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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

全球诉江(11) 第一章“史无前例”的前前后后

冰山一角的惨案

由于“国家”既定政策的鼓励和逼迫,镇压中不断有恶性事件发生。从国内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传到海外的不到冰山一角的报导中,每天几乎都可看到骇人听闻的迫害案例。限于篇幅,仅在此从以下几个方面略述:

1) 耸人听闻的恶性案件

1、火烧活人。2001年4月18日,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镇王华君、李学春、黄建勇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殴打、折磨致死,其中王华君在被打得奄奄一息后被拖到该镇金源广场的政府门前烧上汽油烧死,警察对围观群众宣称这是法轮功学员“自焚”。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用摩托车高速拖拉。

2、当街强奸。2001年5月14日,一名北京女法轮功学员在大北窑至永安里护城河粘贴法轮功传单时,被一个30多岁,1米65左右的便衣警察发现。该警察先是当街毒打这名女法轮功学员一个多小时,并对企图过来围观的十几个路人叫嚷:“她是法轮功,是现行反革命,打死白打!”路人没有一个敢停留,急急忙忙地躲开了。最后这名学员被打倒在地难以爬起,门牙被打掉了两颗,头部多处被击伤,浑身肿胀发紫。然后警察又朝这名女学员的右耳及太阳穴处猛击一棍,将其打昏,并在其昏迷之时将其拖到桥下撕开裤子强奸。而后还将胶皮棍猛劲插入女学员的阴道里。(有图片,可放此处)

3、当众强奸。2003年5月13日,重庆市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一个警察唆使两个女犯人强行脱掉被关押在此的重庆大学28岁的女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的衣服,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艳按在地上,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之后魏星艳绝食抗议,看守所强制对她进行了恶意的损伤性灌食,导致她的气管和食管严重创伤,不能讲话,生命垂危。绝食九天以后已经奄奄一息的魏星艳被送到医院抢救后又被秘密转移,至今生死、下落不明。

2)“和风细雨”的背后

自镇压以来,当局的宣传工具一直在试图制造这样的舆论:党镇压法轮功是为他们好,“转化”他们是为了让他们能从法轮功中“解脱”出来,过上幸福正常的生活。党为了“挽救”这些可怜的“上当受骗”的人民群众,用了最大的耐心去教育他们,即便把他们送到劳教所,也是用“和风细雨”般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对待他们,劳教所修得比宾馆还漂亮,警察待法轮功比亲人还亲,终于用“爱心”和“真情”把他们感化了过来,彻底与法轮功决裂,回到了社会做一个正常公民,等等。电视还经常出现看起来象疗养胜地一样的劳教所。

那么劳教所是如何“和风细雨”地“教育”法轮功学员的呢?以下是北京团河劳教所和马三家劳教所传出来的一些有名有姓的真实案例。

3)北京团河劳教所

这是中国所有劳教所中最臭名昭著者之一,当法轮功学员将里面的部分迫害情况曝光后,当局为了欺骗国际舆论,花了大量财力将这里装扮得象高级疗养院一样,种花种草养兔子养鹿养鸡养金鱼,每个劳教人员的房间里还配备一台电视机,硬件设备的配备甚至超过了北京的名牌大学。然而事实的情况如何呢?用曾被关押在此的清华大学毕生生赵明的话来说,“每天都是一场鏖战”——送到劳教所的任务就是被“转化”,一天不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就一天被置于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之中;不写“保证”的每一分钟都处在被酷刑折磨的巨大精神压力之下。以下是网上曝光的几个简单案例。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

迫害人及单位: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科长杨凤华,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等

基本事实:几万伏电压七、八根电棍同时电击受害人;将受害人摁在脸盆里坐着再塞到床底下,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压;长达三个多月每天都逼受害人蹲到凌晨三点,剥夺受害人睡眠;

详细情况:管理科科长蒋文来,教育科杨科长,教育科副科长姜海泉,和两名“攻坚班”警察等5个警察,在法轮功学员赵明被释放前两周,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好多带子把赵明的两腿、两脚、身体、头都绑紧在床板上,绑头的带子从牙缝勒过来,然后用六根电棍同时在全身各处电击,电压高达几万伏,使赵明全身电麻和剧烈地抖动,肌肉痉挛,喘着粗气,喉咙很干,一条腿痉挛。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祥宇

迫害人及单位:岳清金,魏国平,杜所长,李爱民,副大队长叶某(五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剥夺受害人睡眠;对受害人进行各种侮辱性体罚;不许大小便,强迫受害人跑步,非法抄家,威胁受害人家人;

详细情况:张祥宇于2001年12月28日被绑架到团河劳教所。入所后,在五大队被剥夺睡眠,一天一夜不许小便,连续每天绕操场跑50圈,被抄家,家属被施加压力。当张祥宇就遭受的迫害写申诉状时,却被威胁要将他延期三个月,并很快被送到集训队进行更严重的迫害。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旭鹏、吴相、李京生

迫害人及单位:李爱民、杨保利、岳伟华、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五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强制受害人在酷暑中坐在开水房里十多个小时,致使受害人出现严重的中暑昏迷状态;关铁笼子,长时间连续捆绑在床板上迫害,电击,超期关押;

体罚折磨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春,沈阳法轮功学员李旭鹏被绑架至团河劳教所,一年后,因坚持信仰被延期10个月。2001年7月11日至8月初的20多天,在正值酷热难熬的盛夏,李旭鹏被塞进开水房。该小屋密不透风,里面放着一个供100多人每天使用热水的大电锅炉,呆一分钟都会让人喘不过气来,李旭鹏被强制每天坐在开水房里十多个小时,且不许站立、走动,更不许扇风,冲凉水澡。几天下来,李旭鹏出现严重的中暑昏迷状态,但还是被关在开水房里。

因不愿放弃信仰,李旭鹏还被关在集训队中迫害,不准任何人探视。集训队是专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全封闭独院,里面阴森恐怖,墙壁一律黑色。法轮功学员们被关在铁笼子里不准出入。

2001年底,集训队警察用多根15万伏的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吴相万几个小时,导致他浑身电伤,手连筷子都拿不起来。集训队还将多次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李京生长时间连续捆绑在床板上迫害。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祥宇

迫害人及单位: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岳伟华(五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强迫受害人长时间蹲、站,踢、按住受害人头往墙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头发、揪耳朵、长时间不让睡觉,并对受害人家属威胁恐吓。

详细情况:2002年3月至5月,警察岳清金、魏国平、杨保立、岳伟华对法轮功学员刘永平、张祥宇强行体罚和迫害。如:长时间罚蹲、罚站、踢、按住头往墙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头发、揪耳朵、对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威胁恐吓、长时间不让睡觉。刘永平连续近二十天未被允许睡觉,后变得精神恍惚,记忆力丧失,视力下降,腿脚浮肿,两鬓头发开始逐渐变白。岳伟华逼迫刘永平写“认罪、认错书”,刘永平不同意,岳伟华用圆珠笔戳刘永平的双眼、脑门、前胸,还用拳头猛击刘永平的腿和前胸,使刘永平泪流不止。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引倡等

迫害人及单位:庄许红(副所长),岳清金(三大队队长),赵江,倪振雄(二大队队长)

二大队:韩俊清、赵连众、郭建新、王凯、马跃辉;三大队:姚枫、李杰、秦洪升、庞昱、邓京华、何京宏;五大队:肖振礼;

基本迫害事实:轮番对受害人洗脑、不让睡觉、罚练队列、干重体力活,多根电棍同时电击受害人身体各处,包括敏感部位;将被害人扒光衣服暴晒;

详细情况:采用轮番洗脑、不让睡觉、练队列、干重体力活等方式对待拒绝放弃法轮功的学员。长时间不放弃的被送入集训队或调遣处。警察将法轮功学员关在一个坐不直的铁笼子里,并来问是否写“揭批材料”,只要回答“不”,立即用绳子将法轮功学员捆住,或绑在铁床上,用四五根至七八根电棍同时持续电身体各处,包括敏感部位。法轮功学员吴引倡被电昏过去,一名未放弃修炼的学员被脱光衣服,固定在床板上,放在阳光下炙烤。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赵明、王燕方、魏汝潭、陈刚、张大海、段沛臣、伍军、李万庆、张德新、朱宣武等

迫害人及单位:蒋xx,郭金河,韩俊清,郭建新,王凯,马燕辉,姚佩,李杰,武县全

基本迫害事实:对受害人进行强制洗脑,剥夺睡眠,24小时随身监视,毒打,电击,非法超期关押受害人;

详细情况:警察指使打手韩俊清、郭建新、王凯、马燕辉、姚佩、李杰、武县全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了达到“转化”的目的,强迫法轮功学员“学习”那些诋毁大法的书刊,达不到目的就采用体罚、不让睡觉、24小时随身监视、电击、毒打等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2000年7月7日,法轮功学员赵明被关押到团河劳教所后,警察对赵明进行了体罚及各种酷刑折磨,致使赵明的两腿紫黑淤血,不能行走。警察们曾多次用十几根电棍同时电击法轮功学员王燕方;毒打魏汝潭、陈刚、张大海、段沛臣等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致使段沛臣十多天脚不能走路;伍军身心被摧残;李万庆、张德新、朱宣武等被延期关押。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魏如谭、陈刚、段丙臣、胡长安、崔湘军、鲁长军

迫害人及单位:郭建新,王凯,马跃辉,黄文胜,贾启树,韩俊青,张文龙,庄许洪(二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把受害人打昏后,再用凉水浇醒;将鲁长军腰椎打断,造成瘫痪;伪造证据;

详细情况:2001年2月,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所长庄许洪唆使劳教所二大队王凯、马跃辉、黄文胜、贾启树、韩俊青、张文龙、郭建新对法轮功学员魏如谭、陈刚、段丙臣、胡长安、崔湘军、鲁长军大打出手。把法轮功学员打昏后,再用凉水浇醒;警察将鲁长军腰椎打断,造成瘫痪。为了掩盖罪行,副所长庄许洪、二大队队长蒋某、二大队副队长倪某威逼他人做伪证,让统一口径说是鲁长军在擦地板时自己磕的。

案例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谭

迫害人及单位:郭建新,谷某,庄许红,蒋文来,倪振雄

基本迫害事实:毒打;“飞着”(一种体罚姿式。身体从腰部打弯,成为一个“U”字形,将整个背部贴在墙上,两臂后拉扭转向上,也贴于墙上,形如喷气式飞机)等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劳教所副所长庄许洪、蒋文来、倪振雄、幕后指使人谷某、郭建新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崔湘君、段佩臣、陈刚、张久海、魏如谭等。当劳教局来人调查时,极力掩盖真相。2001年2月18日,把崔湘君、段佩臣的手和脚捆起来,把上身摁下去和两腿平行再把捆起来的手、脚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铁梯子绑在一起塞到床底下,只露出头和双脚。打手郭建新等人拼命狠抽崔湘君、段佩臣的双脚,致使双脚紫黑色、肿胀。还采取打耳光、用鞋抽脸、“飞着”等残酷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力涛

迫害人及单位:岳清金,杨斌,杨凤华,王希光

基本迫害事实:逼迫写“保证书”、军蹲、灌食、不让睡觉、淋雨、暴晒、冻、逼迫离婚、殴打;

详细情况:2002年8月1日团河劳教所绑架辽宁省锦州市新民乡宋家沟农民法轮功学员刘力涛。队长王希光、副大队长岳清金、杨凤华科长、杨斌在2002年8月至12月期间,以逼迫写“保证书”、军蹲、灌食、不让睡觉、淋雨、暴晒、冻、逼迫离婚、殴打的手段虐待、折磨刘力涛。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伟、刘渐开、魏如谭、王中立、刘全旺、孙正刚、李文、钱时光、王恩礼等

迫害人及单位:尹大,白中银,赵江,何大队长(三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三大队的大队长尹大、白中银大队长、赵江大队长、何大队长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各有分工,有人唱白脸,有人唱黑脸,不分昼夜,不择手段地进行洗脑。动用了各种方法,如:剥夺睡眠、干脏活累活、跑圈、单腿蹲起、“推车”(即抓着双脚,让其用双手在地上爬行)、坐筒面壁等。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刘伟、刘渐开、魏如谭、王中立、刘全旺、孙正刚、李文、钱时光、王恩礼等。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迫害人及单位:刘金彪(直属队大队长)

基本迫害事实:酷刑;电击头部、脚心等处;利用他人对受害人强制洗脑;

详细情况:刘金彪是团河劳教所直属队大队长。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之一是把学员捆绑在床板上后直接放在水泥地上(用床单条在胳膊上以肘为中心绑三次,带子在背下;在腿上以膝盖为中心绑三次,带子在腿上),24小时不能有任何活动,吃饭靠灌食,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手段之二是用电棍电击学员的头部和脚心,曾同时使用5、6根电棍。手段之三是采用“包夹”的办法,让其他劳教人员日夜监视围攻法轮功学员或灌输洗脑理论。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绍美(山东招远)

迫害人及单位:团和劳教所

基本迫害事实:酷刑,将受害人折磨致死;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28日大兴县团河劳教所绑架山东招远玲珑镇沟上村供销社法轮功学员孙绍美(43岁),12月2日被送往团河农场医院救治,12月12日上午11点45分去世。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武XX

迫害人及单位:李爱民,团河劳教所调遣处

基本迫害事实:3万伏高压电击,电颈部、两臂等,主要电阴部;

详细情况:2001年4月的一天,在吃饭时,几名法轮功学员站起来高呼:“是法轮功学员的都起来,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立刻,几个其他劳教人员将学员压倒在地上。不一会儿,一群警察提着数根3万伏的高压电棍将几名站起来的法轮功学员分别拖到几个警察办公室,将学员武XX捆绑在椅子上,用3万伏的电棍将其电得昏死过去;另外几名学员被狂电颈部、两臂等,主要电阴部。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林澄涛(职业:北京协和医院研究员)

迫害人及单位:蒋文来、倪振雄等(二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精神折磨,逼受害人用头撞墙,捆绑在床上进行迫害,狱警用多根3万伏电棍长时间电击受害人,致受害人精神失常;

详细情况:二大队警察蒋文来、倪振雄等灭绝人性地体罚、虐待和在精神上刺激协和医院研究员林澄涛。他们将林澄涛妻子从天堂河女子劳教所写来的信公开(其妻被强迫洗脑后,居然建议二大队警察用天堂河暴力转化她们的方式:如电棍、不让睡觉等对付林澄涛),林澄涛精神上受到刺激。2002年7月,二大队警察逼林澄涛用头撞墙;2002年11月,林澄涛再次受迫害而绝食,二大队警察将其秘密转移到四队,捆绑在床上进行迫害;在集训队时,狱警用多根3万伏电棍长时间电击林澄涛,林澄涛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思礼(九三学社成员、七旬退修高干)

迫害人及单位:赵江(三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长期剥夺睡眠并施以体罚逼迫受害人放弃信仰,罚蹲等酷刑

详细情况:2002年警察绑架70岁法轮功学员,九三学社成员,高级退休干部王思礼到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并令其长期剥夺睡眠并施以体罚逼迫其放弃法轮功。2002年11月19日,被强行送入集训队两个月。三大队的警察赵江强令王思礼罚蹲、每天吃窝头咸菜、睡阴冷的地铺、坐板等,折磨得他成天咳嗽不止。他的妻子在家重病不起,老俩口面临生死诀别。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祥宇

迫害人及单位:刘金彪(七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非法卖掉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衣物,牟暴利;威胁、恫吓受害人;24小时非法监视;强迫受害人从事超强劳动;冻伤受害人;

详细情况:2001年9月份,原直属队队长刘金彪将七大队劫持的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的衣服等物品全部当废品卖掉,总价值数万元。北京团河劳教所警察威逼在押人员不许说真话,否则延期或判大刑并强行洗脑、体罚、限制各种人身自由,每天24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从事超强劳动。大雪飞舞时,警察把张祥宇拉到外面虐待,张祥宇在冬天干活时,手被冻得裂开、鲜血直流。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迫害人及单位:姚枫、李杰、秦洪升、武宪全、田可、庞昱、何京宏、吴思源(三大队)

基本迫害事实:灌凉水、冬天往身上浇凉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别手指、用一盆一盆凉水往脸上浇造成窒息等酷刑;

详细情况:团河劳教所三大队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份期间,指使在押劳教人员毒打和虐待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这些打手是姚枫、李杰、秦洪升、武宪全、田可、庞昱、何京宏、吴思源等,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方法有:灌凉水、冬天往身上浇凉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别手指、用一盆一盆凉水往脸上浇造成窒息等。(待续)(//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