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里有住在城市的经验。
虽然很早就想进驻城市而享受乡村所没有的混乱的空气,却实在无能为力。直到学业结束(中专毕业),死皮赖脸的缠住它不放,才算在城市扎了自己的营寨。不求闻达,但求安身。
其实我们那个城市在城市系统里实在挂不上级别。和大都市比起来,它也只算是原始的部落世界,群居着一群向理想奋进的可怜的人。为了向小城市更好的迈进,一纸令下,四郊贫民窟就倒了霉了。大兴基建也许真的是向小城市接近的最好的途径。倒霉的并非房东,他们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扶舋金,足可以苟度余生。受了影响的是我们,象我这样的落魄之士。
从西郊搬到东郊,从东郊搬到南郊,从南郊搬到北郊;及至最后终于无路可逃。我哪里敢越雷池半步,就算是接近市区的地方,房子不大,价格不菲。小小的城市挤满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群。
提着唯一的皮箱,我走在满布灰尘的街上。实在想不到该往哪方了。
单位是无法去的。三间40多平米的小房,堆满了可以堆的东西。甚至连驻足的地方都失去了。
我终于决定打那个电话。我拨通了电话。是你吗?我实在想不到该去什么地方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很诚实。他爸爸在这个城市颇有权势,替他在城市最繁华的那条街上买了一套房子。那是市区的中心,车水马龙,确实是最繁华的地段。我却很少去那里,兜里没钱,转上一圈,毫无所获,还吃进一嘴灰尘。
我走进那条街道。我爬上那栋楼房。按门铃。门开了。房间阳光灿烂,他的笑容灿烂,我的心情也忽地很灿烂。你终于来了。他笑着说。我想起刚毕业那阵他就邀请我去他家,不想寄人篱下的我婉言拒绝了他。他说,你终于会来的。那是个预言吧。预言不幸实现了。
房间布置的很漂亮。左右两壁挂着古典名画。地板油亮﹑柔软的沙发﹑高大的彩色电视机﹑好看的桌椅﹑卧室的席梦思﹑卫生间的浴缸﹑厨房的炉灶… …一切都显得那么的恰当而舒适。啊,简直是五星级的待遇。我开始羡慕他有个好老爸了。
真好。我说。真好。他笑了,你早就应该来。房租呢,怎么算?去你的,要什么房租。我们是同学。我也笑了。是啊,是啊。我们是同学。
他在他爸爸家吃饭,除了晚上回来睡觉外,其它时间我就没见过他了。这里的所有几乎都让我一人独享了。
小米稀饭,咸萝卜丝,白面馒头。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三餐。日子过的简单而和谐。我却已经满足了。
然而好景不长。
那天他回来的时候带了个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我正在我皮箱里扒找着几年前的一本书。他笑着。那个女孩子矜持的笑着。
女孩进了卧室。他走过来。“我女朋友。”他说。他的面色不太好。我看的出来。“不好意思。”他接着说。应该我说。
这时我听见女孩在厨房嚷,“啊,这是什么啊,咸萝卜,怎么还吃这个。这还有馒头,都干了。扔了吧。 ”
我无法劝止。那点东西是我两天的生存指标。
“我明白。我明白了。”他苦笑着。没有多少东西,一只皮箱是我的所有。我提了皮箱,走出去。走到门前。他跟过来。“不要这么急啊。再住几天无所谓。”“没事,我有办法的。”“那,我就无法留你了。我送你,来,我提着吧。”“不用了。”我打开门。“别出来。好吗。别出来。你已经给我太多了。”“不好意思。”他再次满脸歉意。应该我说的。我说。
女孩已经跑到卫生间里用力的擦洗浴缸了。
我说﹐“我走了。我走了。”我跨出门槛。“别出来,好吗﹖”他没有出来。我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关掉的门倏然拉开了我们的距离。我再次感到我们的隔膜。
作为朋友,他给我友谊的馈赠已经远远超越了这种关系。我还能说什么。我还能埋怨么。埋怨的是自己哦。应该埋怨的是自己。
现在真的无路可去了。我把皮箱柃进了我工作的地方。那也许是我的出路所在。
夜晚来的时候,我就在各种杂物的中间铺上毯子,小心的睡去。很值得庆幸的是,蚊子不算太多。如果点上蚊香,蚊子就更少了。几乎就感觉不到呢。呵呵,这地方还算不错了。我有时想。
我最怕是上夜班了。白天你根本无法在这里睡,人来人往的,不小心就有人可能踩到你的头。我的头颅还不算太坚固,哪里敢在这里冒险呢。所以每到值夜班的时候我就不得不花上五角大洋到公园里小憩半天。
呵,春天早就过去了啊。我曾经试图挽留。它却仍旧固执的从时间的空隙里溜走,成了我记忆里一抹尘埃。现在是夏天了。我知道挽留是徒劳的。它总未免从记忆里消失。而终究会到冬天的。到了冬天,我该怎么办?
──转自《世华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