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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9日讯】行政院昨天通过“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应变处理条例草案”,草案中规定,媒体如未经查证报导错误消息又未立即更正者,将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传播学者提醒政府,草案应仅针对SARS疫情,属于特例,并不适用所有新闻事件;但其意义在于让媒体更做好小心求证的工作。
据中央社4月29日报导,“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应变处理条例草案”中规定,媒体对疫情的报导事前应向相关机关查证,未经查证报导错误,经各级卫生主管机关通知更正而未立即更正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政治大学新闻系教授苏蘅在接受中央社专访时忧心,行政院针对SARS(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所通过的处理条例草案,可能有侵犯新闻自由的疑虑,用此方式规范媒体查证,会出现许多自由心证的问题,而且如果消息来源出现说错话的情况,则该如何判断?值得有关单位研究。
政大新闻系系主任臧国仁也提醒,此一法规虽然针对SARS疫情特例而设,但未来是否会延伸到其他事件中?媒体是否每件事情都得查证官方单位,不能寻找其他资料呢?这样的规范牵涉到许多细部问题,立法者要注意其中的严重性。
铭传大学广播电视学系系主任蒋安国表示,在新闻消息混乱的情况下,少数媒体之前报导SARS疫情讯息错的离谱,已经出现社会舆论压力,目前媒体也有所收敛,显示社会的力量是重要的,也是必须的,但如果用行政力处罚,可能会引起争议。
但蒋安国也强调,当初出版法废止,有关媒体错误更正一项没有配套措施,使得现在媒体报导错误欠缺更正的勇气,也造成媒体走偏风的现象,如果上述草案只在此一特例引用,不援引到其他事件上,就像当初气象法的规范一样,或许可以让媒体在报导新闻时,更加谨慎小心,做好查证工作。
事实上,SARS疫情发展至今广受各界关注,媒体积极的表现也获得不少掌声;但有部分媒体拿V8摄影机请和平医院被隔离人士拍摄画面,将医院内的情形拍摄出来,或是闯入封锁区采访新闻,难免给人有冲过头之嫌,且影响到公务执行。
评论媒体到目前为止的表现,苏蘅建议,政府可以统一规范,让具有公信力的单位如公视进入拍摄,满足民众知的权利。
她强调,如果不是对方同意,将有侵犯隐私权的疑虑,也可能会让疑似病患被污名化。
在媒体渴求资讯的情况下,苏蘅认为,公权力其实除了统一发布讯息外,也可参照英美之前发生重大灾难,政府可统一规范,派代表或有公信力的单位进入和平医院拍摄内部情况,就像是美国法庭用公用摄影机拍摄内部作业情形一样。不过,拍摄过程不应拍到当事人或干扰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而是用长镜头把内部情况呈现出来即可。
臧国仁则认为,记者应该像战地记者一样,在做好完备的防护措施下,进入和平医院采访内部情况;记者也必须像第一线的医护人员一样,接受隔离和任何可能的风险。
他表示,因为媒体不知道内部发生什么状况,才会出现资讯不足、外围报导混乱、情绪化的报导,甚至出现院内医疗人员自己透过e-mail日记的方式传达内部的情况,如果只需要这样,记者工作就可以撤销了。
蒋安国也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他建议,相关单位应有总指挥发言人,搜集隔离医院院内的各方资讯,定时、不定时向媒体报告,建立资讯畅通管道,减少媒体臆测的可能性。在此同时,蒋安国强调,SARS风暴考验着媒体工作者的体力和专业,在民众对相关资讯渴求的情况下,媒体仍应加强新闻自律,务必报导最正确的消息,并尊重被隔离人士或前往医院探视者的隐私权。有时,过于冲突性或情绪性的画面,以及未经查证的耸动性言词应否一播再播,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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