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施晓光╱台北报导〕攸关台湾政府建立协助脱贫方案的“社会救助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昨天经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扩大对贫穷者的补助,放宽低收入户审查条件,受惠对象包括部分经济弱势的单亲家庭、原住民及老人等,估计受惠对象达一万八千人,政府所须增加的经费约为七亿六千万元。
台湾内政部指出,本法修正通过后,凡是失婚或丧偶妇女、失怙儿童、老年者或原住民都将可以获益。
至于各界所关心的“贫穷线”问题,未来每三年内政部都会检讨一次,以因应社会变迁及民众需求。
在贫富差距扩大的台湾社会,修正案三读被视为具有重要意义。台湾因失业率增加及社会结构变迁等因素,导致贫穷人口增加,无党籍立委陈文茜提案主张放宽贫穷线的门槛,将原先中央、直辖市主管机关参照中央主计机关所公布当地区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费支出之百分之六十订出最低生活费,提高至百分之八十做为贫穷线的基准,但受限于政府财政困难,立法院初审时参照行政院的提案进行修正,即维持现行法百分之六十的门槛,不放宽贫穷线,但放宽低收入户审查条件。
三读通过的条文,即根据上述共识,但要求应至少每三年检讨一次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标准,以因应社会的变化。
修正案明定低收入户的定义为:经申请户籍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审核认定,符合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费以下,且家庭财产未超过中央、直辖市主管机关公告的当年度一定金额者。
鉴于部分单亲家庭的直系血亲尊亲属,对于家庭实际上很少提供经济援助,以及部分老人因已婚子女没有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无扶养能力,但在申请低收入户审核过程中,仍将其直系血亲卑亲属并入计算,导致其不易被列为低收入户,修正案明定,未共同生活且无扶养事实的特定境遇单亲家庭直系血亲尊亲属,以及无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无扶养能力的已结婚直系血亲卑亲属,均不列入家庭应计算的人口范围。
换句话说,部分单亲家庭以及老人将可因审查条件放宽符合低收入户请领条件,同样地,中国配偶以及外国配偶的家庭,也依审查条件放宽,符合低收入户请领条件。
〔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为协助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及团体获得更多工作机会,进而达到自力更生目标,台湾内政部已研拟草案,明订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公营事业单位及接受政府补助的法人机构或团体等义务采购单位,只要是一百万元以下采购案,都必须优先采购身心障碍福利机构或团体的产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