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原:解读控制疫情应用法律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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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16日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4日公布《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解释规定,从15日开始,任何人如果故意传播非典病毒这样的突发传染病病原体,一旦被查获,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司法解释还规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103条第2款、第105条第2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按照这个《解释》,15日前犯同样罪行的人,就没有罪了。对于导致SARS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的广东官员、国家卫生部官员,他们统统可以免受起诉了。更甚的是,故意隐瞒疫情的广东高官,居然都成了抗SARS的勇士,在全球讨伐声中,依然稳坐官位。《解释》中还规定,阻挠、破坏抗疫工作的人,也要追究刑事罪,那么,当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人员在广州进行调查时,不准市民戴口罩的警察,故意卡掉世卫调查人员在宾馆的电话,切断他们同广州市民联系的下令者,难道不是在阻挠抗SARS工作吗?这些人该当何罪?
值得注意的是,“利用疫情利制造、传播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也跟SARS有关。至今为止,蒋彦永医生的义勇之为,不但未受到当局的肯定,当事人反而被警告“不要乱说话” 。这不得不使外界对蒋医生的命运深表懮虑。如果这个《解释》真的以15日为界线,但愿那位英雄蒋医生及其他向外界透露SARS实情的人士不会受到惩罚。
此外,《解释》将SARS与颠覆罪联系起来,很明显地警告国人,不要以为政府也染了SARS,可以蠢蠢欲动。那些因为SARS肆虐而愤怒抨击政府的言论,要求政府改良的动议,均可被视为“利用疫情利制造、传播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从SARS疫情公开以来,不少人期待和猜测SARS会改变中国的政治制度,比如,独裁让路给民主,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关心弱势群体,等等。但是,《解释》让人看到政府因为SARS而加紧了对社会的控制,深受SARS困苦的国人,不可以把SARS当作批评政府的缺口,否则犯颠覆罪;把隔离SARS患者的医院强行设在农村中学,村民不可反对,否则按阻挠抗SARS工作论。SARS因为独裁政治而得以在中国横行,而独裁政治绝对不会因为SARS而绝尘远去。
中国政府现在根据疫情重新“解释” 法,除了让人看到政府加强治SARS力度,挽救危机下的政权外,也让人再次认识到中国的 “法”。法本来就是法,如果要通过前后解释来执法,说明这个法是不严谨的,法院的 “解释” 的随意性,等于没有通过立法机构的认可,就擅自把法律条文任意扩大和缩小,更改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这种执法和立法不分的现象,本是不合法的行为,但在中国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有法在前,法院却通过《解释》规定15日为新法、旧法的界线,明显地否定了旧法的存在,扰乱了立法程序,超越了法院的权力。
正因为执法和立法不分,中国才会出现党政不分,军政不分,各自为政的管理乱状:抓“盲流” ,警察的“解释” 说了算;为了调节当年和次年的生育指标,抓怀孕7个月孕妇到医院催生,计生官员的“解释”说了算(1) ;强行拆迁,征地单位的“解释”说了算;大事关头,党的“解释” 说了算;党内分裂关头,军总“解释”说了算。因此,什么宪法,什么制度,在各种“解释” 下,都成为一纸空文。受伤的人,永远是按照《宪法》行使公民权力的人。
(1)《纽约时报》奎斯托福:中国迫害生育:震惊,粗暴,成功(Kristof, “China’s Crackdown on Births: A Stunning, and Harsh, Success”, N.Y. Times, April 25,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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