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宜中、杨国文╱综合报导〕今年接近台湾总统大选时,曾破天荒传讯现任台湾总统到庭作证的花莲地检署检察官李子春,前天下班前又有“创举”,他将未经花莲地检署检察长郭文东核可的所谓“起诉书”,邮寄到同一办公园区的花莲地方法院,昨天上午他并对媒体宣布,已起诉去年花莲县长补选时提出头目津贴的民进党县长候选人游盈隆,求刑两个月,并宣告缓刑两年。
台湾法务部、最高检察署对李子春此举同表震惊,检察总长吴英昭昨晚召开紧急记者会强调,李子春未遵守“检察一体”等规定,办案不依法定程序,未盖用机关印信亦未对外揭示公告,这起诉案不生法律效力。
李被令移转本案
对于李子春连两日的作为,花莲地检署检察长郭文东明显不认同,昨天傍晚他已依法“命令”李子春将此案移转他股侦办,并希望花莲地院退回这份有问题的起诉书。
法院仍然将分案
这份跳过检察长核阅、未盖上地检署印信的起诉书,花莲地方法院表示,将在分案后,由合议庭裁定全案检还地检署或径行审理。
李子春在这份被检察总长认定不生法律效力的起诉书中说,游盈隆对原住民宣布当选后将发放头目津贴,虽然不是拿个人的钱贿选,却是拿国家及全体纳税人的钱贿选,游盈隆行贿犯行可以认定。
起诉书中也载明:“此类政策贿选的行为者,时有所闻,自不能将因此导致的严重影响归于被告,而且此一行为经起诉后已具有导正之作用,并无使被告入狱服刑或并科罚金的必要。”因此对游盈隆具体求处最低刑度有期徒刑两个月并宣告缓刑两年。
起诉书称,民国九十二年花莲县长补选,民进党派副秘书长李进勇率数十人至花莲负责游盈隆选务,正副总统、行政院长等党政要员多次至花莲强力辅选,“唯游盈隆支持度始终未能突破”,为求胜选,游盈隆于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在花莲县光复乡马太鞍游盈隆后援会成立大会时,因原住民头目在部落地位崇高,影响力大,乃对现场原住民及借助媒体传播,向全县有选举权的原住民头目及原住民宣称:“原住民头目也应该要有一些工作津贴,所以我想我们有两百多位头目在花莲县,每一位每个月五千元,这是县长政策的优先顺序”。
李子春认定这已经构成贿赂。
向政策贿选呛声
他在起诉书中指出,游盈隆应讯时表示,头目津贴是候选人的公共政策政见,不是政策买票,要落实政见需要当选后,经县府编列预算,县议会审议通过,完成法定程序才能执行,在民主国家,候选人有提政见的自由,受宪法及法律保障,不能由司法来判定,否则势必在根本上腐蚀我国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宪政架构。
但李子春指出,现代民主制度的核心领域及选举活动,贿选便是崩溃民主制度的逆流,民国七十九年前后,就有候选人在竞选活动期间,提出类似“头目津贴”的政见,不用私人的财物贿选,而是用国家及全体纳税人的钱贿选,至今情况日益严重,游盈隆提出头目津贴政策贿选,应属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九十条之一第一项行求贿选罪规定中“贿赂”的范畴。
对于游盈隆认为司法权不应介入判定候选人政见是否涉及贿选,起诉书指出,掌握国家资源者提出政策贿选(游盈隆以民进党身份参选,民进党为执政党),会因其掌权的现实因素使选民相信政见,可以获得选票等自己的政治私利,“而此时,司法权责是唯一可定纷止争的权力”。
违反规定有辩解
李子春也认为,游盈隆参选花莲县长补选,获得“倾国力”的支持,会让选民信为真实,但却不会考量如果议会不通过就无法得到,游盈隆也没有在宣布头目津贴政见时,说明议会不通过或中央无财源时结果会如何。
而对于自己跳过检察长审核,直接宣布对“头目津贴案”被告游盈隆提起公诉,李子春还特别在起诉书文末指出这项作为的法律依据。
李子春写明,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及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是由检察官向管辖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官对于法院独立行使职权,并非由检察长名义由检察机关向管辖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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