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节明:甲申三百年六十年再祭(之六)

崇祯帝大错四:无情无义,虚荣苛暴,妄杀忠良

曾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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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26日讯】 其三,在人事方面,他不知人,不善用,疑人而用,用人而疑,反复无常,言而无信,偏听偏信,推卸责任,虚荣虚伪,苛暴凶残……几乎犯尽了用人待人之大忌,丧尽了士气人心。

在做人(己为君之道)方面:徒有小德而无为君之大德。

崇祯帝非常勤政,常常天不亮就开始办公,晚上批阅奏章直到深夜,他也没有沉醉于声色犬马当中,他在位期间,皇宫中很少举行宴乐。比起历代明朝皇帝,再吃穿住行方面,他都是最节俭的44。

崇祯帝的勤奋和节俭,在其即位之初,当然为大臣们树立了最好的榜样。但是当时明朝的腐化,奢靡,颓废的风气不是短时间形成的,不可能一下子改变。而且,要在化解当时面临的危机的前提下,才谈得上移风易俗。所以,崇祯帝以上作风之“德”,只是“小德”。能够化解危机,维护明朝统治之“德”,才是“大德”。崇祯帝恰恰是一个有小德而无大德的人。

表现之一:己所不欲,强施于人。

明朝崇祯期间,时逢大饥荒,农民大规模造反和满清入寇,为应付危机,国家的财政困难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崇祯时期,明朝由于两线作战,每年的军费开支高达百应两千万两以上(万历初年国家随处不过四百万两左右),国家财政已经入不敷出45。由于财政困难和腐败,军饷不到位的问题当时时常导致明军内部骚乱哗变。宁 远这样的国防重地,欠饷达四个月之久46。袁崇焕杀了几个为首的军官,暂时平 息了局势。可是军饷迟迟不到,兵士又哗变。朝廷一次又一次的欠饷,袁崇焕提出了 发“内帑”的建议。“内帑”是皇帝私家库房的钱。崇祯皇帝有没有钱呢?信史上记载:李自成攻破北京后,府库清单所列,府库存银三千七百万两,金数千万两,而户部仅银四十万两、捐银二十万两47。可见国库之虚,而皇帝的私家库房还是很充足的钱。

当时的危机,急需要崇祯帝挺身而出,果决慷慨的把皇家的钱拿出来救危解困。如果那样做,势必极大地鼓舞人心士气,皇帝以身作则,也会有效地带动百官为国家捐钱。

但是,对袁崇焕的建议,崇祯帝很不高兴,不愿把自己的钱拿出来(直到李自成攻占北京城在即的时候他才拿出了一些自己的钱,但为时已晚)。

作为君主,国家危亡在即,应当倾尽所有的救国为先,自己破费又算什么?只要江山保住了,今后有的是聚财的机会。不知崇祯帝在这个时候有什么好舍不得的?

退一步来说,爱财私心,人常有之,皇帝舍不得出钱就罢了,可是他又作出了更蠢的事情:他自己不肯出钱的同时,却再三逼迫大臣们出钱。为了逼出银子,他甚至把老资格的大臣投入监狱。直到李自成军兵临城下时,他一度还是不愿把自己的钱拿出来,反倒发起了最后一轮逼迫官员捐银的“攻势”:48 他下令说,因外饷不至,太仓久虚,各官务必要捐赀助饷。最初的结果,应者寥寥,太监王永祚、王德化、曹化淳各曹化淳各捐5万两,大学士魏藻德竟只捐了500两。见此,崇祯帝竟顾不得自己九五之尊,向皇亲、太监讨起钱来。他派太监徐高去向嘉定伯、周皇后之父周奎求捐,诏云:“休戚相关,无如戚臣,务宜倡自10万至5万,协力设处,以备缓急。”周奎说:“老臣安得多金?”徐高一边哭,一边哀求,周奎还是那两个字:“没有。”后来勉强捐了1万两。太监王之心最富,崇祯帝面谕劝捐,王之心捐了1万两。

大敌当前,这样的做法无异于自乱人心。这是崇祯帝走的最后一步蠢着。面临迫在眉睫的危机,为凝聚人心,崇祯帝决不能再逼大臣们要钱,而应挺身而出,果决慷慨地将皇家的钱拿出来奖励士气,安抚臣下。如果他那样做,充分的调动起北京的人心和士气,凭借北京高大坚固的城墙和西洋大炮,守住北京城,等到吴三桂援军,以扭转战局,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事实上,李自成之攻取北京,使得自于明朝官员的献城。同样是北京保卫战,抵御满清时打得英勇顽强,遭遇李自成时却没有像样的战斗,这不能不说与崇祯帝的政策失误有关。

崇祯帝的劝捐引来一片怨声。大臣们纷纷的离弃了他,一些人投向李自成,平日里他最倚重的太监,几乎全部背叛了他。有的太监题诗墙壁,称“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有的太监甚至给农民军通风报信,另谋明主。奉命戴罪守城的太监曹化淳还阴阳怪气地说:“(魏)忠贤若在,时事必不至此。”49直指崇祯帝连魏忠贤都不如,是将大明弄到亡国地步的罪魁祸首。朱由检传谕收葬魏忠贤遗骸,曹化淳并不领情,暗地里却串通来日开门投降。国舅周奎,甚至不让皇帝进自己家。崇祯帝可谓是众叛亲离。

这时候他再把自己的钱拿出来,什么都来不及了。己所不欲,强施于人,崇祯帝在处理君臣关系上的严重错误,使得他的最后自救变成了一场自我毁弃,皇帝自己一手把明朝灭亡的时间表,提前而又提前。

崇祯帝之无大德,表现之二:极度地虚荣诿过,为臣下的一点非原则性的过失严惩狠杀,一再上演自毁臂膀的蠢剧。

其中,最典型的是他枉杀陈新甲的事件。

陈新甲是崇祯帝在位期间,最后一位能干的,敢于任事的重臣。他颇有眼光,清醒的看到与满清议和是明朝最好的出路,因此力主议和,并积极的为皇帝着手议和之事。崇祯帝不管情愿不情愿,自松锦之战大败以后,明朝已无力对清用兵已成事实,因此不但同意议和,表现得比陈新甲还着急。

崇祯十五年,洪承畴于所统大军全军覆没后投降满清。松山、锦州失守。崇祯便想和满清议和,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张献忠军。兵部尚书陈新甲更明白无力两线作战,暗中与皇帝筹划对满清讲和。陈新甲在外交上颇为能干,他很快设法活动到了皇太极那里,并且得到了皇太极的信任和积极回应。然而,崇祯和陈新甲不断商议,朝中其他大臣听到了风声,便纷纷上奏,反对和议。崇祯矢口不认,说根本没有议和的事,你们反对什么?崇祯每次亲笔写手诏给陈新甲,总是郑重警诫:这是天大机密,千万不可泄漏而让群臣知道了。该年八月,崇祯派亲信又送一道亲笔诏书去给陈新甲,催他尽快设法和满清议和。陈新甲出外办事去了,不在家,那人便将皇帝的密诏留在他书房中的几上而去。陈新甲的家童误以为是普通的《塘报》(各省派员在京所抄录的一般性上谕与奏章,称为《塘报》),拿出去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这样一来,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议的事就公开了出来,群臣拿到了证据,登时哗然,立刻上奏章反对。皇帝再也无法抵赖,恼怒之极,下诏要陈新甲解释,责问他为什么主张议和,罪大恶极之至。

至此,崇祯帝内心的极度虚荣虚伪仍至阴暗暴露无遗。作为大明君主,他既要和清议和,又不为议和愿承担半点责任。两国议和,一国的君主不承担责任,这算得什么议和?在崇祯帝这种极度虚荣诿过的做法下,作为办事的大臣陈新甲,议和不成功要负罪责,即使议和成功,也难免被崇祯帝诿过于身,杀人灭口。哪有这样混账的道理?

接下来,陈新甲不服(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声辩书中引述了不少皇帝手诏中的句子,证明这是出于皇上的圣意。崇祯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陈新甲着即斩决。理由是流寇破城,害死皇帝的亲藩,兵部尚书
应负全责。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陈新甲并非故意泄密。本来,崇祯帝在议和之前,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应该拟定应对之策。更重要的是,即使泄密发生,也不是事关成败的大问题,这时候皇帝只要挺身而出,以君主的专制权力,完全可以把那些糊涂迂腐虚伪的官员们的指责打压下去,成功实现对清议和,力挽明朝于狂澜之中,这,并非不可能。同时,保护了为自己办实事的官员,这种言而有信,言行不悖,以一贯之的作风,又可以挽回自己的威信,大大鼓励朝臣中积极任事之风。

保护和支持陈新甲,本是一举多得的事情,崇祯帝却选择了杀陈新甲以维护自己的虚荣。陈新甲的无辜被处死,不仅完全堵死了明清议和之路,也彻底的除灭了还剩留一点的大臣们为皇帝效劳的兴趣,并且,崇祯帝这样的绝情和枉杀也丝毫挽回不了他自己的面子:皇帝在撒谎,朝臣们已经得知了真相,他们又不是傻子。相反,皇帝虚伪残酷的做法倒令他们寒心。

崇祯帝极度的虚伪与不义,在自己和大臣们之间挖出了一道深深的沟壑,每人再敢跟他接近,因为这已经不是“伴君如伴虎”的问题,而是根本“伴不得”的问题。

陈新甲死后,朝臣中终于再也没有任事之能人。皇帝咨询再大的事情,群臣们多是“相顾不发一言”,即使发言,也是讲套话,不能献一策,不能定一筹。

这种消极的局面,不能不说是崇祯帝一手造成的。崇祯上任之初,有众多的能臣积极为皇帝办实事,可是他们的下场是什么?罢官是最轻的,被杀,被流放,被迫投敌或与敌硬拼送死。这些皇帝的实际效忠者,反而不如袖手旁观者来得安稳,更不如那些正事做不来,专以指责别人为能事的人更受皇帝宠信。

这样混账久了,谁还愿为皇帝一心一意的效劳?赏罚倒错,薄情寡义,虚伪残暴,极度漠视臣僚的利益,甚至视大臣生命如草荠,代表大明江山的崇祯皇帝,不仅不再是支撑明朝的官僚集团的利益所在,反而成了他们的利益的祸害:保护他们利益无方,损害他们利益有劲。崇祯帝在处理君臣关系上的昏聩失策,愚蠢的砸毁着自己赖以为君的统治机器。

2004年11月

(注:索引出处将在正式出版时注明)(//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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