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时,韦思谦因为人品出众,被任命为监察御史。
中书令(即宰相)褚遂良以很低廉的价钱强行购买邻人田地。韦思谦发现后,立刻上书皇帝。因为证据明确,褚遂良被贬出京城,降为同州刺史。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褚遂良又被重用,回到京城官复原职。不久,褚遂良便找了理由,把韦思谦贬到清水县,当一名县官。
有人劝说韦思谦,但韦思谦一点也不后悔,他说:“大丈夫身处其位,就应该为国家明目张胆,怎么可以为了自己而庸庸碌碌!”
“明目张胆”原指有胆有识,敢作敢为,后比喻无所顾忌的干坏事。
(出自《旧唐书﹒韦思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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