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自焚案 调查指喉舌造假 破绽太多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8月18日讯】2001年1月23日下午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天安门自焚事件”震惊中外。中国大陆官方指称是法轮功学员所为﹐颇受外界质疑。“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经过调查证实为中共策划嫁祸法轮功的“重大阴谋案”。继今年5月发表第一份调查报告后﹐追查国际近日公布最新证据﹐发现大陆官方喉舌对“自焚事件”的报道前后矛盾﹐破绽和疑点太多﹐明显涉嫌造假。
以下为追查国际公布的主要调查结果。
一、大陆官方媒体报道前后矛盾、破绽百出
1、“王进东”“一家人”到底什么时候开始“练功”
在新华网日内瓦2002年4月24日电《天安门自焚者王进东的女儿王娟专访》 [1]一文(以下简称《王娟专访》)中,“王娟”说,“他们一家在1997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曾经到了痴迷的地步。”
中新社郑州2002年4月8日电《天安门广场自焚者王进东、薛红军追述荒唐事》[4]一文这样写道:“策划天安门自焚事件主谋之一的薛红军,对自已当初如何与王进东等人密谋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记忆犹新。他说:‘当时我与王进东等一批“法轮功”弟子练功一年多了,从来没有出去过“宏法”,李洪志不断在网上发来指令,要“法轮功”弟子放下生死,走出去“宏法”,求得最后“圆满”。这时,对于许多功友来说,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求“圆满”已经是大势所趋。’”
由此可见,上述五篇报导中关于“王进东”“一家人”开始练功的时间相互之间有重大出入。追查国际表示将向以上五篇报导的撰写人及嫌疑人薛红军、王娟和王进东等人作进一步的取证。
2、王进东什么时候喊的口号?新华社前后报道矛盾、新华社与中央电视台录像矛盾
在《自述》中,王进东说,“下午2点半左右,……我按下打火机,顷刻间大火把我淹没了,我已没时间大盘就单盘坐下,空气在大火的带动下发出呼呼响声,我透不过气来,心里却很清楚目的就要实现了。这时不知警察用什么东西往我身上扑,我两次拒绝为我灭火,一会儿又有人用灭火器喷,火熄灭了。我大失所望,站起来大声喊道:‘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师父是宇宙主佛。’”在这里,“王进东”说他“站起来大声喊道”,而且是“火熄灭了”之后“站起来”喊的;
中央台的电视录象显示,他是坐在地上喊的口号;
而新华社2001年1月30日报导《“法轮功”痴迷者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6]一文(以下简称《始末》)中说,“随后,一团烈焰从这名男子身上喷出,窜起一道浓烟。烈焰中,这名男子声嘶力竭地叫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经之法’”。该篇报导里所说的“烈焰中”“这名男子声嘶力竭地叫喊”与“王进东”本人的“自述”完全矛盾。
3、“王进东”身上有没有“烈焰”?
从中央台的电视录象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坐在地上喊口号的“王进东”身上既无“烈焰”,也无余烟,《始末》一文“随后,一团烈焰从这名男子身上喷出,窜起一道浓烟。烈焰中,这名男子声嘶力竭地叫喊……”这种描述与电视录像完全不符。
4、“王进东”身上的汽油是怎么浇上去的?
在《自述》中,“王进东”说,他们将准备自焚用的汽油装到饮料瓶里,然后“我和刘云芳把瓶子用绳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双臂的腋下用胶带纸固定好,穿上毛衣,外边又穿上棉袄。随后,我们又带上郝惠君事先买好的单面刀片及打火机”,“下午2点半左右,我把手中早已准备好的单面刀片隔着毛衣把瓶子划破了,丢下刀片后拿出打火机。这时附近的警察快步向我走来,在和他们距离10步时,我按下打火机,顷刻间大火把我淹没了”;也就是说,根据“王进东”的叙述,他身上的汽油是他将吊在脖子上、又用胶带固定在腋下的饮料瓶划破后流到身上的;而《始末》一文却说,“14时41分,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一名40多岁男子面向西北方向,盘腿‘打坐’,并将一个绿色塑料瓶中的液体不断往身上浇。随后,一团烈焰从这名男子身上喷出,窜起一道浓烟……”这里清清楚楚地说“王进东”“将一个绿色塑料瓶中的液体不断往身上浇”。
无论是《自述》还是《始末》都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叙述几名“自焚者”为如何将汽油浇在身上而煞费的苦心,两篇报导都提到他们曾经为此经过多次试验。也就是说,如何将汽油万无一失到浇到身上对“自焚者”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两篇报导对这个重要的技术问题却出现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5、“王进东”两腿中的饮料瓶从何而来?
“王进东”在《自述》中说,“我和刘云芳把瓶子用绳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双臂的腋下用胶带纸固定好,穿上毛衣,外边又穿上棉袄。……下午2点半左右,我把手中早已准备好的单面刀片隔着毛衣把瓶子划破了,丢下刀片后拿出打火机。这时附近的警察快步向我走来,在和他们距离10步时,我按下打火机,顷刻间大火把我淹没了”。
《始末》一文说,“事件发生后,广场值勤民警奋不顾身,迅速全力扑救。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4名民警首先发现40多岁的男子自焚后,立即取出灭火器,以最快速度赶到他身旁。一名民警冒着被烈火烧伤的危险,冲到火球前,用灭火毯盖住男子的头和身体,试图熄灭火焰……不到一分钟,几名民警连用4个灭火器,迅速扑灭了这名男子身上的火焰,并用值勤警务车将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越来越多的民警冲向火焰,越来越多的灭火器喷出的白雾压住了肆虐的火舌。仅过了一分半钟,纪念碑北面的4个‘法轮功’痴迷者身上的火焰均被扑灭。”
根据这篇报道的叙述,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警察就扑灭了“王进东”身上的火焰;而根据《自述》,“王进东”“把瓶子用绳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双臂的腋下用胶带纸固定好”,在不到一分钟且火已经点燃的情况下, “王进东”有可能将用绳吊在脖子上、用胶带纸固定在腋下的瓶子拿下来放在两腿中间吗?
法轮大法明慧网2003年5月14日报道《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50261.html)一文指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2002年初曾当众承认“天安门自焚”镜头有假。
该报道说,“2002年初,李玉强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采访王博时,曾和那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进行所谓的‘座谈’,当时有法轮功学员问她‘自焚’镜头的种种疑点和漏洞(尤其是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面对大家有理有据的分析,李玉强不得不公开承认:广场上的“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子是他们放进去的,此镜头是他们‘补拍’的。她还狡辩说是为了让人相信是法轮功在自焚,早知道会被识破就不拍了。”
另据明慧网2003年3月8日报道《我曾看到冒牌“王进东”的另一张“自焚剧照”》(//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5954.html),一名署名为“大陆大法弟子”的法轮功成员称,他曾在《锦州日报》上看到过一张汽油瓶放在“王进东”右腿外侧地上、而不是象电视里放在两腿之间的照片:
“新闻播出的第二天,监狱为了给我们洗脑,叫犯人给我们读《锦州日报》关于‘自焚’的报道,……我们要来报纸自己看,引人注目的是王进东那个‘打坐’的照片,两腿散盘还高高翘起,两手大拇指重叠,手心向里,结印孔向上,根本不是炼法轮功的动作,最重要的是右腿外侧地上直立一个瓶子,和焦点访谈看到的怀抱‘汽油瓶’不一致。虽然当时还不知道慢镜头分析,但上述这张照片就足以知道这个王进东是个冒牌货了。”
该报道还说,那份登有汽油瓶放在“王进东”右腿外侧的地上的报纸是2001年2月1日左右的《锦州日报》。
追查国际呼吁存有2001年2月1日左右刊有“王进东”“自焚”照的《锦州日报》的民众向提供该报,以便作进一步的查证。
6、“王进东”的头发“自焚”时有无烧掉?
中央台“自焚”现场的录像片显示,站在地上喊口号的“王进东”头发完好;《北京晚报》2001年2月16日《为了天安门的安宁–处置法轮功痴迷者自焚纪实》[7]一文(以下简称《自焚纪实》说,“百米速度为13秒的小杨与队友把头发已烧得干干净净的王进东抬上警车”。
在中央电视台关于“自焚”的后续报道中,躺在医院里的“王进东”头发已经所剩无几,而根据“王进东”的《自述》,他是“火熄灭”后喊的口号,所以不存在他喊完口号以后头发再被烧掉的可能,那么中央台的“自焚”现场镜头和“王进东”头发全无躺在医院之中的两个互相矛盾的镜头中必有一者有假,或两者皆为伪造的镜头。
7、“自焚”后警车去了哪里?
在《自述》一文中,“王进东”说,“自焚”后“警车飞速驶向积水潭医院,到医院后我躺在急诊室的活动床上……”;而《自焚纪实》文说:“百米速度为13秒的小杨与队友把头发已烧得干干净净的王进东抬上警车,风驰电掣般向位于宣武区的市急救中心驶去,后来又从急救中心转到积水潭医院。”
8、“王进东”不懂法轮功的基本术语
“自焚”的录像带和照片发表后,曾有许多法轮功修炼者指出“王进东”在天安门广场上打坐的姿式不符合法轮功的基本要求,包括他的腿和手的姿式都不是法轮功的炼功动作,尤其是他盘腿的方式,更象是中国军人的标准坐姿。
对此,“王进东”在《自述》中作了一些解释。他说,“我按下打火机,顷刻间大火把我淹没了,我已没时间大盘就单盘坐下,空气在大火的带动下发出呼呼响声……”
本组织已向法轮功学员查实,法轮功中从来就没有“大盘”的概念或说法。法轮功炼功书籍《法轮佛法大圆满法》第三节《动作机理》(//falundafa.org/book/chigb/dymf_35.htm)中说,“这个打坐盘腿呀,有两种盘法……真正地盘腿,就两种:一种叫单盘,一种叫双盘”。
对于“单盘”和“双盘”,该书解释道:“单盘是你还不能双盘的时候,万不得已采用的过渡盘法。单盘就是一条腿在下,一条腿在上。”“对这个单盘腿我们对你要求不多,我们也不要求单盘。我们这套功法是要求双盘的……这个双盘呢,就是把下面这条腿搬到上面来。从外面搬,不能从里面掏,这就是双盘。”
因此,“王进东”在天安门的盘坐姿式也不是他在《自述》所称的“单盘”,因为他的盘腿姿式并不是“一条腿在下,一条腿在上”,所以不是法轮功的“单盘”。
9、“王进东”2000年12月有没有去天安门?
在《自述》中,“王进东”只字未提他2000年12月曾与“妻女”同上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抓一事,《中国青年报》2002年5月20日《王进东一家摆脱“法轮功”邪教控制前后》[8]一文说,“2000年12月19日,王家三口来到天安门广场,一个月后王进东在自焚的地方打出了‘护法’横幅,被我公安干警当场制止,并被分别带上了警车。 ”《王娟专访》一文提到这样事时却是这样说的:“她(指王娟)说,2000年底,她和母亲到天安门进行所谓‘宏法’,因扰乱社会治安而被关进了看守所。”也就是说,“王娟”并没有提到“王进东”曾与她们“母女”一起去天安门。
10、“王进东”喊的是什么口号?
在《自述》中,“王进东”说他“站起来大声喊道:‘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师父是宇宙主佛。’”《解放军报》2002年1月27日《天安门武警官兵:自焚事件“导演”之说污蔑政府》一文说,“原三中队六班长、现已退伍的商建国,通过电话告诉记者,那天他是广场执勤现场领班员,亲耳听到第一个自焚者点燃汽油瓶的人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经之法。’”
11、“王进东”他们“自焚”那天上午在干什么?
《始末》一文说,“23日上午,在一名‘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帮助下,他们购买了一箱雪碧饮料,倒掉后灌进汽油。随后,带上刀片和打火机,乘出租车来到天安门广场,准备实施自焚计划。由于当天上午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新年团拜会,广场停放车辆而暂时封闭,他们只好躲在广场附近闲逛,到下午广场开放后,一起经过精心预谋的恶劣事件开始实施……”
根据这个报道,“自焚”的几个人上午到了天安门,却未能进去,“只好躲在广场附近闲逛”,然后“到下午广场开放后”才进去“自焚”的;
而《自述》一文却说:“元月23日大年三十,我们7人起得很早,吃了早餐直奔刘秀芹家。进门后刘秀芹说汽油都渗出了,气味很大,无奈我再去琉璃厂买袋子,回来已是下午1点左右。
“其他几个人等不及,就决定改用饮料瓶。刘秀芹在楼下买了一箱饮料倒空后装好汽油。我和刘云芳把瓶子用绳吊在脖子上,瓶子放在双臂的腋下用胶带纸固定好,穿上毛衣,外边又穿上棉袄。随后,我们又带上郝惠君事先买好的单面刀片及打火机,每人都把身上的钱拿出来,约好2点半左右各自行动。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下楼后坐出租车先走了,我和刘云芳、刘葆荣乘出租车直奔天安门广场。车子开到人民大会堂南侧停下,我们慢慢地向广场走去。”
因此,根据“王进东”的自述,23号上午他独自一人去琉璃厂买装汽油的袋子了,“下午1点左右”才回到“刘秀芹”家,而其他几人显然一直在“刘秀芹”家忙着“装汽油”,根本就没去过天安门。
12、陈果有没有去接站?
《始末》一文说,“王进东”一行到了北京后,“1月17日晨,陈果按计划到北京西站接站”;而《自述》说,“到北京后,我们乘公交车到了中央音乐学院门口,陈果把我们带到一个功友家”。按这种说法,陈果并没有到“北京西站接站”,而是“王进东”他们“乘公交车”到“中央音乐学院门口”找陈果的。
13、“王进东”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在《王娟专访》中,“王进东”的女儿从头至尾都叫“王娟”,而在2001年03月28日新华网的《春风化雨融坚冰——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王进东的妻子和女儿转化纪实》[9](以下简称《转化纪实》)里,“王进东”的女儿从头至尾都叫“王娟娟”。
一篇新闻报道中主人公的名字是报道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凡是受过正规职业训练的记者都会非常注重这种基本要素的准确性。《转化纪实》这篇报道长达4600多字,“王娟娟”这个名字一共出现37次,本组织认为“王娟”与“王娟娟”的差异是由于笔误而出现的几率非常小。
14、“王进东”的“妻女”是在哪里、何时及如何“转化”的?
在《王娟专访》一文中,“王娟”说,“2000年底,她和母亲到天安门进行所谓‘宏法’,因扰乱社会治安而被关进了看守所。此前她曾听其他‘法轮功’练习者说,一旦被关进去,就会受到残酷的虐待,住在阴森恐怖的小牢房里。可被送到看守所后,她发现住的地方干净整洁,周围环境也好。特别是工作人员对待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处处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铁的事实教育了她们,使母女俩很快就转化过来,并与‘法轮功’彻底决裂。”
从这里看出,“王进东”的“妻女”是在“2000年底”在“看守所”里发现这里的“环境”好、“工作人员”好,所以“很快就转化过来”了;
可是《转化纪实》这篇报导用了四千多字的篇幅去写“河南省女子劳教所”如何经过“艰苦”的努力才将这“母女俩”“转化”过来的,如先是通过“拉家常”摸两人的思想底子,然后制定了“一人一策,重点攻关,分化瓦解,尽快突破”的“转化”方案,将“母女俩”分开到不同的队,还找了三名已“转化”的“开封同乡”帮助等等,才将“王娟娟”先“转化”过来,然后“王娟娟”又去帮助劳教所转化更加“顽固”的“妈妈”何海华的;
而BBC中文网2002年4月5日新闻《中国安排采访法轮功自焚者》(//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1912000/19124081.stm)一文中却说,“王进东的女儿说她进入劳改营只有10分钟就决定放弃法轮功。”
根据BBC及中国官方的报导,2002年4月3日中国当局曾安排12家中外媒体到郑州监狱对“王进东”等人进行联合采访,BBC的报导以“安排采访”为小标题这样写道:“中国政府过去一直拒绝外国媒体采访法轮功自焚案件,但是却突然在这个星期安排外国记者采访自焚案件生还者。
“BBC的特派记者说,中国当局让外国记者采访这些自焚生还者的用意,显然是企图向国际社会证明北京政府镇压法轮功的举动是正确的。”
根据BBC的报导,“王进东的女儿”应该是当着中外记者的面说她“进入劳改营只有10分钟就决定放弃法轮功”的。这与《王娟专访》与《转化纪实》中的叙述有重大的时间上的差异。
另外,据本组织的了解,中国的看守所与劳教所(西方社会有时称“劳改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场所,里面的环境、管理制度和作息方式也完全不同。“看守所”是关押被临时拘留或已被实行逮捕但判决书尚未下达的所谓“未决”人员,或判决已下达但正等待上诉结果的人员,从行政关系上归各地公安部门管理;而“劳教所”是专门关押被判劳教的人员,归各地劳教局管理。因此《王娟专访》与《转化纪实》这两篇报道在地点上也有重大出入。
二、其它分析
1、新华社报道疑点
追查国际指出﹐《始末》这篇报道,是新华社第一篇关于“自焚”的详尽报道,然而这篇报道却未具记者名。这明显违背了新闻报道的最基本原则。
另外,这篇报道关于“自焚”的场面有非常具体而“生动”的描写,如“14时41分,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一名50多岁男子面向西北方向,盘腿‘打坐’,并将一个绿色塑料瓶中的液体不断往身上浇。随后,一团烈焰从这名男子身上喷出,窜起一道浓烟。烈焰中,这名男子声嘶力竭地叫喊……”,“几乎同时,在广场东北侧,一名中年妇女突然掏出包中夹裹的雪碧瓶,张开嘴猛喝几口,并将液体洒遍全身。刹那间,一股刺鼻的汽油味四散弥漫”,“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东北侧,4名民警首先发现50多岁的男子自焚后,立即取出灭火器,以最快速度赶到他身旁……不到一分钟,几名民警连用4个灭火器,迅速扑灭了这名男子身上的火焰,并用值勤警务车将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这样具体而“生动”的细节,非亲自在场不可能得知;然而从报道中却看不出记者是怎样得到这些细节的,整篇报道没有提到任何采访现场目击人的线索。
2、中央台电视镜头疑点
针对海外内对于“自焚”发生后警察如何能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找来几十个灭火器的疑问,中国官方媒体曾解释说这是因为在天安门巡逻的警察的警车上备有灭火器,并且一名参与灭火的警察的百米短跑速度为“13秒”。
根据《始末》这篇报道,对“自焚”的所有五人的灭火在七分钟之内就结束了,然后警车“风驰电掣般向位于宣武区的市急救中心驶去”(《自焚纪实》)。
如果说“灭火”的警察有“13秒”的百米速度的话,那拍摄“刘思影”被抬上急救车前一声声喊“妈妈”的镜头的摄影师又要有怎样的百米速度才能在七分钟之内扛着摄影机在急救车到达之前从数公里以外的中央电视台赶到事发现场、作好一切拍摄准备、选好拍摄角度并在急救车开走之前抢拍到“刘思影”的特写镜头?又是谁向中央电视台记者透露了有“自焚”正在发生的消息?
三、追查国际根据以上调查进展,公布了“天安门自焚疑案”第二批取证人名单,将在适当时机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其取证,进一步调查。
1、《天安门自焚者王前进东的女儿王娟专访》撰写人新华社记者江亚平、陆大生及报导中提到的“王进东”的“女儿”王娟、“妻子”何海华;
2、《天安门自焚事件参与者王进东的控诉》撰写人新华社记者王恒涛、 翟伟、责任编辑李东帅及文中提到的何海华的妹妹何金菊;
3、《在梦魇般的日子里——原“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一家的追忆》撰写人《光明日报》记者王光荣;
4、《天安门广场自焚者王进东、薛红军追述荒唐事》撰写人中新社记者潘旭临、编辑齐彬及报道中提到的郑州监狱负责人;
5、《“法轮功”痴迷者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撰写人(姓名待查,中国官方未予公布)、为此文配图之新华社摄影记者晓宇;
6、《王进东一家摆脱“法轮功”邪教控制前后》撰写人《中国青年报》记者王海洲、《人民网》责任编辑臧文丽及报道中提到的王娟的男朋友王洋、日语辅导老师林奎成;
7、《天安门武警官兵:自焚事件“导演”之说污蔑政府》撰写人《解放军报》记者岳双喜、张建军及报道中提到的武警天安门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王强、原三中队六班长、现已退伍之商建国、三中队指导员羊泉松、支队政委李风格;
8、《春风化雨融坚冰——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王进东的妻子和女儿转化纪实》撰写者新华社记者彭红、王恒涛、李丽静及文中提到的河南省女子劳教所第三大队干警、四大队大队长王淑兰、管教刘宝兰、原“法轮功”练习者姚佩敏、秦银泮和常素真;
9、《为了天安门的安宁–处置法轮功痴迷者自焚纪实》撰写者《北京晚报》记者杨昊及文中提到的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99届毕业生小王、民警小杨、小孔、北京二警校99届毕业生小袁;
10、BBC新闻《中国安排采访法轮功自焚者》撰写者。
附录:
[1] //news.sol.sohu.com/16/63/news200606316.shtml
[2] //www.people.com.cn/GB/other6902/2831/20020519/731948.html
[3] //www.gmdaily.com.cn/gmw/flghomepage.nsf/documentview/2002-05-22-04-48256A6F002E89A448256BBF00009304?OpenDocument
[4] //www.chinanews.com.cn/2002-04-08/26/176326.html
[5] //www.chinaembassy.se/chn/48939.html
[6] //www.people.com.cn/GB/shizheng/20010130/385804.html
[7] //news.sina.com.cn/c/187836.html
[8] //www.people.com.cn/GB/other6902/2831/20020520/732168.html
[9] //news.sina.com.cn/c/218321.html
* 注:追查国际报告中所有引用大陆媒体的报道均可通过附录中的超级联接进行阅读。为防止大陆媒体在本组织公布报告后删改原文,追查国际已对报告中提到的所有报道进行存档及拍照取证。(//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