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案”怎么不是政治案件—采访黄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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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2月23日讯】从2000年行走中国开始,我与湖南的“缘分”比我原籍重庆还要多。从震惊海内外的湖南常德“张君案”到湖南益阳“李尚平案”、“刘骏案”,再到最近接手的这个湖南湘潭“黄静案”,加上笔录、音录下来的其他案件,三年加起来竟有117案之多。墙上所贴的《湖南省地图》,上面的市名、区名、乡名、村名、铁路、公路、街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戒毒所、公司、大学、医院,大半烂熟于心,可是面对一件又一件更加烂熟于心的冤假错案案,我总是禁不住一次又一次地质问:今天的湖南到底怎么了?

与“刘骏案”相似,“黄静案”同样没有立案;与“李尚平案”相似,“黄静案”的死不冥目者同样是教师。照黄静母亲黄淑华所说:“湖南红网、政法频道、新闻频道、《潇湘晨报》、《东方新报》等媒体对这个事情都有报导。”可是翻阅和搜集所有的传媒材料,不竟令我打颤,带有明显帮凶性质、明显歪曲性质、明显缺乏纵深力度的报导无异于伤口洒盐或挠个痒痒,真不知道这样的媒体如何维护民权?这样的媒体如何行使“舆论公器”之职责?

今天,我要力拆这一架架漠视公民权利的白面冷骨,要在《议报》写出一篇完全民间化的采访,以斥责大陆官方媒体掩盖事实、扭曲事实、颠倒事实、小化事实的可耻言论,并通过对黄静母亲黄淑华的采访把最真实的声音传达给所有的良知未泯者。

■“黄静案”

简介:黄静,女,1982年9月27日生,湖南省湘潭市人,1999年毕业于湖南省第一师范,分配至湘潭市临丰小学任专职音乐教师,死前就读于中央音乐学院函授本科,并兼任湘潭市音乐学会会员及湘潭市钢琴协会理事。2003年2月24日,黄静惨死于临丰小学宿舍,裸尸床头。之后,黄静家属凭借证据直接怀疑此案重大嫌疑人正是黄静男友姜俊武(姜俊武现年27岁,其父姜金有是湘潭市国税局纪检组长,其母刘浦英是临丰小学所在地的平政路办事处主任)。迄今为止, “黄静案”基于种种貌似强大的借口,一直没有立案,在当地和网上引起极大民愤。6月8日晨、6月11日夜、6月12日夜,就此案的所有相关情况,黄静母亲黄淑华三次接受了我的采访(后两次黄静姐姐黄惠芳在场)。

杨:你好,黄女士,我知道你有心脏病,但请你尽量平静地接受我的采访。2月23日下午3点,姜俊武从你家把你女儿接到临丰小学上课,你当时有没有意识到2月24日可能发生的情况?

黄:其实我一直都在防着姜俊武。他不求上进,赌博成瘾,又是根花花肠子,仗势欺人,同时又是个性变态狂,过去他就谈过五六个低级品味的女朋友,还曾经因为要与其中一个发生关系,那个女的反抗,他就出手把人家打成重伤,后来那个女的没过多久就抢救无效,死了。到了最后呢,赔了16万了事,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去年8月11日到8月15日,他和我女儿到海南去旅游,我也是每隔两分钟就打一次电话查询,害怕出事情。去年12月,我女儿在日记中还写过这样一句话:“姜俊武绝不会饶过我,逃吧!逃吧!逃!”就在今年2月21日,因为他在2月20日那天又打了一夜的通宵牌,我狠狠地批评了他一顿,我估计他一直都怀恨在心。2月23日下午3点,他来接我女儿的时候,我女儿征求我的意见,说想在学校住宿,我同意了,这是黄静今年第一次在学校住宿。这话被姜俊武听见了。

杨:从2月23日下午3点黄静被姜俊武接走到2月24日早上10:30你亲眼目睹黄静裸尸床头,这当中他们两个都做了些什么?

黄:我不知道姜俊武在平政路派出所交代的情况是不是真实的。他说他把黄静接走后,2月23日晚上7:00又把她从学校接到朋友家吃饭,吃过饭以后,他和几个朋友打牌,黄静在沙发上睡觉。直到2月24日凌晨2:30他才把黄静送回学校宿舍,在她宿舍呆到6:50,然后离开。离开之后,他说她又在7:30左右叫家人给黄静打手机,但是打不通,然后他又亲自在7:50左右给黄静打手机,还是打不通。于是,8:20的时候,他跑到临丰小学戴校长那里去,两个人一同前去开门,爬到宿舍的七楼,从窗户钻进去,就发现黄静死了。

杨:他为什么要先打电话给家人,叫家人打电话给黄静,而不是他自己首先打电话给黄静?再有,他又为什么不单独一人去找黄静,而是要叫上认他作干儿子、给黄静介绍姜俊武作男朋友的戴校长一同前去?

黄:所以我怀疑姜俊武在撒谎,并且有人在为他策划如何逃避责任、掩盖罪责。我是2月24日上午10:00才得知女儿出事,10:30赶到现场,当时女儿已经被运到“120”急救中心去了,他们也给平政路派出所报了案,可是平政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没有仔细勘验现场,没有仔细检验尸体,也没有对当晚与黄静同住宿舍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姜俊武采取任何强制措施,10点左右平政路干警就撤离了现场。据后来拍的照片和发现人说,黄静仰卧在床上,被子平整地盖过她的鼻梁,双目圆睁,掀开被子全身赤裸,尸体表面的双手臂、颈部、背部、双膝弯等很多地方都有掐伤、挫伤、压伤,还有细针扎伤,甚至还有烟头烫伤等等,部分部位表皮已经剥脱,伴有皮下出血,简直惨不忍睹。

杨:如你所说的是实情,那么平政路派出所的行为就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和一百九十四条。这里我还想知道姜俊武当时是什么表现?

黄:他在进入黄静死后的屋子时非常平静,没有哭,也没有跑到黄静的身边,而是站在厅屋里张望。再有,告诉我黄静出事的人是雨湖区教育局,而不是姜俊武。我想你在《东方新报》都已经看到了,从2月25日开始我就找不到姜俊武了,2月27日我跑到他爸爸的国税局门前举着我女儿的遗像,要姜俊武出来,到我女儿的遗体前跪一跪,并把情况讲清楚。

杨:是的,这我知道。《东方新报》记者肖猛那个语气完全就是倒官方那一边,说“黄静死后,雨湖区教育局及国税局领导均出面进行协调,但死者家属执意不听”,“其家属提出赔偿要求”,“黄静死前曾与男友亲密过”,“经法医初步鉴定,黄静死于心脏病突发”等等,这里我想分别印证一下,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

黄:不对重大嫌疑人实行强制措施,这已经是公然违法、涉嫌包庇了,所谓的“协调”又算什么?这不是明摆着要极力保住姜俊武吗?至于“家属提出赔偿要求”,这完全就是颠倒是非,2月24号,姜俊武的家属首先提出“私了”,说给我们3万到5万算了,还说2月25日、2月26日就开一个追悼会,一切按照他们的安排行事,可是我执意要搞法医鉴定。因为我在2月24日上午10:30赶到现场的时候,现场的一切都已经被破坏。不到11:00,他们和派出所的人就急着要安排黄静火化,并且说“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姜俊武不在案发现场”,因此认为姜俊武不负刑事责任,并拒绝立案侦查。我觉得这里面一定有名堂,所以就只好自己请法医做鉴定。我对姜俊武的家属说:“如果我女儿是自然死亡,那么到时你们再赔偿;如果我女儿的死是姜俊武干的,那么到时就要依法办事。”姜俊武的家属知道我2月25日请了法医做尸检,非常反感,以后就再也不提“私了”的事情了。至于把惨遭奸杀说成是“亲密”,那更是恶劣得完全丧失了良心。

杨:可是2003年3月6日由湘潭市公安局法检所出具的《潭公法检字第204号尸体检验报告书》上说黄静是由于“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这个尸检报告是怎么搞出来的?从2月25日到3月6日,这些天做尸检的人都做了些什么?

黄:我女儿以前从来没有犯心脏病的历史,这个报告是个伪报告。那个做尸检的人叫吴建群,是湘潭市公安局法检所的人。

杨:或许错就错在这一步,你知道孙志刚那个案子吗?他们的家属就是请医院里面的人做公正的尸检,而不是叫公安系统的人。

黄:是啊,现在我也明白这个道理了。我现在要控告吴建群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涉嫌伪证罪。2月24日那天,他去了现场。2月25日上午,应我的要求,他又去对我女儿进行了勘察,除了发现尸体全身多处严重伤痕以外,还发现我女儿会阴部有挫伤,处女膜不完整,他用餐巾纸将残留在女儿阴部挫伤处的液体取样化验,并留下了手机号码,叫我下午再问结果。前后算起来,尸检费1500元,加班费200元,这些钱我都交了。2月25日下午,他还在电话里亲口对我说:“餐巾纸提取的阴道口化验物是男性精液。”这可是姜俊武暴力强奸致黄静死亡的铁证啊!

杨:你当时应该录音才对。

黄:没想到啊!我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师,这是头一回亲自碰到这种事情,认为公安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一直都在跟学生讲这样的话,完全没有想到现在这社会已经变得这么复杂了!2月27日那天,他改口说:“精液是在床头的卫生纸团内化验出来的。”到了3月6日的《潭公法检字第204号尸体检验报告书》就更是改得一蹋糊涂,矢口否认我女儿会阴部有挫伤、处女膜不完整的事实,虚假地说成是“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整”!到了3月20日,我随省公安厅法医到吴建群那里去辨认物证,万万没有想到他拿出的餐巾纸竟然不是我女儿阴道口残留的餐巾纸——他居然胆敢处心积虑地毁灭了原始证据!

杨:这已经直接违反了《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十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四条,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现在这个案子还没有立案,你们有没有申请复议?

黄:平政路派出所已经决定不予立案了,可是不立案他们也没有依法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更谈不上在法定的七日期间内将通知书送达控告人,这违反了法定程序,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复议申请权。

杨:是的,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黄:还有,平政路派出所接到报案的时间是2003年2月24日上午9点左右,但吴建群提取相关物证的时间却在2月25日上午,前后竟然相差一天时间!平政路派出所于3月6日又派一个姓李和姓罗的到黄静死亡现场进行补充拍照,勘察时间竟然过去了十一天!

杨:这又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在现在这种证据被不断毁坏的情况下,你们认为立案的可能性有多大?至少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是否齐备?你们请的律师在这四点上还有把握吗?

黄:有。我这里有我们的律师指点写的《关于恳请依法对湖南湘潭国税一分局职工姜俊武涉嫌故意杀害黄静一案督促立案的报告》,你看看。

杨:(报告上分别指出四大要件的本案内容:如“黄静遇害死亡,其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以及性的不可侵犯等人身合法权利已被侵害”,“死者全身赤裸且伤痕累累等相关事实,其明显遭受暴力摧残及性虐待而亡,姜俊武涉嫌实施强奸及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姜俊武已年满十八周岁,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姜俊武明知、应知自己的暴行会导致黄静死亡,但希望、放任并最终发生致黄死亡的危害结果,依法已涉嫌故意犯罪。退一万步来说,姜俊武若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最终致黄死亡,依法亦涉嫌过失犯罪”等等。)黄女士,类似这样的报告,你们找过多少个政府部门、机关?

黄:什么地方都跑遍了,市人大、市政法委、市委办公室、市信访办、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省人大、省妇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还有好多,比如给国务院总理温家保去信,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去信。在这些过程中,省妇联一个叫刘侃的人很不错,这个人一直在为我们想办法。还有市妇联主席也很不错,看问题很客观,还给我讲过与我女儿这个案子很相似的一个案子,说一个男的,是个教师,也是强奸一个女的,先是给女的打针,但药效不行,女的醒了之后,男的就强行奸淫,后来就虐待这个女的,女的被活活弄死,手腕、脖子、大腿、小腿都被弄伤了。这个案子后来是那个男的主动承认的。

杨:似乎你们已经对黄静的死推测过很多次了。

黄:是的,我推测这个案子是一个流氓团伙犯罪,姜俊武那些朋友全是流氓痞子。这虽然是推测,但有它的合理性:第一种推测是姜俊武约黄静出去吃饭,之后在茶水中下毒,使黄静昏迷,然后团伙玩弄、残害、轮奸之后,杀人灭口,其中烟头烫伤可能是一人所为,针眼扎伤可能是一人为主,头部、颈部伤可能是一人伤害,有轮奸的嫌疑;第二种推测是姜俊武下毒使黄静昏迷,然后脱掉她的衣服强奸她,但遭到黄静反抗,这个时候姜俊武恼羞成怒,于是摧残、玩弄,然后杀人灭口,有严重的性变态心理。

杨:那么现在姜俊武在哪里呢?

黄:以前他潜逃了,但是5月19日他就被省公安厅下令拘留了,关在看守所里面。我们那个时候天真地以为这可能是个好兆头,但是今天(6月12日)上午,省公安厅的人下来找我们谈话,我们去市公安局见他们,他们还是说黄静是属于“自然死亡”,我受不了这个打击,反驳他们,给他们说了一个线索,我说: “姜俊武的朋友在平政路派出所时给他外面的朋友打电话,说姜俊武曾说过事发那天他杀了一头‘母猪’。这是那个在外面接电话的朋友后来给我讲的,我觉得这个线索不能漏。”可是对方姓杨的一个人反过来斥责我们:“我们按什么线索办事,为什么要给你讲?”

杨:他们是不是这个案子的专案组?

黄:对。以前就是平政路派出所管这个事,后来我们不服,到现在我女儿的遗体都还留在殡仪馆呢,我们要他们给个说法。加上后来报纸、电视报导了一些,网上有人开始关注这个事情,人民网、新华网都有文章在谈我女儿的死,上头就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其实专案组的人还是原来办案的那些人,只不过是要把原来没有做的事情做得尽量完整些吧,漏洞一个一个地补,说到底还是在维护公安的威性,保住有相当身份的姜家的宝贝儿子,上顾下,下顾上。这些天,姜金有也在到处拉关系,他可比我们有身份得多啊!

杨:现在还有哪些媒体在跟你们联络?

黄:湖南经济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政法频道;还有《人民日报》,有个记者才给我来电话不久。就在昨天晚上你找我们之前,湖南有个电台也在跟我们联系。可是今天上午我受的这个打击太大,跟5月19日市政法委说的一样,都把我女儿说成是“自然死亡”。我觉得这个案子很可能一冤到底,官办的媒体作用太小了,大家很难跳出这个圈子。我也看出官方媒体是什么性质了,《东方新报》那篇文章就是个例子,他们只听了我一些片言只语,然后就胡编乱造地写文章,而且文章要发表还必须要把立场倒在姜家那一边,不然的话就不能发。我就跟他们的记者说,这个文章根本就不是事实,可是记者无奈地说:“现在只能这么办,以后你们赢了,再反过来写。”

杨:你们如此广泛地上访、联系、公布,有没有受到来自姜家之外的威胁或者报复?

黄:我记得是5月30日吧,《潇湘晨报》的胡力丰给我传信,说姜家要反诉我们黄家,说我们破坏了他们的名誉权,要求赔偿。我知道现在这一切都是我自己自找的,老头子(黄静父亲黄国华)也气得没心情到广州工作了,但是我不会后悔,不会退缩,我要据理力争。我知道我这样做会越来越危险,但是我不管这个地方有多黑,我作为跟我女儿一样的人民教师,我要坚持公道,我不能被人家任意宰割。当然,现实确实残酷,今天上午,省公安厅的人就责怪我们说:“本来是个刑事案件,现在被你们这么一闹,就成了政治案件了!”我觉得奇怪,这怎么不是政治案件?司法无法独立,这就是政治问题——他们到底是代表哪一方来说话?

附黄静家属联系方式—— 1、黄静父亲黄国华;黄静母亲黄淑华 手机:13973245823 2、黄静姐姐黄惠芳 邮件:e-mail58@163.com

■由于本文发表时间特殊(2003年6月16日),恰恰是2002年6月16日惨死于派出所的公认“反腐斗士”刘骏(李尚平同乡)一周年祭日。此案365天以来,一直没有立案,望关注“刘骏案”的朋友给刘骏家属致电致信慰问。

联系人:刘骏父亲刘长富;刘骏母亲肖雪芳;刘骏妻子李子萍;刘骏女儿刘妠妠 电话:0737-4429984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麻纺厂(益鑫泰公司) 邮编:4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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