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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诉江(15) 第一章“史无前例”的前前后后

百种酷刑一览
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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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根据大陆法轮功学员冒死发到明慧网上的受迫害报导整理出一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百种酷刑一览”,如果有人要编写《当代酷刑大全》,中国的劳教所里当可提供最丰富的资料来源。劳教所使用的酷刑种类包括:

(一)毒打

毒打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打,犯人也在警察的唆使上打。耳朵被打聋,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齿被打断、打掉。头骨、脊椎、胸骨、锁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断、截肢的都有。还有用劲狠捏男学员的睾丸,狠踢女学员阴部。被打得皮开肉绽、面目皆非、严重变形的血淋淋后,再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血腥味与肉糊味相混,惨叫声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时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头以使其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毒打之中还有不同“细分种类”:

“五马分尸”:把四肢向四个不同方向拉开,越拉越紧进行毒打。整个人痛得象被撕开一样。
“烤全羊”:把两腿,两手用棍支撑固定,既不能站又不能坐,一群人围着拳打脚踢,用棍子打。再拉着两腿使劲往两边撕,直到将肛门部位撕烂。受此刑后疼痛难忍,行走困难。
“电线鞭加活麻”鞭打:活麻是一种野生植物,一接触皮肤剧痛难忍,被打人多数休克,用冷水泼醒后再抽打。
“打嘴巴”:长时间抽打嘴巴,至面目全非,血流满面。
“锁喉”:用拳头打咽喉部位,直至说不出话来;
“弹眼睛”:专打眼睛,直至眼睛睁不开;
“抠锁骨”:用双拳猛击太阳穴;
“握阴囊”;
“刨奔儿”:用凳子腿刨手背;
“刮肋条”:用木板刮肋条;
“钉大针”:用木板往身上钉大针;
“鞋底打脸”;
“木棍、铁棍、电棒暴打”;
“反铐毒打”;
“排针板”:用别针扎后背,直至后背布满血点;
“悬吊打”:用绳子将两手腕手背绑起来(绳子嵌在肉里面),吊在门框下,十几名打手轮番暴打。每五分钟放下来,再吊,以避免悬吊因时间过长而麻木并失去知觉,没有痛苦感,如此整夜折磨。
另有两脚倒挂悬空毒打;胶布封嘴毒打等。

使用刑具:毒打所用刑具有皮的、铜丝拧成的、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橡胶棍、狼牙棒、电棍、皮管子、镐把、钢丝锁、藤条等。使用橡胶棍打人,看不见外伤,内脏却会被打破裂。

被毒打致死的典型案例有:北京工商大学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赵昕。颈椎5、6、7三椎被打成粉碎性骨折致死;大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计算机软件工程师王斌,淋巴动脉被打断,锁骨、胸骨、肋骨被打折十几根,睾丸被打碎一个,手背被烟头重复多次烫伤,鼻孔被烟头插入烧伤,身体多处黑紫,后死亡。

(二)电刑

电刑亦是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口腔、头顶、前胸、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臀部、大腿、脚底等敏感部位是用刑首选。且多根电棍同时使用,直至烧焦烧糊,伤处紫黑。有时头顶与肛门同时过电。

据报导,电棍的使用最多的时候达到10根。电棍电压达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象火烧一样,又象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象被蛇咬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一样。为避免被电者反抗,先将其捆绑或铐起来。

电刑细分又包括:

“电针刺”:(农村有用竹签子和铁针刺的),通220伏电流,连续电针刺激,直至受型者痛昏。有的被用刑者除头顶外全身都是密密麻麻的黑点。
“电肛门”:人坐电椅上,电插头插入肛门长时间通电。
“电嘴”:电过之后,嘴唇肿起来,越肿越高。整个嘴唇满是水泡,肿大得象是戴上了一个道具。
“电乳头”:将女学员乳头用电丝穿在一起,然后用背铐铐住通电。
“电筛子”:将受刑者关在墙上布满电针尤如筛子的小黑屋,站不直,蹲不下,不能睡觉,身体略一倾斜就会遭电针电击。
“电小便头”:往男学员阴茎上浇水,然后用三根电棍一齐往上撮。

(三)火刑

“烟头烧”:用烟头烧手、脸、脚底、胸、背、乳头等部位,有学员手指被烧坏,脸上烧出一个个的圆洞;
“打火机烧”:用打火机烧手、阴毛。有学员的阴毛被全部烧光。
“烫刑”:曾有一名被上大挂的法轮功学员,脸上被烫了数个大坑,一只耳朵的耳坠被烫穿;
“烙铁烙”:广东学员覃永洁被绑在柱子上,警察将铁条在电炉上烧红后,压在其双腿上烙烫十几处,烙烫伤口很深,覃永洁双腿发抖、疼得大叫,痛苦不堪,至小便失禁。他逃到美国后双腿经医生诊断为有十三处三级烧伤。
“烙脸”:用烧红的煤烙学员的脸;
“烧活人”:把备受酷刑折磨后还有呼吸心跳的学员活活烧死,对外称其为“自焚”。

(四)坐刑

“罚坐”:每天除了限定的上厕所、吃饭外,连续坐十五、六个小时不许动,动就被毒打。长期坐后臀部、腰都剧痛。加拿大蒙特利尔学员林慎立被关押时,每天被迫坐在一张长约1尺,宽约6寸,高约1尺的小凳子上,被罪犯看管,不许说话,从早坐到晚,至臀部长泡,溃烂,极其痛苦,即使这样每天还得坐,整整坐了两年。

“坐小凳刑”:强迫人坐在直径20厘米,高30厘米,上有很多碎格的漆包线軱辘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脚不能出40公分的地砖格,腰挺直,整天整宿地坐。连坐三、四天后,即使穿着棉裤臀部也会皮开肉绽,行走困难。连续坐几个月后睡觉不能躺,只能趴。血和裤子粘在一起,臀部的肉被分割成块。

“坐板”:单人手铐脚镣坐床板,不准起立、睡下或走动。多人被关在不通风、无阳光的囚室中,挤坐在一条狭窄木板上。
“正坐”:身体坐直两脚向前并拢,两手前平举或两侧平举保持不动,动作不合要求,犯人就拳脚相加。
“坐水牢”:将受刑者泡在污水或粪水中。
“坐老虎凳”:受刑者的双膝被紧紧捆在老虎凳上,在小腿下或脚腕下加垫硬物,使人痛苦不堪。
“坐铁椅子”:唐山警察给法轮功学员戴上重镣铐,铐在椅子上不能动弹,无法大小便,连坐8天8夜放下来时,全身浮肿,镣铐退不下来,不得不硬砸下来。最长者坐到22天,大小便都在椅子上进行,坐者将解出的大便又坐干,坐干后的大便将臀部与裤子粘在一起,以致脱裤时痛苦不堪。
“坐三角铁板”:坐过三角铁板者,臀部坐烂,血流不止。

(五)站刑

“罚站”:一动不动站很长时间,不得有任何动作。每天站20多个小时,手、小臂、脚和小腿全部肿胀,致脚不能穿进鞋中。
“飞机式”:双脚并拢直立,头向前弯至90度,双手后上举。
“站小间”:面积刚容1人,高1.5米,形似小方桶,底装污水,四壁满是铁钉,光脚站在污水中,腰伸不直,身子不能转动,欲站不能、欲躺不能。除了一个小栅门,四周皆被封闭,终日不见光线。最长者连续120天处于这种状态。
“倒立”:双手着地,双脚向上。双手反锁在柱子上、窗棱上、铁门闩上、走道栏栏杆上,站立通宵。

(六)蹲刑

“双腿蹲”:双手抱头长时间一动不动下蹲,两肘收于两大腿内侧。蹲时腿脚酸麻、腰部疼痛,随时间的增加而愈发痛苦。
“军蹲”:两脚前后间隔半步蹲下,后脚只能用前脚掌着地但必须承担主要重量,一般人只要蹲几分钟脚就开始疼,时间一长后脚和小腿极其痛苦,直至完全失去知觉。法轮功学员赵明在劳教所期间,曾连续三个月每天蹲十几个小时,他回忆说:“最后两脚脚掌剧痛无比,象脚的骨头直接站在地上”。

(七)性虐待

专门毒打女学员的前胸及乳房、下身;
“强奸”;
“轮奸”:河北邢台公安局及一个区分局的警察把所抓捕的女学员双手铐住,在警车里轮奸,送到后扒光她们衣服用竹条抽打,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
“电棍插阴道”:扒光衣服轮流用靴踢臀部和大腿,用打火机烧乳头,再用电棍插入阴道放电。
“四把牙刷搓阴道”:将4把牙刷捆绑一起,插入女学员阴道用手搓转,逼学员写“悔过书”。
“抠阴道”:用手指抠女学员阴道。
“火钩钩阴道”:用火钩钩女学员的阴部。
“电乳头”:女学员被双手反铐,用电线把其两个乳头穿在一起过电。
“投入男牢房”:马三家劳教所把女学员剥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任男性犯人污辱。
“抠、掐乳房”;
“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
“用脚踢肛门及下部”;
“侮辱未成年少女”:多人长时间用污秽不堪的语言侮辱年轻女学员;
揪头发、扇耳光、用脚踹、拧、掐、撅、扭敏感部位等。让女学员光脚蹲在水泥地上,来例假都不许穿内裤,稍有不从立刻毒打;扒光衣服,绑在用木板钉的十字架上,一动也动不了,大小便都不允许下来,将裤子全部脱到膝盖以下。被绑女学员来例假,血直往下流也不管,男警察还在这些女学员身边走来走去。(北京朝阳分局第二看守所)
“夹木板踩,性威胁”:把女学员放在木板上,小腹部上边再放一块木板,四个人站到木板上猛踩,直至被踩者流出血和尿,内脏被踩坏。一个未婚女学员被踩昏醒来后还是不说姓名地址,警察把其衣服扒光,四名警察也脱光衣服要轮奸她,女学员被逼无奈说出了姓名和地址。(北京朝阳分局第二看守所)
“拍裸照”: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学员,被用刑后,扒光衣服绑上四肢绑,警察给其拍裸体照,照后拿照片给她看,骂她,并扬言把照片拿给世人看。(北京石景山看守所)

(八)死囚刑

“约束衣”:将此衣给法轮功学员穿上,将学员手臂拉至后背双臂交叉绑住,再将双臂过肩拉至胸前,再绑住双腿,腾空吊在铁窗上,耳朵里塞上耳机不停播放诬蔑法轮功之词,嘴里用布塞住。一用此刑者,双臂立即残废,首先是从肩、肘、腕处筋断骨裂,用刑时间长者,背骨全断裂,活活痛死。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约束衣”残害致死。
“地牢”:将受刑人手脚用交叉十字铁链铐在一起。锁上后寸步难行,不能移动,不能坐下,几天后手脚溃烂。有的学员双脚被戴上生锈的强迫被戴“地牢”者快步行走,使刑具上的铁片不停地割伤受刑者的脚。
“上十字架”:紧绑在床板上或木板上呈十字形,不准吃喝拉撒活动。淄博法轮功任军被铐在椅子上长达18天。
“睡死人床”:双手双脚分开绑在床的四角,不让吃喝或大小便。经常专门用来摧残绝食抗议和不屈从者。绝食的学员被缚上死人床后,手脚动弹不得,警察和犯人再围上进行“鼻饲”灌食,致许多人在此种酷刑下失去生命。
“上大镣”:戴上特别沉重的大镣,有的还拖很长很重的铁链,根本无法行动。
“坐水牢”:水牢内部是水泥制池子,旁边有铁架,专门用来吊人,上边是水泥制的盖子。被关在其中的受刑者分不清昼夜,地上水很深,更无法休息。现代医学实验证明,人5-7天得不到休息就有生命危险。被关于水牢的法轮功学员便是在长期得不到休息的情况下痛苦死去。其中石家庄学员丁延死于承德监狱水牢。

(九)野蛮灌食刑

这种酷刑专门针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迫害性鼻饲灌食”:将灌食用胶皮插管从鼻孔多次插入,抽出,管子上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在从鼻腔进入食道的过程中,故意反复抽送皮管,使绝食者鼻腔极其疼痛,出血,恶心、呕吐、剧烈咳嗽。用粗管子、脏管子灌食,长疥人的洗脚盆涮洗插胃管,有时管子上带着血丝就给另一个人用。管子不经清洗,反复给多人灌食,甚至在地上蹭来蹭去,把管子弄脏后再食。受刑者带着鼻管双手反铐时还被强迫服苦役。
“撬嘴灌食”:将法轮功学员捆绑起来,硬行掰嘴撬牙灌食。直至将受害者嘴撕裂,牙撬掉,喉头受伤。这种野蛮灌食方式,许多学员在被灌过程中因水、食物被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而死亡。
“辣椒水、洗洁精灌胃”:将高浓度盐水、粘稠玉米糊、辣椒水、洗洁精、洗发水、大蒜浆等灌入已绝食多日的空胃,致使有的学员当场被灌死,有的因胶管插入气管窒息而死。有的把辣椒粉撒进学员的眼睛里、口腔中。
2000年2月11日山东29岁的工厂工程师刘绪国(男)被山东省济宁某劳教所强迫插管时所造成的肺部损伤而死亡。2000年5月17日44岁的北京法轮功学员梅玉兰(女)在北京市朝阳看守所经一名在押犯人粗暴灌食浓盐水和豆奶后,经历五天难忍的头痛、吐血等折磨,于23日去世。万家劳教所警察当着学员丁燕红丈夫的面给已绝食70多天的她强行灌食。丈夫看到妻子被灌食的惨状抱头痛哭,惨不忍睹。

(十)各种吊刑

“单手铐吊和双手铐吊”:单手或双手吊在监狱的铁门、暖气管、房柱、篮球架、单杠等处,脚不能着地。农村有的用绳子紧捆双手吊着过夜。
“树上悬吊”:河北省第一劳教所发明的酷刑。百余棵树上,白天、晚上都用各种姿势吊着人,冬天有的被冻得失去知觉;夏天被晒得晕倒在树上。张家口市宣化县学员朱有荣被吊几天几夜后死在劳教所。
“门框悬吊”:用绳子长期吊在门框上。几个人将学员抱起,让其踩在凳子上吊好,然后突然抽去凳子,为防止学员发出惨叫,事先用脏东西塞住嘴巴。
“铁丝吊铐”:铐吊在铁丝上,让其他犯人来回拉动取乐数小时。
“上绳”:将很细的尼龙绳用力套住脖子,再把两只胳膊一道一道的勒紧,一只胳膊用力往后背,另一只手从肩上往后背,绑在一起用木棒和啤酒瓶用力挤压,绳子陷进肉中,时间长了胳膊会残废。紧缚的双臂吊至肩高处,脚尖刚好沾地支撑全身重量。绳子有时还打上刺,用力捆缚时使绳子紧紧勒进肉里,使人痛苦万分。吊一次叫一绳,警察对待逃跑的犯人,最多只上两绳(吊两次),但对法轮功学员竟上到八绳、九绳。
“吊铁环”:两手、两脚分别插入铁吊环中三天三夜不放下来。
网上披露的最长的吊铐时间发生在吉林长林子劳教所,时间长达18天,吊完后放下来时已被不成人样,骨瘦如柴,双手由于长期被铐呈紫黑色,腰部以下严重水肿变形,双脚由于长期站立呈粉红色,连鞋子都穿不进去,行走困难。

(十一)各种铐刑

“单人铐”:双手铐在腹前,有的铐在背后并锁在床脚上、桌子脚上,使受刑者站不起来、坐不直、睡不下。
“双人铐”:两人背靠背双手双铐交叉锁锁在一起,其中一人动或打盹儿时弄动手铐就会嵌进肉里。
“苏秦背剑”:一只手从肩上拉向后背,另一只手从腋下向上拉向后背铐一起,警察还不时拉起手铐让受刑者快速转动,并猛力上提手铐直到受刑者痛休克为止。一北京学员被手铐夹断手筋,生命垂危。
“双人镣铐”:一人左手与另一人右手、一人左脚与另一人右脚用手铐与镣铐连在一起。
“超时床上铐”: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起来,最后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痛苦不堪。
“上大挂”:用手铐将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床上,脚刚刚能着地,连挂三天三夜。

(十二)闻所未闻的刑罚

“耍熊猫”:就是打耳光,由犯人轮流用双手、鞋底、木拖板、皮鞭鞭、胶棍、木板狠打学员的脸,一直打到脸部肿大,变紫黑色,看来和熊猫一样为止。
“扎鸡翅膀”:两臂弯曲紧贴上身,用绳索紧捆狠绑。
“扣起”:双手抱头弯腰90度站着。
“关铁笼子”:象关动物一样将受刑者关进铁丝笼中。

“钉竹签、通电流”:用竹签钉十指。用锤子把锋利的竹棍钉入指甲盖。在锤击过程中,指甲盖完全地被掀开或脱落。暴露的指甲盖床极端敏感的,痛苦无法形容。开始只钉一个手指。仍然拒绝放弃信仰者,就接着钉其他手钉,直到将十个手指钉满竹签。还有将铁丝或竹签插入指甲;用针深深刺入肌肉,然后与发电机连接起来,接通高压电流。
“住地惩罚”:冬天令学员睡在漏水潮湿的水泥地上,开着窗户、冷气。夏天30多人住在十几平米囚室里,锁上门窗和厕所,大小便在脸盆中,放在室内,闷热、拥挤、恶臭、蚊虫叮咬,不能入睡。
“撞头”:女学员被拽着头发、男学员被两个犯人抓住手脚抬起往墙上、门上、柱上、桌子脚上、地面上、树上猛撞,有被撞得头破血流,颅骨损伤当场昏厥。
“罚跑”:逼学员不停地跑步,跑不动后用人推着跑,推着也跑不动后,用人拖着两脚跑,拖得衣服在地上磨烂。
“罚淋浴”:冬天往学员身上浇冷水,叫冷淋浴,夏天浇烫水甚至开水,叫热淋浴。
“罚操练”:跑步–冬天强迫学员在厚冰地上光脚跑,夏天在晒烫的马路上赤脚跑。
“走正步”:手脚不到位就被拳打脚踢,并且多在强劳动后进行,以阻止学员炼功。
“大夜熬鹰”:长时间不准睡觉。
“狗窝”:将人关在高不到1.5米高,宽约0.8米,长1.3米的地方,扣于铁门之上,使人站不起来,又蹲不下,劳教所内部称之为“狗窝”。
“关禁闭”:将学员单独关在狭小黑暗密不透风的禁闭室中,一位66岁的学员因不愿改变自己的信仰,在禁闭室和严管室度过了2/3的劳教生涯。
“洗排骨”:冬天往学员身上浇凉水(有时脱光衣服,有时不脱衣服直接往身上浇。)当女学员被脱光衣服泼冷水发出惨叫时,男警察故意跑到她们面前叫她们不要叫。
“针扎手指”:将针扎进手指甲,深度超过三分之二。
“铁钳子拧肉”:用铁钳子夹住肉使劲拧。
“塞辣椒”:把朝天椒(一种非常辣的辣椒)同时塞到学员嘴里、鼻孔里、眼睛里、耳朵眼儿里。
“洗冷水澡”:在寒冷的冬天,扒光衣服,一丝不挂抬进洗手间,按在地上泼冷水;或放进盛满水的大水缸长时间浸泡。“冷水澡”洗完后,再抬到储存室,不准穿衣服,打开门窗冻几个小时;或赤身裸体抬到宿舍里,放在吊扇下,打开吊扇吹半天,受刑者被冻得牙齿“咯咯”响,浑身青紫。与前面“罚淋浴”、 “洗排骨”是否重复?
“剪刀尖刺划脚心”:脱掉鞋袜,用胶带缠住手脚,绑在床腿上,用剪刀尖刺划脚心。
“倒提灌水”:倒提双脚,将头插放进水缸里的水中灌、呛,几分钟后提出来再放进去,如此反复多次长时间地折磨。致学员被呛灌的昏死过去。

(十三)二战法西斯暴刑重现

“耐寒”:中国北方冬天严寒,公安把大批学员衣服扒光,强迫趴在雪地上手掌着地,不着地就用脚踩,学员手指都冻得象胡萝卜一样红肿僵硬,一碰就断。潍坊市一个街道办事处强迫学员三九寒冬脱光衣服,赤脚站在室外厚冰上,再灌屎灌尿。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在风雪天把法轮功学员衣服解开,铐在球架上,直到把人冻昏,满脸冻出成串的大泡。简直是当年日军侵华时恶行的重现。
“耐热”:夏天关开水房,最长达一月,热晕倒。或夏天中午气温正高时将学员背铐在电线杆上曝晒。
“放毒气”:山东蒙阴县效仿纳粹用毒气杀害犹太人的手段,连续三夜把毒气投入已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法轮功学员张荣秋房间。第一夜张被毒得浑身虚弱,没一点力气;第二夜张头痛,虚弱,脸色蜡黄;第三夜投入毒气后,张浑身抽搐,哆嗦成一团,昏死过去。后凶犯为逃脱责任把张送回家。但张生活已不能自理,双手不停颤抖。
“细菌房”:该房子墙上、地上、顶棚上长满红、绿、黄、白等长毛(菌丝),把学员关进去,不给消毒,不让晒被子,不让洗澡。不出一个月,住在里面的人身上全部长满各种各样的疙瘩。痛痒难忍,白天坐卧不安,晚上整宿不能入睡,苦不堪言。
“动物咬”:放狼狗、毒蛇、蝎子、蟑螂、臭虫、老鼠咬。
(十四)强行注射破坏神经的药物
给修炼者长期注射或灌食大剂量精神病药物,造成对神经系统的彻底和永久性的破坏。
江苏省徐州精神病院把学员强行绑在床上打针、灌药,人立刻昏过去。药物作用发作时,人撕心裂肺地痛苦、疼痛。当学员清醒时指问为什么给他们这样用药时,回答是:“用这些药你们不会死的,只是很痛苦,如果你们说不炼法轮功了,就可以不给你们用药了,你们自己千万不能跑出医院去,我们不给你们逐渐停药,人会疯掉和死掉的,即使跑出去,别人也会把你们当成疯子再送进疯人院的。药性反应起来痛苦是难以想象的,非常可怕,后果不堪设想。”“你还在炼功吗?就把你的针药量还要加得更大,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看你还炼不炼!”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数千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注射大剂量破坏神经中枢和有损健康的药物。

(十五)枪击

2002年2月16日,辽宁鞍山市警察在抓捕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使用手枪射击,一警察连开四枪并击中了一学员的腿部;2002年三月后,警察接到命令可以对挂横幅贴标语发传单的法轮功学员开枪。黑龙江省密山市警察杜永山在2002年2月12日开枪将法轮功学员姜洪禄的腿打断。

2002年3月24日,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为躲警察追捕藏身柴垛。警察拷打刘成军表弟,表弟受刑不过,说出刘成军藏身之处。警察放火烧柴垛,把刘从火中拖出来,扒光衣服,戴上手铐、脚镣,再拔枪照他腿上连打两枪。

(十六)虐杀不分老小

“拖死”:东北警察把学员的肩胛骨用铁铁丝穿住,把人活活拖死。
“烧死”:湖北白果镇把毒打后尚未断气的女学员活活烧死,对围观观的群众当面说是“自焚”。
“活(火)化”:江苏苏淮安看守所警察把36岁的学员张正刚毒打到气息奄奄但尚有心跳和呼吸时就将张强行火化了。
“堕胎死”:烟台女学员怀孕8个月在家中被抓走,强制“转化”,强行堕胎,孩子下来会哭,现生死不明,母亲被劳教;
“勒死”:北京团河劳教所把王丽萱母子迫害致死,说王“跳楼自杀”,她8个月的儿子死后遍体鳞伤,脚踝有明显勒痕;
“虐杀、囚禁儿童”:8岁的高京宁被迫害致死;12岁的小瑞和她10岁的弟弟小怡跟妈妈一起在公园炼功被抓被打,警察令姐弟俩趴在地上,用脚踩小孩的双臂,不停碾动,孩子痛得哇哇大哭。把正在上学的孩子也关进监狱,理由是“给你妈做个伴”,“劝劝你妈”。

(十七)剥夺起码生存条件

“不让睡觉”:六七个人挤在一张双人床上,一闭眼就用电棒猛敲铁门,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不转化就不让睡觉”,时间长时有连续一个月不让睡。
“不让吃饱”: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粥,每次只有刚能盖住碗底的一点,让学员饿得眼冒金星。
“不让上厕所”:致使学员膀胱、肾脏出现问题。
“长期不准洗衣、洗澡”:长期肮脏使学员身上长疥疮,痛苦不堪。
(十八)高强度苦役
法轮功学员被无理关入劳教所内,不但受尽折磨,还成为中共赚取外汇黑钱的奴工。
“磕大板瓜子”:一天干十几个小时地用牙齿磕大板瓜籽(一种很硬的黑色大瓜籽),将瓜籽肉剥出,完不成任务便遭毒打。长期高强度劳作使两手食指、拇指指肚变形,结厚厚的老茧,嘴肿得老高,牙齿严重受损。
“用奴工为劳教所创收”:马三家劳教所女一所专做假冒Adidas的运动服;强制劳动时间每天20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连续36个小时劳动不停。女二所长期从事手工劳动,平均每天劳动时间14小时,生产原材料带毒的出口工艺品,包括复活节工艺品、绢花、羽毛圣诞树、塑料花环等,由大连港发往世界各地、主要是欧洲国家。劳教所的产品收入与警察奖金挂钩。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学员为牟利让手上长疥的人缝制婴儿衣服。
法轮功不员林慎立在江苏大丰劳教所每天的劳动达12小时以上。周末和星期天都不能休息。由于超时超负荷劳动,胸背出现血泡,臀部大面积溃烂,走路举步艰难。吃饭,上厕所时难以下蹲,短裤和肉分离时都撕裂般的疼痛。每晚虽然由于超负荷劳动而疲惫不堪,但仍无法入眠,因为只能用一种姿势躺着,稍不注意翻动身体就会触及痛处。因为做皮球,要拉线,两手中指半截溃烂,每次拉线触及中指都会痛彻心肺。

(十九)五花八门酷刑

“赤身滴水”:寒冬全裸,用冰凉水点滴洗澡,后用牙刷猛刷全身直至冒血珠。
“乌龟推沙”:寒冬全裸,洗衣粉拌湿,在地下卧扑,被推来推去直到满地泡沫被血染红,人昏迷过去。
“百宝粥”:强行吞吃监室犯人的鼻涕口痰,有个学员被连续逼迫吃了一个冬天。
“爆咽喉”:强吞火红的烟头。有时吞多了拉不出来。
“碰五星”:强迫学员前额碰墙直至出血,印在墙上成星状。
“干煸四季豆”:用牙刷把子挟手指丫用力挠,直至手指缝肉烂,有时露出指骨,后化脓。
“红烧猪蹄”:用烟点燃,烘烤指甲发出焦臭味,指甲烂掉流脓。
“拔菠菜”:将阴毛一根根地拔光。
“火爆龟头”:用纸缠在阴茎上点燃,阴茎起泡化脓糜烂异臭难闻。
“棵棵香”:用牙刷把敲门牙,使之松动、流血不止,甚至脱落。
“跪冰块”:冬天强迫学员跪在厚厚的冰块上。
“跪钉板”:夏天跪在发臭的垃圾堆、煤炭渣、碎石沙、钉有铁钉的木板上,跪在地板上双膝弯处压上木杠,两人分两边站在木杠上,用脚狠踩猛压学员两膝。
“刮”:让男犯把身上长脓包的女学员按住,用刮刀刮勺在血肉中刮来刮去;
“灌”:拖到厕所将头按在水池中灌;捏住鼻子往嘴里灌水,连续多次。;
“烫”:用开水烫头;用水从头泼到脚,再开足柜式空调对着吹;
“闻臭味”:把头摁在马桶里闻臭味;
风油精灌眼;
“蒙头”:将脑袋使劲正反来回转,转得人脑袋像脱臼似的;
“扎”:用医用大号针头扎头至满头血肿;
“踩、踹”:趴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部,用脚狠踩、踹;
“掐”:用手死掐喉咙,用拇指、食指、中指用力地强扭气管,直到不能支撑才松手;
“提”:抓住头发往上提,头发被扯,掉得满地都是,头皮浮肿起来,连眼圈也肿大;
“精神侮辱”:让学员脚踩师父像,或让弯腰、背上背着师父像不准动;或当着学员的面糟蹋其师父像;
“嘴塞秽物”:往嘴里倒痰、带血月经纸、卫生巾、袜子、牙膏、香皂、辣椒、吐过痰的卫生纸,用力猛时将嘴弄烂;
“吃霉变食物”:河北劳教所饭菜中有时有3厘米长的虫子,导致学员长时间腹泄而丧生。河北省安全厅干部陶洪升就是这样在劳教所里长时间便血致死;
“便坑倒挂窒息”:朝下倒挂,把厕所的抽水马桶灌满水,把倒挂学员的头按进去,快窒息再拉起来,反复折磨,直至昏死或神志不清。“炮弹”:用腐蚀性液体滴鼻,滴入鼻孔后皮肤迅速被烧破。腐蚀性液体被称为“炮弹”。

…………(二十)“多项全能”–酷刑连续折磨

以上是逐个介绍单项酷刑,具体执行时常常是多种酷刑一齐运用。称“多项全能”。
一位五十多岁重庆的学员,被警察用电刑烫伤脸,两颊有两寸多见方的焦糊伤疤,滴着脓水。之后又继以冻刑,站在风口上,脚下是厚厚的冰层,扒光衣服,赤脚冻上几小时。回来后再继以灌食,老人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北京房山地区葫芦法乡警察将一名花甲之年的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只穿一条短裤,赤脚,将衣服扎在腰间,在零下二十几度的情况下受冻,洗排骨,站冰,人牢牢地铐在铁柱子上,再用皮鞭、铁棍狠狠抽打,警察轮流换班打,整整一天一夜。该学员内脏打坏了,手残废,身上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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