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14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那麽到底是谁“影响不好?”一个人的形象,一个集体的形象,把这些影响不好的事情,隐瞒了,悄悄处理了。
不许人讨论,担心影响不好,可以做理由吗?
“影响不好”的理由合法吗?这理由和宪法的“言论自由”是否抵触?
是不是利用影响不好的理由,来躲避新闻监督,舆论的监督,最终逃避法律的惩罚,逃避道德舆论的谴责呢?
粗俗不文明的小品,那影响就小吗?一家月饼有问题,家家卖不好,影响小吗?现金一千万,影响小吗?充满了黑暗的新年联欢晚会,影响小吗?
这算个理由吗?欺骗群众是不是犯罪!公民有没有知情权?
新闻媒体有没有合法报道的权利?
喉舌保卫(吹捧)着党,党也庇护着喉舌!
悄悄的,某一个干部撤下去了,因为“影响不好”,所以你无权知道是因为什么?新闻是不许报道的!
不然是不会这么腐败的!
这样反腐败是隔靴瘙痒,是相声里的“挠挠”,是不治本的!
影响不好,不应该是不报道的理由!
印尼华人受到的那场劫难,我们很少听到报纸的声音,对于谴责暴力,谴责种族歧视的言论,也统统的被“影响不好”这个理由给“合理”制止了!
是否“影响不好”,反倒影响了新闻的公正性!
没有舆论的监督,谠仪不畅,正义的声音得不到宣讲,就起不到激浊扬清的作用!
要维护“政府形象”不是要包庇“政府”腐败!
新闻要把真实告诉国民,告诉世界,告诉人民!
(2003.1.20)
转自民主论坛(//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