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25日讯】是什么力量给了广州匪警行凶杀人的资格,杀人的胆?是什么力量给了“收容审查”这一制度以合法性的?
答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因此它就是致死孙志刚的元凶首犯!
有人说《宪法》没有规定“收容审查”为合法,是“收容审查”的条例违宪。不!这样说错了!既然它叫宪法,那么,它理应就是至上的原则,至上的力量,对违背它的原则和规定它不去或它无力禁止,就证明它不是至上,证明还有宪于宪法的力量!宪法不处在宪的位置,不拥有宪的力量,它还算什么宪法?这样的宪法就是有罪之法!是罪恶之源,宪法不去禁止或不能禁止违宪的规定和行为,这就不是那规定与行为的违宪,而是宪法的不宪。
宪法没有收容审察的规定,但是宪法上有“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宪法上有“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这两条原则之下什么罪恶不能犯?什么罪恶不能掩盖?只要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只要有利于巩固和强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什么样的恶法不能立,什么样的规定条例不能生?“人民警察”可以轮奸张志新,再割断她的喉管……中国新年前后若干省份都发生了处女卖淫案,引起舆论哗然;不久又发生了重庆警察轮奸大学生案,叫人更不能容忍的是,校方竟然不许上贴。
宪法里有了上述两条,他们还有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能干?还有什么事情能算是违宪?–
什么东西,什么力量处在至上的,不能逾越的位置上,那什么东西,什么力量就是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用序言明文规定了四条原则,这四条原则是宪上之宪,因此“收容审查”、“劳动教养”都不违宪。请从一九二一年七月翻着共产党的黄历往这看,这共产党成长的路线,足迹不就是残杀?不就是血案?!
我们就是要在理性在良心的法庭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先就要追问:
承认和规定有领导力量的法怎么能叫宪法?
要知道宪法的这个“宪”,就是至上,就是域限,就是限域以内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没有任何特殊的力量。而它公然地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的领导力量”,有了领导力量哪来的“宪”?因此对《中华人民共合国宪法》起诉,它头一条罪状就是立宪不宪!很显然,它与《大清律》、《大唐律》没有什么不同,皇权也是私,政党还是私,有了私还算什么“宪政”?
宪政的要害就是政权是公器,用“宪”这个词来保证国家意志不为任何力量所垄断。
共产党又怎样,难道共产党不是中国人之中的一部分人结成的联盟?你承认它叫做“党”,你就同时承认了在它以外还有力量。凭什么共产党该垄断这国器?共产党说是它二十八年的流血牺牲换来的,这句话也就暴露了它只是为窥视国器而结的盟–那它就自认是狼了!!因为国器又不是国民党的。
什么是国器或国家意志?首先是因为它在客观上事关全民,才在主观上属之全民,这事关全民的国家意志,你用打败了国民党这理由就能占有?这不是承认自己是把国家意志看成了肥肉,看成“摘桃子”(毛泽东有下山摘桃论)的自供吗?–原来这共产党就是以摘桃子为目的而结的盟!
有了“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能叫共和?能叫宪政?共和的意思就是一个分子也不能缺,一个力量也特殊不得,“共产党领导”这不是特殊是什么?
我们必须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因它叫做宪法却又不是宪法,它才不能保护公民而只保护垄断它的力量,我们的兄弟孙志刚,就惨死在这叫做宪法却不是宪法的东西上。我们的观念,到了该澄清凡是称做宪法的,凡称做共和的,就必须是既不承认也不规定“领导力量”,一有了领导力量就有了依附或隶属,就有了被领导者,一沦为被领导地位也就丧失了自己的主体地位,只能任领导力量的拨弄,欺凌,只能被强奸却不能保护自己。领导力量这个词先天地包含剥夺!请仔细研究1776年7月4日的《独立宣言》、1789年8月26日《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1791年12月25日的《权利法案》、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这些人类的宪政文献里哪有对领导权的承认与规定?领导永远不是存在,而人就是存在,因而领导关系的建立必须是因事的,具体的,临时的,有限的,领导力量就不能进入宪政,宪政只是阐述存在的。共和就是用可以操作的程序来保证,不使一个力量有可能处于特殊地位,拥有支配权威。权威只在法!宪法就是确立这样一种政治制度的不能逾越的规范。“宪”这个词含有范围,并且它自身就是这个范围。
通过对中国宪法的理性审判,我们得到了的结论是:广州恶警匪公安是孙志刚之死的直接凶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千万孙志刚致死的真正元凶!
我们就得思考:中国的政治改革的可行性范围,现行宪法无论怎么改,怎么革也不可能成为保护国民的力量,要共和,就只有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别无出路。当然我们得量体施刀剪,从一切可能性入手处,从一切方面着眼,能推一步是一步,能进一寸是一寸,总有:许多偶然碰到一点上的那一天。我们去争取这一天。
孙志刚,我们的兄弟,屈死了你,昭示了我们!请安息。我们正汇集在你倒下的地方,发出了要正义的吼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