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16日讯】这几年来,我不断贩卖民主现货,重重复复地叫卖,因此被人赐个花名,叫做“民主祥林嫂”。因为讲了几年民主深感在中国人中要讲清民主是一件极难的事。这次我也没有多大信心能把问题说个明白。
“极左派这种罪恶派在自己被主流派的排斥和压制时,竟还有脸提出要什么“要民主。不想想他们当政时,我们异议人士尤其是右翼遭镇压,他们坚决支持、幸灾乐祸拍手叫好。恶有恶报,民主人士现在不但不应声援极左派的“民主”要求,反而应赞成主流派对他们的压制。”
这是很普遍的思想情绪。它的中心意思是,不应给坏人恶人民主权利。
人们察事论理,往往都从一己之好恶,固有的观点定见,人情道德出发。认为惩治坏人,不给坏人得益是我们应有之义、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样的思想这在日常生活上不会有多大问题。正因为没有多大问题,人人如是习以为常,一碰上政治问题,就不以为意,亦用这一套思想与准则思考行事。
[一]、不准坏人有政治权利,就是不准所有人有政治权利。
不给坏人恶人有声援、不给坏人恶人权利的思路和行事准则,一用到政治上去就陷深渊、出大祸。
是什么大祸深渊?下面谈谈。
我说过很多次:他坏人恶人政治权利和你好人善人的政治权利是完全相同的。但很多人无法理解和接受我的这个说法。
人们总是不相信:一个社会如果可以合法地认定有某一个(类)人因为其坏或恶,就不具有人的基本权利,这个社会就不是民主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好人善人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
比如说,纳粹开始时并没有说好人善人没有自由权利。他们要对付的是共产党这样的坏人恶人,合法地剥夺了他们的权利。继后是剥夺犹太坏人恶人的权利。但最后怎么样呢?是所有德国人没有权利!
我们的党也只是说地富反坏右没有权利,只可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但最后还不是所有人(包括党员在内)没有言论、集会、结社、迁徙的权利!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源是有人有“指定坏人”的权力。这个人既然有指定某一个人是坏人的权力,请问有什么可以保证其他人,包括你我他不被这个权力者指为坏人恶人?
因为权力的特点是自我扩张,权力者的趋向是腐败,而唯一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就是剥夺别人的权利!只有剥夺别人的权利,才能成就权力扩张的欲望和满足权力者的腐败要求;所以指定所有人都没有权利是权力者不能不做的事。
很明显,你要保障自己的权利,最根本的起始点,就是不给任何人有“指定坏人”的权力,不得有剥夺坏人权利的权力;消灭“指定坏人”的权力。这个根源不根绝,除了权力者外,任何人都无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实际上,权力者亦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因为权力者难免会有失权的一天。不信,请看权力者刘少奇的下场!怎么到你不信?)
[二]、从权利观点去思考和对待政治问题。
要根绝“有权指定坏人”的权力,会出现人们不乐意接受的事实。
第一个不愿意接受的事实是要放弃我们自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拥有的“不给坏人权利”的权力。
人们在理论上都可以接受,不给权力者“指定坏人”的权力。但要他们以放弃自己的“不给坏人权利的理所当然的权力”作为陪衬时,就很难接受了。这就是上面举的“恶有恶报,民主人士现在不但不应声援极左派的“民主”要求,反而应赞成主流派对他们的压制”的思路和思想感情。
这里,人们有一个误解。以为不给坏人恶人得益就是等同于政治上不给坏人恶人权利。给(我们认为是)坏人恶人的政治极左派政治权利,和我们对极左派的厌恶、不给他们得益(特别是不给他们统治权力),并不是非黑即白,不能并存的事。我们在坚持给极左派办杂志权利的同时,可以表示对他们的厌恶,对他们的恶思恶行进行批判。不支持且力阻他们重掌权力等等。
这里问题出在我们没有分清用感情道德观点和用利益权利观点去思考对待问题是不同的。我们在非政治问题上,可以以感情道德观点为主去处理人际关系;但在政治关系中必须以权利观点思辨和行事。
权利观点的前提是:任何人的权利都是相等的。民主政治绝不容许法定权利中,有某一个(类)人的权利比别人多一些或少一些。一有多一些或少一些权利,民主制度就无法保证其存续,这个社会就会变成不是民主社会而是专制社会。因为权利多一些的人必然会演变成为握有不受别人制衡的权力,这权力反转过来加速权利差别的差距。由此会产生“指定别人是坏人”的权力。由此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在政治上,保护坏人的权利和保证自己权利是合二为一的事。在你不给坏人权利之后,跟着的是权力者把你视作坏人而剥夺你的权利。这是必然的,这是铁律。
第二个误解是,人们错误地以为,自己在政治上有不给坏人权利的权力。实际上,在专制社会里,人们只有表态拥护权力者不给坏人权利的“权利”,没有不给坏人权利的权力。权力完全在权力者手里。本来我们拥护或反对一下倒也无关重要。问题是今天统治者利用你的拥护来剥夺“坏人”的权利,明天统治者同样可以利用今天的“坏人”来拥护他们剥夺你这个明天“坏人”的权利!
不信?请看。
昨天,党不是要求我们工农民众拥护镇压地、富、反、坏、右、封、资、帝、修吗?今天呢?不是明摆着:他们盛情款待帝修们挟着皮包回来,恭请先进的地富资入党当党书记、劳模了吗?今天的地、富、右、封、资、帝并不需要接受下岗待遇,也无需城市暂住证。工人农民今天的地位怎么啦?比地、富、右、封、资、帝好了还是坏了?信了吧!
这就是拥护不给坏人政治权利的现眼报!
在民主社会里,根本就没有人有不给坏人权利的权力。
第二个人们不愿接受的事实是人们以为给坏人政治权利会践踏我们的权利。
人们普遍担心,给了坏人(例如极左派)权利就会践踏我们的权利。这个担心是有历史经验为据的。但事情也并非一定如此,或者还可能恰好相反;要做到这样相反的效果,就要认识清楚权利不同于权力。给坏人权利(尤其是给的是人人应有的基本权利,而不是特权),不等于给坏人权力,而且要力阻坏人拥有权力。现在先给极左派办刊物的民主权利,只要你左派能享受到民主权利;他右派理所当然也应有民主权利,也理所当然可以办刊物;最后其他派别,我们这些无党无派者更应有民主权利。民主就是这样形成的。
这样设想的的期待,其一是,既然坏人也可有政治权利,我们好人,或者不好不坏的人有政治权利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其次,既然今天不可剥夺坏人的权利,那么我们也就免了明天成为坏人而被剥夺权利之虞。
这就是从权利观点看政治问题。从权利观点去思考和对待政治问题,对无权者来说,是吃小亏占大便宜、甚至是无本万利的大好事。
我这里所说的坏人应有政治权利,是指某一类被人认为坏人,或者事实上他们是一类坏人。不是指犯法而被法法律剥夺权利者。
[三] 似乎应该对中国高知进行民主启蒙
我一开始举出的“不应给坏人恶人民主权利”的思想,不是某一个人说的原话,是我几年来在网上遇到的类似说法的综合。
这种“不应给坏人恶人民主权利”的思想,经常出现在反民主人士身上,例如网上常有人说当过团干部的人、四清以降的人没有搞民运的权利。鼓吹不按照他们思想搞民运的“伪”民运人士没有权利搞民运,因而要扫荡民运。我这篇文章不是写给这些人看的,因为这些人压根儿就不理你民主是什么东西,他们只知道民主有害他们的主子专制,所以义无反顾一反到底。
民主人士,甚至以民主为职业的民运人士不少人也有“不应给坏人恶人民主权利”的思想和行动。
持有这种思想的人士中,有很多是真诚的民主人士,他们对民主执著和有承担精神。他们持这种思想只是从感情和道德观点看问题。这些人大都不会坚持反对用权利观点看待政治问题。但其中另一部分人则顽强地坚持实质正义先于程式正义;坚持对反民主的专制者剥夺政治权利。在交往中,知道这些人很多是具有博士衔头的专业人士,多是高知一类。
还有就是那些以民主事业为职业的部分民运人士。我曾和这类民运人士交锋过。他们曾自我介绍,他们的党主要是由高知组成的。这些人附和第五纵队扫荡民运和攻击不同派别,视不同派别如敌人。他们明言那些被他们判定为伪民运的敌人是没有搞民运的政治权利的。其坏人不得有政治权利信念之坚定可见一斑。其对不同民主派别进行扫荡消灭的恨心和决心比之对共产党有过之而无不及。
坚持这些观点的民主人士,很大部分是博士教授等高级知识分子。我为此也写了不下两位数字的类似评论文章。老实说,这样的文章没有什么高深的东西,只是谈些民主ABC的东西而已。若由这些高知来写一定会比我强上百倍。令人气结的是,他们却做出和这些民主ABC精神相悖的行为;在做这些反民主行为时,还能用自由民主的言语写出堂而皇之的长篇辩护文章。
我写的这些道理,那些高知一般也不反对。问题不在理智上认识不认识或承认不承认这些理论,而是能不能把这样的民主精神作为思想行事的指导准则。或者用另一种说法,能不能把民主精神视作是一种生活内容,即把民主精神内化成为道德。
在中国(华)人中,连高级知识分子对最低最基本的民主精神都无法实践中坚守贯彻,无法消化民主于生活,把民主变成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可见中国民主实行之难。
人们常说,要对中国民众作启蒙,现在看来,对中国的高级知识分子进行民主生活启蒙也是急不容缓的事。
20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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