时的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兼杭州市委书记谭震林(后来的国务院副总理、文革“二月逆流”干将)在干部大会上说:“现在毛主席在北京当了皇帝,我们是封疆诸侯。”新皇上三把火,刚刚爬上金銮宝殿做了始皇帝的毛太祖,确实也想到过李闯王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教训,告诫他的臣仆们:“我是不学李自成的,你们要学刘宗敏,我劝你们不要学。”(《毛泽东传(1949-1976)》)
谁曾想,没过几天,当他觉得屁股已经坐稳了的时候,就“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起来,骄奢淫逸,无恶不作。如是上行下效,吏治日坏,礼失乐崩,贪污腐败像癌细胞一样迅速地扩散到共产党的整个躯体,陷入无药可救的绝境:至二○○二年的前五年中,当局共查处了腐败官员八十五万人。这只是官方公布“被查处”的。至于未曝光、被包庇及未被查处的到底还有多少,只有天晓得了。
到了这般田地,共产党仍然羞羞答答,讳疾忌医,还在装模作样地走过场,还在郑重其事地搞欺骗。请问这种骗人的把戏还要玩到几时?
--转载《争鸣》3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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