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次团可否冠立院名称?法制局:立委自行决定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www.tvsmo.com)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11日讯】立委萧美琴等人提案要求避免立法院名义被滥用,未来立委筹组次级团体如需使用立法院名义,作为团体名称一部分,应该经由朝野协商或院会同意才可。立法院法制局针对萧美琴提案提出分析报告指出,基于既存事实与尊重立委自主、自律原则,立委筹组次团名称应由立委自行决定。

据中央社5月10日报导,民进党籍立委萧美琴等人日前提案主张,为确保“立法院”尊严、完整性与代表性,并避免“立法院”名义被滥用,提议今后立委不论在院内或院外筹组次团或相关团体,如需使用“立法院”名义作为团体名称的一部分时,必须经朝野协商或院会同意。

法制局提出专案分析报告指出,国会议员筹组次级团体以增加问政效能,是民主国家的常态,也深具价值与功能。有关次级团体名称的使用,由于性质属于非正式组织,现行法制面并未有任何规范,都由立委自主决定所认为合宜的名称。

报告表示,参照国外的实例,冠以国会名称为次团名称的一部分者,比例很高。而且就既存的实况而言,无论是成立有多年或新近成立的立委次级团体,都不乏冠以“立法院”名称,而且次级团体的活动或成员行为,应该由成员自行承担,很难说与立法院有直接明显的关系。报告也指出,有鉴于立委筹组的次级团体,都是非正式组织,基于既存事实与尊重立委“自主”、“自律”原则,建议仍维持现状,对于立委自行筹组次级团体的名称,应该由次级团体立委自主决定,不另做规范为宜。

(//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