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劳保条例修正草案 扩大纳保范围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万淑彰台北二十三日电)行政院今天通过﹁劳工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凡是事业单位、机构或团体所雇用劳工,都应该参加劳工保险,雇主未依规定为劳工办理加保,将予以处罚;草案也赋予被保险人选择老年年金新制或现制一次给付的权利,实施后,劳工可活到老领到老,更能保障劳工长期生活。
依照现行劳保条例,雇用四人以下事业单位所雇之劳工,非属强制加保对象,因此如果雇主未为劳工办理加保,劳工一旦发生事故,生活常陷入困境。同时依现行劳工保险,老年一次给付常因通货膨胀而贬值或投资不当而耗尽,不能确切保障退休劳工老年生活等问题,这次草案也一并进行修正。
草案规定,雇用四人以下之事业单位、机构、团体所雇的劳工均纳入为强制加保对象。同时将原属自愿加保对象的在职劳工年逾六十岁继续工作以及离职退保未请领老年给付、老年年金给付或老年一次金,年逾六十岁再从事工作的劳工也一并纳入强制加保对象。
草案也增订,满六十岁前未参加劳工保险,逾六十岁受雇从事工作的劳工及已领取老年给付或老年年金给付或老年一次金,再受雇从事工作者,应由投保单位为其办理参加职业灾害保险的规定。
草案也规定,实施老年年金给付的适用对象,包括对于在施行前曾经或已参加劳工保险之被保险人,其有效保险年资均予承认,且赋予选择新制年金或现制一次给付之权利。至于施行后初次加保之被保险人,则为强制适用老年年金给付的对象。
老年年金给付的条件,为保险年资满二十年,年满六十岁退职或退职后满六十岁者。另对符合老年年金给付条件的被保险人继续从事工作加保者,应增给老年年金给付。
行政院长游锡(方方土)强调,劳工保险开办至今逾半世纪,对保障劳工生活,维持社会安定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由于社经环境的变迁,为确保劳工经济安全的稳定及劳保制度的永续发展,这次修正扩大强制加保范围及实施劳保老年年金给付制度,未来将可嘉惠更多的劳工,并使其退休后老年生活获得保障。
他指出,这项法案与“国民年金法”草案同属建构完善社会安全网的重大法案,请劳委会积极向立法院朝野党团、劳工朋友及社会各界沟通说明,以凝聚共识,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并做好相关配套措施的准备工作,以落实政府照顾劳工朋友的政策目标。(//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