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贻春:王怀忠腐败的制度成因及其反制之途

郑贻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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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23日讯】又一个省部级高官落马了。他就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经过长期的并且是艰苦卓绝的调查取证之后,王怀忠受贿一案,被异地审判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王怀忠并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二日被执行死刑。

王怀忠,这个以党领国极权制度的四品大吏、这个官至省部级的重要领导、这个权位不可一世的地方诸侯,竟追随他的难兄难弟–曾是中共高官的胡长青、成克杰,走向了腐败到底的黄泉不归路。

人们完全可以相信:王怀忠既不是中共腐败集团的三个代表的唯一,也肯定不是中共前腐后继庞大队伍中的最后一个。他仅仅是被中共抛出来以显示其所谓反腐政绩的一个替死鬼。这样的替死鬼,以前不缺乏(如中共建政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现在不缺乏(如上述的三个代表:胡长青、成克杰、王怀忠),估计在将来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也一定不会缺乏。这就是说,替死鬼是决不会断子绝孙的,替死鬼肯定会以其泱泱而来、汹汹而来的态势献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之下、献祭于中共斧头加镰刀的血腥的党旗之下。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王国里,在当今中国大陆贪污腐败乌云笼罩的条件下,王怀忠一案的被严厉查处,不过是中共实施丢卒保党、丢车保帅政策的一个不大不小的棋子而已,不过是红朝统治集团金蝉脱壳的挡箭之牌、更是其招摇过市以售其奸的诡术而已。

这当然没有什么特殊,也更是毫不奇怪的事情,既然有那么多振振有词地反腐倡廉而实际所做的却完全相反的党国要人。他们直到现在还仍然身居高位、权霸一方、颐指气使。当面装模作样,背后贪权恋栈。过五关、斩六将地削尖脑袋争权夺势,大肆行贿以要官,四处流蹿以跑官。一朝顶戴花翎之后,就张开鳄鱼般关卡索要的血盆大口,就刻不容缓地伸出为人民币服务的毛茸茸的魔爪,无所不用其极地海捞特捞血泪凝成的民脂民膏,明码标价地拍卖或购买社会主义的各种官帽,明里暗里地兜售为自己和为权贵精心服务的精美坐椅,直到以所谓人民的名义、以公有制优越性的名义、以改革开放抓经济的名义、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名义,把权力寻租的交易事业推广到连坟墓里的何坤也自叹弗如且惊愕不己的与时俱进的荒唐而严重的程度。这,就是中国大陆每时每刻地发生着的司空见惯或者是见惯不惯的社会化腐败。

社会化腐败或腐败社会化,这种难以治愈的极权专制统治的慢性病,是中共的红色王朝制度祸及各行业、各地区,甚至殃及每一个人身心的必然恶果。就像癌细胞呈现扩散之势且已蔓延全身一样,中国大陆业已成为由极权专制的毒菌或由贪污腐败的微生物所严重侵蚀的绝望吞噬希望、罪恶围歼正义、无道惩罚有道的一片蛮荒无耻的所在地!

一、 王怀忠腐败案具有中国共产党的伟光正特色。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建立社会主义的红色王朝之后,一直没有停止过贼喊捉贼或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反腐倡廉。也正像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封建王朝曾经做过的那样,轰轰烈烈的反腐倡廉只能以其自欺欺人的方式、以其时不时地抛出几个倒霉蛋的方式,试图洗刷或极尽遮掩王朝自身根深蒂固的和与生俱来的腐败劣根性。此之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这就是说,既然是巍巍皇朝,无论是历届历代的封建主义王朝,还是现今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王朝,其必然腐败的本质通常呈现出不可战胜并且是战无不胜的刚性,无论其反腐倡廉的策略多么多么地冠冕堂皇、多么多么地与时俱进、多么多么地开拓进取。从这种意义上说,反腐倡廉,只能兴隆于一时,而断然不会长远;只能触及一些皮毛,而绝不会伤筋动骨地危及到无可救药的极其腐败的专制制度。一个或几个腐败分子可能或必然地应声倒下去,但这不外乎充斥着杀鸡儆猴之盘算,不外乎充斥着欺世盗名之计谋,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乃是,导致整个社会腐败的王朝制度却仍然在那里大行其道,并且通常会变得更加荒淫无耻、更加无所顾忌、更加贪婪妄为。胡长青之后出现了成克杰,成克杰之后出现了王怀忠,王怀忠之后究竟还有谁?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宛如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个更比一个贪。这,难道不像中国成语所昭示的那样,有如过江之鲫一样地密密麻麻、赴汤蹈火而在所不辞吗?这,难道不正像这些党棍们当初入党宣誓时所信誓旦旦地表白的那样,要为党的(腐败)利益奋斗终生吗?这些一命呜呼的党国政要们,不过是在黄泉路上一字排开的先锋队而已,而那些正在走向这一最终归宿的、至今还在受到更多更大庇护的党国领导后续大部队,又是何其多也?又在忙些什么鬼名堂?

王怀忠就像中了头彩似地终于成为中共祭奠江山社稷的刀下之鬼。忆往昔,狰狞岁月稠!王怀忠等权贵们一路腐败、闪亮登场的光辉而可耻的历程,实事求是地说,是不乏中国共产党的伟光正特色的。作为造祸一方、说一不二、独断专行的镇、县、地(区)、市、省级领导,作为先阜阳地区、后阜阳市市委书记,再官至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一路走来,根本就没有任何制约,根本就没有任何束缚,根本就没有任何监督。纵然有各级纪检部门、有各级机构重叠的反贪局、有党的各种各样且五花八门的纪律条款和与之相应的严格规定,但对于一个不容许任何质疑,更不允许任何批评的独裁专制党的政要来说,对于一个在没有任何言论自由的社会里所造就出来的党棍来说,哪怕有那么多机构重叠的纪检部门、监察部门,那也不过是些种种美丽的装潢,是些可有可无的摆设,更是些欺骗舆论、愚弄民众的虚无缥缈之物。就像中共几乎所有的各级、各地、各单位的国家行政官僚一样,王怀忠长期以来之所以能够呼风唤雨,官至四品,顶戴花翎,之所以要什么有什么,想怎样就怎样,就在于只允许歌功颂德捧臭脚的一党专制,就在于不允许人们评头论足而自己却可以信口呲黄的党控媒体。这,正是王怀忠以及他的那两个到阎王爷处先行报到的难兄难弟胡长清、成克杰之可以为所欲为、可以横行霸道、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地海捞特捞的原因之所在!这,正是伟光正的极权专制的权贵特点所使然;这,正是社会主义无比优越性的流氓制度所造成!

与其说是王怀忠本人咎由自取并义无返顾地走向了贪污腐败的穷途末路,莫不如说是伟大的社会主义腐败制度造就了王怀忠这类位高权重、号令一方天下的贪污腐败分子;与其在王怀忠个人身上找原因,莫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根源就在于伟光正一党独裁、一党专政的腐朽没落的政治制度上。千错万错,归根到底错在与人类文明相对抗、不但不知羞耻,相反还自吹自擂的永远自我感觉良好的伟光正;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应该有独断专行且代表人民无商量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极权专制政体。

不是说王怀忠一点责任都没有,也不是说王怀忠这样的腐败分子不应该受到应有的追究与法办,而是说,首先必须明确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乃是:倘若腐败堕落的伟光正制度依然一如既往地贯彻到底,而决不实行根除其罪恶的应有改革或必然革命,那么,腐败分子的横空出世、蜂涌而至,乃至于连绵不断、滔滔不绝,就必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生成的整体景观,就必定是中国大陆无处不在的凄凉而悲哀的社会现实!

从王怀忠贪污腐败一案中,是不难看出中国大陆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上的溃烂与腐败之一斑的;从对王怀忠的追查、审判中,是可以找出贪官污吏们几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基本特征的。即便在中国大陆党控媒体上所揭露出来的王怀忠腐败一案,真可谓证据确凿,铁案如山:

自1994年以来,王怀忠在任阜阳市主要领导和安徽省副省长期间,索取、收受贿赂共计517万余元人民币。司法机关共追缴王怀忠家庭财产总计人民币1059.64万元;首饰162件(套)等物品。王怀忠利用职务之便,为马某、杨某、倪某等人在贷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等方面谋取不法利益,多次索取、收受对方现金共计317万元。且对其拥有的价值4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尤为恶劣的是,2001年11月,王怀忠为了对抗组织的调查,向私营企业主一次索取200万元,被冒充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骗子骗去120万元。———引自<中国察查官报>

王怀忠的罪行,例如索贿受贿,在贷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等方面谋取不法利益,并对其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等等,这些问题难道仅仅是王怀忠一个共产官僚的特例吗?难道王怀忠的所做所为,不具有伟光正的社会主义官僚体系的全部特色吗?请问,举目望去的各级各地各单位的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又有几个没有王怀忠似地一心一意搞贪污、执政为民瞎胡整的优良品德与斑斑劣迹的胡作非为呢?又有几个顶戴花翎干干净净地可以经受住严格审计、认真检查,以及全方位监督的呢?

甚至从紧密掌控的党的喉舌那里,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几乎不争的事实,那就是:小官小贪,中官中贪,大官大贪。总之是几乎无官不贪,无贪不官。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又有哪一级可以称得上是清水衙门的呢?又有哪一个共产高官,可以称得上是两袖清风的呢?至少从目前来看,是很难看得见的。官僚的腐败,证明了整个社会主义庞大的官僚体系的溃烂。整个腐败的政治制度,就像一个烂萍果一样,就像一棵烂白菜一样,从心里面开始烂,一直烂到外面。整个地烂了,用老百姓惯常说的话来讲就是,都坏透了腔了。这不仅仅是一个胡长清烂了,也不仅仅是一个成克杰烂了,当然也不仅仅是一个王怀忠烂了。这不是哪一个人烂了的问题,这不是哪一个官僚烂了的问题,这是一个腐败社会化的问题,这是整个社会腐败化的问题。这是伟光正的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溃烂的问题。当然,这也是封建主义王朝和社会主义王朝必然面临的、难以更移的并且常常是束手无策的非常严峻的问题。

腐败的共产政治制度有一个明显的特点,这就是:一烂不是烂一个,而是烂一窝,烂一群,烂一片,甚至是烂一大片。这倒是颇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官僚制度的内部不成文之恶法,即,由裙带关系、由哥儿们义气、由下级对上级的权力效忠关系和长官意志等所形成的事实上的圈里人公权私授的方式。一人得势,鸡犬升天。朝里有人好做官。我送你钱,你给我权。我送给你的钱越多,那么我做的官也就越大,我就可以当之无愧地代表人民,我就可以执政为民、造祸一方。我就可以任劳任怨地大搞权钱交易,我就可以包二奶、三奶,甚至八个奶。我就可以按照中共中央的战略部署,以稳定压倒一切的态势,把写文章的杜导斌们关进社会主义阴森森的牢狱之内,以彰显伟光正由刺刀的暴力和手铐的恐怖所建立起来并继续维系着的不可一世的霸主权位。

这种整体性溃烂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但曾经出现在山东省泰安市原党政首脑的身上,不但曾经出现在原沈阳市、后辽宁省的党政要员们的身上,而且在时下里以更为高超的赤裸裸的政权上海帮的组织形式占据着中国大陆一切的有利地形,把持着统领社会的一切政治资源,垄断着一切政治权力的要津,根绝着中华民族一切美好的希望,破灭着全面现代化一切宏阔的理想。

二、 王怀忠等腐败分子堕落的原因。

王怀忠的腐败,细究起来,不能不有其深刻的社会制度原因。在他之前的胡长清、成克杰,辽宁的慕随新、马向东,以及河北的程维高,还有更多数不穷尽的遍布于中国大陆的贪腐案,都充分地显示了中共的腐败分子们与清正廉明相对歧的极其顽强的腐败精神。这是一种什么鸟精神?这是禽流感一样让人不得安宁的bird flu毒精神!这是一种什么样丑陋不堪的鬼局面?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排斥并封闭了国内外所有正义的舆论之后所取得的不正义、非正义、反正义的丑恶邪恶罪恶凶恶的赫赫战果!

虽然在表面上,即在宣传上、在口号上、在文件中,中共也提出过这种严格自律的要求或那种监督检查的规定,如近日中共就推出了<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一党专政的独裁政体来真刀真枪地反腐倡廉,则无异于断腕割肉一般,或有如与虎谋皮、虎口拔牙一般,是不可能成立的,除非他想自杀了断他自己苟延残喘的罪恶生命。但从目前所获知的种种迹象来看,从中共千方百计地遮掩着的国家机密来看,中共党魁还没有采取自裁杀身、以谢天下的正确打算。非但不自裁,他们还企图贪权恋栈、死不下台,硬是要百足之虫似地死而不僵或僵而不死。直到把整个国家都给拖垮,他们也是在所不惜的。从这种意义上讲,把持国家政权的上海帮窃国大盗们,以及腐败透顶的社会主义各级官僚们,他们才是货真价实的国家政权颠覆者。因为本属于全体中国人所应具有的政治公权力,竟被他们这些无耻之尤的党魁党棍们肮脏而可耻地、秘密地瓜分完毕,并成为他们大兴文字狱、肆意妄为地破坏全面现代化历史进程的御用工具。他们是中国人权的颠覆者,他们是中国大陆公正与良知的颠覆者,他们是没有经过人民的授权而攫取国家所有政治权力的窃国大盗。中共所称谓的颠覆者决不是杜导斌们,而恰恰是胡长春、成克杰、王怀忠三个代表,或者直言不讳地说,恰恰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党魁自身。

由此可见,王怀忠等共产官僚的腐败堕落,也就不那么奇怪了,而实为自然而然的历史过程。其必然发生的根源,也应该像秃头顶上的虱子一样,是明确无误的,是毫不含糊的。总结地说,他们腐败堕落的主要原因如下:

1、 伟光正的一党专权、一党独裁使他们不免昏了头。由于没有制衡、没有约束、没有限定,因而,他们又怎能不伟大、光荣、正确?他们又怎能不腐败、流氓、无耻?中共是一党独大,天王老子第一,腐败分子们身居要职,权柄在握,统御官帽,也堪称官场老大,一言九鼎。

2、 所谓正确的舆论导向永远错误地为贪污腐败撑了腰、壮了胆,于是乎,他们就像吃多了春药一样地愈发斗志昂扬起来,愈发不可抑制起来,从而在执政为民、大捞特捞的过程中渐行渐远,终至达到”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的辉煌顶点。

3、 社会主义王朝制度为大肆贪污腐败的罪恶保驾护航、鸣锣开道。应该承认,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贪官污吏们用非法手段实现发家致富的无比贪婪的欲望,铺平了一条抵达理想境界的道路;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使党政权贵们随心所欲地奴役政权奴隶们的心愿,终于以花样翻新的欺诈手段,得以胜利地实现。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也不可能有硕鼠横行的腐败之国;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也不可能有深入、广泛而且持久的窃镇窃县窃市窃省乃至窃国的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按照中共国里的一句歌词所唱的那样(在这里必须实事求是地反其意而用之):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官僚地位高——贪官污吏大团结,掀起那贪污腐败新高潮、新高潮!

4、 待腐败制度的外在条件充分实现之后,内在的权力欲使得贪污腐败终成迅速膨胀之势、遍地燎原之势、顺风进击之势。不受制约的官僚体系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败,一党专制的独裁方式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败,由此而导致的各级顶戴的腐败也就成为小巫见大巫,甚至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了。在伟光正的英明领导下,不腐败倒显得不正常,腐败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自我证明的常态。在共产王朝的正确舆论导向中,每天上演着的,无不是一出又一出绝不亚于清王朝末年让人眼花缭乱的<官场现形记>。表面上的道貌岸然与实际上的男盗女娼、口号上的信誓旦旦与行动上的不择手段和卑鄙下流,交相辉映,互为衬托,滑稽可笑,有趣之至,实为中国大陆风景这边毒好的可耻可怜可悲之场面!

三、 为什么腐败屡禁不止且势头不减?

防止腐败,这类共产高调已经喊了唱了半个多世纪之久;反对腐败,也一直是中共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口头禅。但其所达到的实际效果,却是不尽如人意的,也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是基本失效的。对于这一点,即便是中共党魁也不得不无可奈何地坦白承认。要不然他们就不会左一个文件、右一个会议地兴师动众、大动干戈了,要不然他们就不会雷声大雨点小地颁发各种各样的党内指示和党外命令了,要不然他们就不会像热锅上的蚂蚁或像无头苍蝇似地焦头烂额,急成大汗淋漓、气喘嘘嘘的模样了。但从保权维党的战略目的出发,他们又常常故作镇定,并鸵鸟似地自我辩解道:在维持并完善腐败制度的前提下,一定要同个别的腐败官僚进行斗争;在保持并固守一党专权的墓础上,要把腐败的毒瘤给剔除而去。这种既让马儿跑得好(反腐),又让马儿不吃草(维权)的状态,避不可免地形成刻舟求剑、南辕北辙的窘境:即,越强调反腐败,则越加腐败;越号召廉明,则越不廉明。这就不免提出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为什么腐败屡禁不止,反而还势头不减,且愈演愈烈?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以下各项:

l、一党制是反不了腐败的,更不能根绝腐败。一党制既不能实质性地动作,也不能快刀斩乱麻地根除腐败毒瘤,它顶多在形式上玩点花样,它顶多在言辞上做点翻新。仅此而已,此外无他。因为一党制是腐败的温床。一党制是腐败的同意词。一党制是腐败的罪魁祸首。一党制是腐败的万恶之源。古今中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实行一党制的社会,不是腐败丛生的社会;没有一个实行一党制的国家,不是贪污受贿的国家。只要实行了一党制,腐败就是必然的,腐败就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腐败就必然是赤裸裸的现实,哪怕反腐倡廉的口号喊得价天响,哪怕强势的宣传鼓动把人们的耳膜都给震破了,哪怕纪委、检察机关一天到晚地瞎忙活。由一党制,哪怕是由最好的、由最完善的、世所未见的一党制所形成的局面差不多都是大同小异的,都是坚定不移的,也都是如此这般的:该索贿的还是要索贿,该贪污的还是要贪污,该腐败的还是要继续腐败下去的。不把腐败进行到底,似乎就显示不出伟光正一党制的优越性或劣根性,似乎就不能表明极权专制政体的盛气凌人的至高无上或极端无耻的低级下流。

2、王朝制是反不了腐败的,更遑论根除腐败?王朝制反腐败,只能是越反越腐、越反越败。因为王朝制是腐败的大染缸。王朝制是腐败的集散地。王朝制是腐败的发动机。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封建主义王朝都没有摆脱过腐败,更谈不上什么子虚乌有的根除腐败,但固若金汤、巍然屹立的王朝却常常被无孔不入的腐败所击倒、所扫除、所征服。有的皇帝对腐败嫉恶如仇也好,恨.之入骨也罢,例如朱明王朝的伟大领袖,即当时的中央主席、总书记、军委主席、皇帝朱元璋,他甚至都把腐败的官吏们都一一地杀无赦了,都给抽了筋、剥了皮,并给皮襄里塞满稻草,放在衙门口边上,以作为绝对深刻也绝对醒目的反面教材,但即便进行如此这般的具有恐怖意味的惩处,也仍然抑制不住积重难返的腐败、也无法彻底解决王朝本质上的全面堕落。在杀了一批腐败分子之后,又一批新生的腐败分子随后就冒了出来。新生的腐败分子,恐怕比韭菜的长势还要快得多。这种迅猛发展的腐败态势,竟把英明领袖朱皇帝给搞得个哭笑不得,他最后也只好无可奈何地花落去也。仰天长叹也好,或是捶足顿胸也罢;颁发中央文件的圣旨也好,或是亲自审讯腐败分子也罢,总起来讲,这些都基本上起不到阻挡王朝腐败的中流抵柱之作用。刚开始反腐败时,确有可能吓唬住几个贪生怕死的官僚,但时间一长,所有的官僚也就都见怪不怪了。胆子小的,也逐渐地开始变得胆大包天起来,而那些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就会更加没遮没拦的了、更加肆无忌惮的了。腐败成风的王朝,终于像被掏空了的千疮百孔的楼房,一到某个临界点,就注定会轰然坍塌,并在历史的长河里掀起一丝转瞬即逝而且波澜不惊的涟漪。

中国大陆现实的社会主义红色王朝或共产帝国,跟如上所述的情形,估计也大致差不了多少,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腐败虽然也是令中共党魁日夜无宁且处心积虑的焦点之所在,但治标不治本的走形式、走过场,抓出几个垫背的以示惩戒,以起到消解民怨、平抑民愤的政绩作用,目的是寻求得过且过的稳定与平衡,则是免不了的权宜之举。在反腐倡廉方面,社会主义王朝,决不会比历史上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做得更好,既不会更有效率,也不会有更多的实质内容。社会主义王朝的腐败,是与生俱来的,是根深蒂固的,是秉性难移的,这就像鳄鱼张开血盆大口一样,这就像毒蛇喷溅毒汁一样,实属正常,因此不值得有任何种类的惊奇。

3、 在党控媒体的统一口径下,反对腐败通常是党官们自相残杀的权力斗争的御用工具。凡是不符合党魁意志的官员,很有可能陷入所谓腐败的陷阱之中而不得自拔;那些所谓政治上正确的溜须拍马者和寡廉鲜耻的阿谀奉承之徒,哪怕腐败到了民怨沸腾的程度,哪怕腐败到了亿夫所指的程度,却可能或必然地、恬不知耻地平安无事或厚颜无耻地安然无恙。岂止安然无恙?他们可能还要步步高升,一路大刀阔斧地挺进,一直飙升到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成为党和国家的一、二、三把手等核心领导人。以江泽民为魁首的政权上海帮的非法存在,就是这种事情的再请楚不过的明晃晃的例子。

4、 在绝不允许存在任何不同声音,更不用说反对或抗议声音的社会主义制度中,贪官污吏们如鱼得水、能贪则贪、想腐则腐。所有的国家公权力,就像他们自己的私物一样,可以任意支配。当一个小小的科长,可能要花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通常通过行贿的秘密方式,以最终实现自己的阴暗目的,更不用说处长、局长、厅长、部长的权力了,那又是通过怎样猫肋的手段非法地赢得的?谁要是对此稍有怀疑,那就肯定处于难以言喻的倒霉之中。谁要是对这种非法权力提出了实事求是的质疑或不满,那就肯定犯有颠覆罪或煽动颠覆罪,那就免不了要手铐加身、大刑伺候了。在范围广大且无处不在的文字狱里,还有什么肮脏无耻的腐败,不可以掩盖起来的呢?还有什么明目张胆的猫腻,不可以隐藏起来的呢?更有甚者,中共贪官的某些问题竟可以莫名其妙地成为不可触碰的国家机密。中共党魁竟可以把自己的胡作非为都统统地称之为国家机密。中共党及其党魁的猫腻,到底是不是国家机密?这种小儿科的问题,照理说是不难回答清楚的。

5、 不允许老百姓自由地说话,不允许人们随心所欲地表达,相反倒设立种种荒谬绝伦的思想禁区,也设立名目繁多的言论雷区,总之是要把秦王嬴政的”焚书坑儒”发扬光大,总之是要把朱元璋、康熙、雍正、乾隆各朝所搞的惨绝人寰的文字狱推向社会主义的现代极至。这,就必然地为腐败分子们的阴谋活动创造了极大的可乘之机。在哑巴充斥、噤若寒蝉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贪污腐败倘若不是那么逞凶狂,倒可能或必然地成为让人们不可思议而啧啧称奇的一桩怪事了。这就是说,在民众本应该发出反对腐败的雷霆般震怒的吼声时,却听不见哪怕是蚂蚁般微弱的叫声。因为所有的冤诉、所有的呐喊、所有的咆哮,都被中共宣传部彻底地消了音。在人们普遍失语的情况下,腐败分子们能不从心底里感谢党的恩情似海深,能不情不自禁地、由衷地称颂:还是党的政策好吗?

6、 在信仰普遍缺失的国度里,腐败正可以大摇大摆地、如入无人境地乘虚而入。在中共以马列洋教杀尽(辛灏年语)包括基督教、佛教、天主教等宗教信仰之后,在中共以几十年一贯制的谎言宣传把国人的大脑洗成了一片又一片浆糊糊或洗成了思想极其贫乏、也极其可悲的空白之后,是非之观念已经充分地淡薄了,基本的良知和最起码的人性都基本上难以寻觅了。尤其对于权倾一方的中共要员们来说,他们除了认权——认这个昂贵的、可瞬间变成金钱的等价物之外,几乎是数典忘祖、六亲不认;除了认定金钱不放松之外,他们几乎认不出自己到底是由什么货色变成的,到底是些什么样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杂种!他们所信仰的,正是没有几两沉的顶戴花翎及其构筑的森严壁垒的等级制,正是对金钱欲壑难填并且是永远也填不满的无耻贪婪。

7、 在司法不独立而只能受制于政法委的中国大陆,黑幕重重、冤案丛生的不正义、非正义、反正义的现实为中共官僚的全面腐败与根本堕落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难以关闭的方便之门。在司法审判受制于党的政法委之领导,即,政法委对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进行蛮横无理地和极其粗暴地干涉的情况下,请问,还能有什么实质意义的反腐工作可以做的吗?

司法不独立,是腐败兴盛发达的重要条件,是形成普遍堕落的根本原因,是社会不正义的深厚基础。由伟光正一元化领导下的司法审判,只能徒有法庭冠冕堂皇的形式,只能徒有对法律条文装模作样的遵守,和对于中共恶法的照本宣科的盲目执行,而根本就没有或基本上匮乏现代法治的实质内容。在一切听命于中共政令的极权状态下,与其说现在是中共所谓的以法治国,莫不如说是党魁的意志就是一言九鼎的恶法,莫不如说是权大于法、以权代法,莫不如干脆地、直截了当地、明确地说这本身就是毫无法治的无法无天!中共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的法治不健全,尤其是以党代法,以政代法之恶习,竟使得腐败分子们纷纷地、普遍地漏网。法治的本质存在本来就应该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可是,现实的状况却是基本上或完全地相反:法律成了一个大漏杓,大的都跑掉了,却截留下一些跑不脱的小小的鱼鳖虾蟹。这,就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特点。此外,所谓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相适应,无处不显示出决不平等、也不公平的无耻特点:以所谓党内处罚、以所谓行政处罚,例如以党内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党察看、降职降薪、开除党藉等法外处罚,来偷梁换柱地代替对于官僚罪犯的法律审判。这种法外处理犯罪及其罪犯的非法方式,理所当然地和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法治的必然失序,并形成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面前、绝不平等的、极其恶劣的示范效应。握有重权的腐败分子们对此除了欢欣鼓舞之外,接下来差不多就要山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了。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本应当起到同样制约作用的法律,却在社会主义的现实条件下,对不同的人起到了绝不一样的作用。官衔、职务、党票等等,竟可以毫无道理地和十分荒唐地减弱甚至取缔法律对于同样罪恶的同样量刑,竟可以代替或取消法律对于同一罪行及其罪犯的严正审判。这种”刑不上大夫”的现代翻版,这种彻底否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司法观念与司法实践的社会主义可耻注解,难道不是阻碍反腐倡廉的拌脚石与拦路虎吗?难道不是中国大陆全面现代化历史进程的极其巨大的障碍吗?法律的不平等,除了使法律本身蒙羞之外,除了使整个社会普遍地经历奇耻大辱的感受之外,是一点点益处都没有的,其结果就是必然形成的触目可见的道德沦丧、人性泯灭、无耻之尤,以及野蛮驱逐文明、邪恶围剿正义、狰狞歼灭微笑、泪水代替鲜花!

半个多世纪以来,从毛泽东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到邓小平破坏正常法律秩序的严打,再到江泽民对于民众正当诉求的大肆镇压与疯狂绞杀,中国大陆又何时有过法治严明的朗朗时日?正因为法治不彰而人治横行,故而腐败分子们的出笼与繁盛,就自然而然地并顺理成章地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的必然恶果。

8、社会主义的恐怖组识与暴力工具,包括监狱、法庭、秘密警察(政保部)、国安局、中共党卫军—–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每时每刻都在为中共的腐败官僚和腐败制度保驾护航,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充当起丧失人性的可恶之极的马前卒、打手和鹰犬。一九八九年的现代化民主运动首先提出来的”反官倒、反腐败”的正确口号,深得党心、军心、民心,赢得了国内外广泛的理解、同情与支持,但这场以非共化为目标的波澜壮阔的伟大的民主运动却遭到了邓小平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举世震惊的弹压与屠城。中国人民解放军作为中国大陆共产王朝的党卫军,在绞杀与围歼中华民族的民主自由之希望方面的确扮演了极不光彩且十分可耻的屠夫角色;随后,中共各地大大小小的监狱有组织、有预谋地敞开了关押民运精英的沉甸甸的铁门;随后,中共法院又以现行的红朝恶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反革命罪”、”反革命组识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中共人大于一九九七年将此等罪名变更为现行<刑法>中的第105条”颠覆罪”和”煽动颠覆罪”),肆意枉判众多忧国忧民的民运人士和直言进谏的知识份子,致使中国人民处于朝不保夕、人人自危、噤若寒蝉的悲惨境遇之中。正是在社会主义残民以逞且草菅人命的极其巨大的恐怖之下,正是在伟光法西斯本质彻底暴露的耀武扬威的刺刀之下,正是在共产坦克隆隆开进的沉重碾压的履带之下,中共通过包围天安门广场,而包围全中国人民的思想;通过残杀新时代的大学生和有良知的北京市民,而残杀中华民族追求民主自由的美好希望。从此之后,本来就不多或少得极其可怜的新闻监督和由改革开放而带来的轻度言论自由,就变得更加稀少了,竟至于干脆就给弄得一点都没有了。尤其是上海小瘪三江泽民在踏着六四鲜血登上红朝皇位之后,更是肆无忌惮地查封一切稍有主见的报纸杂志,把几乎所有的异见人士都毫无道理地和极其野蛮地关进阴冷、潮湿而黑暗的共产文字狱之中。在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大好刑室下,在中国民间改革之路都被封堵的条件下,中共内部刚刚兴起的贪污腐败之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刮遍了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神州大地。其势,势如破竹,大有席卷千军、汹涌激荡的溃堤之态。王怀忠腐败一案,只不过是在八九镇压之后中共制度性腐败所显露出的冰山之一角而已。用沧海一粟来形容,用九牛一毛来描述,也实不为过。

上述所提的八项,是中共党内腐败分子们之所以腐化堕落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等方面的基本的和根本的原因。如果不抓住制度性腐败这个根本问题来考虑,如果不能把改变这个腐败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作为刻不容缓的战略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如果不能进行适合于全面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全方位、多角度的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而依然换汤不换药地恪守着中共几十年来一直屡试不爽并津津乐道的老黄历,例如:说什么”巩固并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说什么”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说什么”坚决反对实行三权分立”等诸如此类的为极权专制的腐朽没落统治极尽狡辩之能事的种种弥天大谎,就只能尽显与人类文明负隅顽抗的鼠目寸光和螳臂挡车的不自量力了。

只有从制度上加以防范,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只有建立起民主制度,才能与腐败的社会相诀别。只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制衡机制、约束机制、纠错机制、问责机制,尤其重要的是,只有把现行的官爵分封制这个实际上的帝制改变为人民竞选制这个现代民主的政治体制,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腐败问题才能够得到真正切实的解决。因为这是根除腐败、走向廉洁的别无选择的康庄大道,这是中华民族自我更新、赢得未来的里程碑似的必然凯旋!

四、 如何抑制并根除腐败?

第一,必须分权制衡。既然极权制度等同于腐败,既然腐败是极权制度的痼疾,那就要毫无疑义并且是刻不容缓地用分权的方式、用已被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三权分立的方式加以克服、加以根除。克服了极权,也就是克服了腐败;根除了极权,也就是根除了腐败。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当代和现代的极权制度,连同它本身密密丛生的腐败,是必须加以克服的、是必须加以根除的。因为这是文明发展和历史进步的题中应有之议,这是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等人类普世价值的内在要求。只有实行三权分立,才是遏制腐败堕落的制胜之道。只有用这样的观点考虑问题,王怀忠的腐败案及其所由形成的腐败制度才能够早日地走上穷途末路,并顷刻间土崩瓦解。

第二,只有实行多党制,才是抑制一党独裁和一党腐败的不二法门。一党制,不是搞政治上的腐败,就是搞经济上的腐败,抑或搞文化上的腐败,或者三者兼而有之,总之搞立体交叉、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方方面面的腐败。号称伟光正的中国共产党,实际上就是一个无处不腐败、无时不堕落的极其可耻的政治集团。它说它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但实际上所代表的却是国家行政官僚的根本利益;它说它是真理的当之无愧的拥有者,但实际上却无时不谎言、无处不谎言,以至于达到了谎言社会化的严重程度;它说它代表了人类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前进方向,但实际上却是与时俱退地把中华民族推入到万劫不复的专制主义的泥坑里,把中国大陆全面现代化的美好理想推入到深不可测的深渊里。

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自建政后一直大搞极为荒唐的政治运动,戕害无辜,枪杀精英,饿毙民众,实为不堪回首的残不忍睹的政治腐败;邓小平一手造成的六四惨案,不能不是罪大恶极的政治腐败;江泽民所搞的政治腐败,更是与时俱进达到了令人齿冷的恬不知耻的程度:取缔中国民主党、镇压真善忍自由信仰、把讲真话的知识份子关进牢狱,以实现其消除异议于萌芽状态的狼子野心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太上皇图谋。尤其不能容忍的是,他贪权恋栈,死不下台,安插上海帮亲信到国家公权力的要津,对属于中国人民的政治资源实行超垄断的霸占、侵吞与抢夺。这个中共党内最大的腐败分子,至今还逍遥法外。不但不受制约,相反还挟枪以自重,到处戏子表演,转着圈地丢人。王怀忠与江泽民相比,实乃是小巫见大巫。与江泽民的腐败比,王怀忠不过是个小字辈。搞反腐倡廉,我们不但要反贪官,而且也要反皇帝,更要反太上皇。不但要反王怀忠,更要反江泽民。因为江泽民是王怀忠搞腐败的最大的保护伞,江泽民是腐败分子贾庆林、陈至立、黄菊等人的最大保护伞。江泽民是中共党内不可饶恕的贪污腐败之魁首。对于中共的制度性腐败,江泽民是难辞其咎的,江泽民是罪恶累累的,江泽民是必须低头认罪的。有道是:擒贼先擒王,反腐先反江。这,正是我们必须认识明确、旗帜鲜明的正义立场。

中共的政治腐败主要表现是:一切权力均来源于上级任命,但中共却口口声声地和自吹自擂地宣示: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谁也没认同的情况下,中共就自我认定地开始了它残忍暴虐的无耻统治。这种不经同意就进行强行统治的方式,说得客观一点,说得实事求是一点,就是毫无疑义的赤裸裸的政治强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红色帝国土地上,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灾难深重的满目疮痍的华夏山河中,政治强奸业已延续了半个多世纪之久,直到现在它还在一如既往地保持流氓的本色基本不变,保持强奸民意的本质基本不变,保持土匪蛮横霸道的基本方式不变。可以说,只要是伟光正的英明领导,政治强奸就无时不在。政治强奸就无处不在。政治强奸就是中国人触目可见的生活方式。政治强奸就是中国大陆社会生活非正常化和反正常化的令人难以理喻的常态。这种由一党专制所造成的反人类、反文明、反现代化的政治罪恶,实为现代中国人的奇耻大辱,实为中华民族绵延不绝的悲剧之祸根。

除了政治腐败,中共的经济腐败是有目共睹的。有的是腐败三连贯:例如有个省第一任交通厅长因腐败被关押,第二任又因腐败被关押,第三任再次因为腐败被关押。所以,有人戏谑地称之为:前腐后继。这就一语中的地点明了中共经济腐败的基本特点。中共的经济腐败主要表现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上,主要表现在利用权力对于人民共有的资产,即所统称的国家财产的私自瓜分上。

至于中共的文化腐败,最近已被揭露了许多,但还远远不够。比如早已被逮捕并在近期遭到审判的、原中央愚民电视台文艺部主任赵安,仅仅因为他拥有新年文艺晚会的节目支配权,就拥有不明来源、超过一千万元的巨额现金;党控媒体发表有偿新闻而屡禁不止;各级各地文联内部乌烟瘴气的黑暗与勾心头角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等等。

中共的教育腐败,业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中共的科技腐败,几近难以收拾;中共的学术腐败,己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中共的金融腐败,频频曝光,漏洞百出,致使国有银行的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已然超过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如此等等。总而言之,或言而总之,具有中共伟光正特色的腐败,已经占领了工厂、机关、学校、人心、幼稚园、市场,已经占领了医院、摇篮、眼睛、部队、太平间、耳朵、农村、道路、铁路、码头、火葬埸。腐败之所以能够如此地广泛而深入、深入而广泛,不能不仰仗于一党专制灭绝良知、残杀人性的邪恶力量,不能不有赖于党性之恶的流氓特征。

第三,破除王朝制,是战胜腐败的必由之路。破除社会主义王朝制,是反腐倡廉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准备。

如果不能从专制主义的共产王朝中走将出来,不能与腐败透顶的社会主义红色王朝相楫别,哪怕把反腐的口号、作用与意义讲得天花乱坠,哪怕像以前讲阶级斗争那样地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那也是于事无补的,那也是解决不了任何实质性问题的。这就是说,腐败一定会按照王朝固有的惯性自我萌芽、自我发展并不受阻碍,相反却受到鼓励似地、大踏步地、一路顺风地前进的。腐败在王朝制度下的不可征服、游刃有余,并繁荣昌盛的诸多特征,业已为中国历史上漫长的封建主义王朝所证实,也为半个多世纪以来不算短暂的共产王朝所证实。只要腐朽没落的王朝制存在一天,反腐倡廉就一定是落实不到本质上的表面文章,就一定是只走过场的花架子。由此可见,反腐败,不把红色王朝这个问题解决好,不能够完全彻底地取缔王朝制,砸烂王朝制,到头来也只能是水中捞月空欢喜,是完全不切实际的一枕黄粱美梦。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根除腐朽没落的王朝制,就在于在根除王朝制的基础上建立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现代化的民主制度。

第四,要允许并鼓励建设性反对党的存在,要允许并鼓励不同政治社团对于国家建设与社会改造发表适合于全面现代化发展需要的不尽一致的或相互反对的意见。允许并鼓励反对党、反对团体的存在,是社会从闭锁走向开明的重大标志。民主的要意之一,就是对反对自己的意见、个人或团体,实行概莫能外的宽容、理解、接纳。虽然不必全盘接受,但至少不会出现剥夺他人说话的权利,更不会像中共头目常做的那样,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作为自我伟大的政治资本。中共之所以反对一切建设性反对团体或反对党的存在,乃在于它跟历代封建王朝一样,都希望万世一统,定于一尊,致使社会主义江山万年长,流氓政体逞凶狂!基于此种考虑,中共宁肯耍尽计谋,撒下弥天大谎,给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画饼充饥地描绘出五十年之后中国人所必然没有的虚无缥渺的民主自由,也不允许任何一个独立自主的反对党在现时的理性、公开、非暴力的正常活动。因为一有反对党,中共所有无耻的谎言、中共所有残忍的暴力、中共所有秘密的恐怖,总之,中共自建党以来一切的肮脏、一切的血腥、一切的黑暗、一切的腐败等等,就再也掩盖不了、就再也不能为所欲为、就再也不能独霸天下了。

没有反对团体或反对党的存在,没有反对力量的制约和监督,一党制就只能沿着不可抑制的腐败之路没有阻碍地一路滑将下去,直到形成极为可怕的腐败社会化的凄惨现实。有鉴于此,反对团体或反对党对于中国大陆来说,不但是应该有的,而且也是必需有的。这是中国人民摆脱愚昧、野蛮的共产政体而走上与人类文明普世价值接轨的政治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别无选择的康庄大道。

即便从反腐倡廉的角度来讲,反对团体、反对政党等反对力量的存在本身,就是遏制腐败、促进廉政的巨大号角,就是促进政治文明、反对各种滥权的约束力量。其对社会发展所可能产生的益处,将随着政治生活的日益开明而逐渐地显露出来。

第五,为防范王怀忠类案的再次发生,为遏制中国大陆迅猛发展的腐败势头,所有的新闻媒体都有必要从现行毫无自主权的党控状态下、从受制于中宣部的无力、无为的卑微状态下挣脱出来,以期赢得独立而广大的自治。报纸、杂志、书籍印刷等新闻出版媒体,必须享有现代文明社会所可能提供和所可能要求的最大程度的充分自由。中宣部一统天下的可耻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中宣部长期以来反文明的野蛮霸道,必须退回到它应当退回的历史垃圾箱里去。新闻媒体必须以其公正、客观、全面、公开的本质特征进行独立自为的报导。新闻媒体除了受制于普遍民意反映的法律,例如<新闻法>之外,既不受行政权的肆意干涉,也不受某个政党颐指气使的和居高临下的遥控指挥,更拒绝不无荒唐之妄想的所谓正确舆论导向的蛮横摆布。作为无冕之王的行业,新闻机构必须从大一统的公有制中解放出来,必须以其私营的形式全面地走向观众和读者的市场。这就意味着,以往由党控媒体的小报抄大报的单一的或一元化的意识形态所主导的严重匮乏新闻价值的新闻报导,将在走进新闻媒介的本质之后一改以往默守陈规的、战战兢兢的和无所作为的不良表现,而旧貌换新颜地展示出青春洋溢的光彩和楚楚动人的形象。

独立的新闻媒体,是制约腐败、根除谎言、监督权力、改良社会、弘扬人性的基础之基础,实为重中之重,关键之关键。如果新闻媒体以往能够切实履行监督政府权力的职责,如果能够真正发挥无冕之王的本职作用,那么,王怀忠的腐败一案就不一定非得要到其死罪之时方才予以揭露,可能在王怀忠初试腐败的牛刀时,就已经被予以充分详实的揭露、批判、抨击与教育了,这样一来,独立的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的预警机制,不但防患于未然,而且还胜造七级浮雕地救人一命——在这种情况下,王怀忠就不一定会有后来疯狂的敛财之举了,王怀忠由此倒可能逃过其人生的巨大悲剧。然而,这种预设的场景并没有在现实中发生,因为,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大陆的新闻媒体是根本没有自由的。而没有任何自主权的新闻媒体,连真话都不敢说,更遑论监督、制约并束缚中共官僚的腐败行径?

第六,只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维护自己不可侵犯、不可让渡、不可利夺的权利,只有社会创造出维护基本人权的必备条件,根除腐败的合力才能够最终得以形成,清正廉明的环境才能够得以前所未有地奠定。根除腐败既然是我们长期而艰钜的战略目标,我们就要刻不容缓地去除冤案产生的相应机制。现在最起码要做到的是要有冤可诉、有冤可伸。在根除制造冤案的极权专制制度的基础上,要对所有的蒙冤受屈之人进行恰如其分的经济补偿,以安慰伤痛的心灵,以创造祥和的宁静。

在每一个人都摆脱了遭受奴役的屈辱地位而成为自立、自为的自由人之时,当每一个自由人都能够按照人类文明普世价值的内含提出维护自己政治、经济、文化等项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时,即当每一个中国人不当奴才而真正成为堂堂正正的公民时,由极权专制的政治制度所衍生而来的腐败才能够适可而止,并成为永远不敢造次的缩头乌龟。

以上各项,只有并行不悖,相互协调、相互支援,才能相得益彰地架起反腐倡廉的防范之网,才能开劈出廉洁自律和廉洁他律相互结合的政治文明新境界!

二零零四年二月中旬 于中国大陆民主自由战略高地(//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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