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9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台北报导〕国家财政困难,但许多经济活动未纳入课税范围,形成“地下经济”,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1990-1999年间,地下经济附加价值对国内生产毛额(GDP)之影响达16.5%,平均每年达1兆台币以上,影响税收相当严重。
据自由时报9月21日报导,经建会举世界银行最新建立之“各国制造业与中小企业资料库”所提供之地下经济估算结果指出,1990-1999年间,台湾平均每人实质GDP达1万2474美元,且估计台湾在这段期间内平均地下经济规模达GDP的16.5%,则平均每年地下经济之附加价值将达1兆台币以上。
据前经建会主委、台大经济系教授陈博志表示,经济学界对台湾地下经济占GDP比重一般估计在接近2成左右,显示我国地下经济发展之蓬勃。
世界银行估计各国地下经济规模可发现,开发程度愈高的国家,地下经济比重通常愈低;例如美国地下经济为12.2%、加拿大11.8%、英国只有10.9%、德国12.8%、日本11.1%;但属于7大工业国(G7)之一的意大利,地下经济比重却高达22%,比利时也有18.7%、丹麦也有13%;同为华人世界的新加坡、香港同为13%。
但同为“亚洲4小龙”的南韩则高达38%,在世银估计中,地下经济最高的是泰国,占GDP比重高达70%,菲律宾也有50%;台湾的16.5%在已开发国家当中属于中等程度。
“地下经济”之认定,一般以行政院主计处定义的“非法经济”与“隐藏经济”等两者加总,例如走私、盗采砂石、色情、无照摊贩、民佣资公司等,这些行为部分因为我国市场开放、关税下降而逐年衰退,但部分却因为社会结构改变而日益壮大,但共有的特色却是政府课不到一毛钱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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