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以前,中国一直采用阴历(亦称夏历、农历、旧历)。民国以来虽然采用了阳历(亦称公历),但按千百年传统下来的风俗,人们仍然习惯按阴历过时令节年,随着时代变迁,有些节年风俗淡化了,消失了,有的则相传至今。这些节年主要有:新年、上元、填仓、龙抬头、清明、端午、六月六、七夕、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寒衣节、历书、冬至。
历书
旧时,十月初一日钦天监颁历。《燕京岁时记》载:“十月颁历以后,大小书肆出售宪书,衢巷之间也有负箱唱卖者。”
皇历即“宪书”,亦称“通书”。清末明初,市面上贩卖所谓”大本新皇历”,上面印着《大清光绪全序通书》、《中华民国全序通书》。
通书日历以外的部分谓之“序”,有的序多于正文。
甚至将《三字经》、《百家姓》、《千子文》、《朱子治家格言》统统附上。民国以后,有当代伟人像,文明结婚仪式图等。
日历部分的表头上有火车表(仅站名顺序)和诸神、佛圣诞日期表。日历以阴历为单位。
人们买来这本通书后,首先用硃笔在封面上写上:“灯下无忌,夜观大吉”。
这种“通书”一直发行到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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