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海:致胡锦涛总书记和全体中央委员的公开信

徐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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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
各位中央委员:

你们好!

我是一个中国公民,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基督徒,同时也是在拆迁中的受害者。

近来因为拆迁的事情,先后出现几起老百姓自焚的事情,如8月份的南京玄武湖的邓府巷同庆里居民翁彪自焚,9月份的安徽农民朱正亮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和北京朝阳区黄杉木店村王宝光自焚(据说王宝光是个很虔诚的佛教徒,家人电话:13121801734),在不到两个月内就有三起因拆迁自焚事件,在拆迁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逼的老百姓不得不自焚。

《南方周末》2003年09月04日《拆迁十年悲喜剧》一开头写到:”8月29日得知南京拆迁户自焚的消息,北京的徐永海在千里外感到一阵后怕—那曾是自己刹那间有过的念头。”我就是这个徐永海,作为一个险些有此经历的人,我要向各位述说一下我们老百姓在拆迁上遇到的苦难。

北京旧城曾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独特的棋盘式格局,独一无二的胡同、四合院。在高楼间、广场上,人会感到渺小与孤单;而在胡同内、四合院里,人的感受就是自信与亲切。北京旧城、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令每一个爱国者感到骄傲。

胡同、四合院是珍贵的、也是娇贵的,它需要保护和维护,近千年来,我们先辈就是这样进行的。可是近几十年来,我们的胡同、四合院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维护,很多很好的四合院成了大杂院。

北京的胡同、四合院理应得到应有的修复,使它恢复历史上曾经有过的辉煌,这将给我们北京带来极大的旅游资源,极大的经济效益。可是现在我们的胡同、四合院正遇受灭顶之灾,这几年北京旧城的胡同、四合院大部分已经被彻底地拆毁。北京的旧城、北京的胡同、四合院没有毁在八国联军手里,没有毁在日本人手里,没有毁在红卫兵手里,却毁在了开发商手里。

在开发商眼里,北京旧城没有令全世界为之惊叹的胡同、四合院,而是只有地皮。胡同、四合院被拆毁了,盖上了高楼大厦,开发商发了大财,腐败分子发了大财。可是给老百姓的拆迁补偿款是越来越少,1998年实行的补偿款为: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25平方米),即为拆迁户多算2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2000年政策变更,拆迁面积只能按原建筑面积的1.7倍(通常平房建筑面积少于25平方米,事实中补偿减少)计算了。2001年11月再度变更,补偿款只按原有建筑面积计算。(见《南方周末》2003年09月04日《拆迁十年悲喜剧》)

用这越来越少的补偿款,老百姓买不到相应的住房,老百姓不搬,等待老百姓的就是黑暗的日子。黑社会来了,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见《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7月30日的《北京前老莱街居民遭棒子队袭击》)。在20年代有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在60年代有红卫兵的”红色恐怖”,那么在今天就有这么一个拆迁中的”黑色恐怖”。中国新闻社主办的《新闻周刊》2003年9月29日的第一篇文章《告别”钉子户”》中写到:”比今天沈阳黑老大刘涌还要嚣张几分的东北恶霸–乔四被枪毙后,有关乔四的故事曾不胫而走。有报道说,乔四最初就是靠给’拆迁办’当钉锤,用剁手指等血腥方式’拔钉子户’而起家的。”难道剁手指还不是”黑色恐怖”吗?

老百姓还不搬,强制拆迁就要降临到老百姓头上,强拆后老百姓不得不流落街头。强拆本身是违法的,(见《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7月30日的《强拆违法》),可是被强拆的老百姓却不能在人民法院那里赢得官司。

面对”黑色恐怖”老百姓不得不搬,在北京城周边的一些远郊区县,聚集着一群因家园被拆而迁居于此的老百姓,他们中的一些人被迫失去原有的房屋时,也失去了原来生活的秩序。在城里上班的职工往往花几小时上下班,许多人不能按时到岗,面临失业的危险。(见《新闻周刊》2003年9月29日《北京的拆迁户群落及生存状况》)

北京远郊区县的这个群体,他们人数不少,怨气极大,他们没有工作,他们生活在社会的低层。这个特殊群体不仅仅包括被拆迁到此的城里人,也包括当地被拆迁的农民。先是土地被占,后是房屋被拆,农民成了失地的农民,由于远离城市,除了种地又没有其他技术,很多人成了失业者。

北京是这样,全国各地很多城市也是这样,拆迁使老百姓失去原有的家园,拆迁使老百姓失去原有的工作,拆迁使老百姓处于绝望之中,拆迁逼得一些老百姓不得不自焚。

开发商们不这样认为,他们说,他们是在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困难,老百姓不搬,是因为老百姓是刁民,是因为老百姓要价高。

那么,请您看一看,我们要价是高还是不高。就以我家为例,我家住的是公房,而且住房还比较困难,如果拆迁是为了改善老百姓住房条件,那么我们应该属于欢迎拆迁的那些人,可是我们反对拆迁。

我家人口情况是:

两个户口簿:1、户主徐德志(我父亲)、妻胡凤荣、子徐永胜、子媳刘翠琴、女徐桂如、侄女徐桂红、孙女徐艳、侄外孙薛天宇;2、户主徐永海(我本人)、妻李姗娜我一家在外均无自己的住房,徐永胜(我哥哥)一家多年一直借住亲戚家,

我家住房情况:

房本面积:2间:30.66平方米。

实际面积:1996年5月和1998年8月,我家原有住房由国家房管部门翻修,2间住房面积均增加了,2间变成了3间,面积由30米增加到50平方米。但由于各种原因,增加的房间和面积没有写到房本上,但有发票。(关于这点,在2002年10月23日我写信给北京市政府,据房管局给我来电话,此信已转到房管局和拆迁公司)拆迁来了,我家的要求是:希望能在三环路内置换三个一居室。我们认为,我们的要求很合情,我们从二环路内向外移到二环路外,我们离开了市中心了,那么居住面积就应加大,(在市中心买新楼房是每平方米1万以上,在三环路附近是每平方米5千左右。)

三间房子换成三个一居,面积大些,但并不是过分的要求。我父母一居室,已43岁的我自己家庭一居室,已40岁妹妹家庭一居室。我哥哥可以不考虑,继续借住在亲戚家。从人道的、最基本的居住条件来说,我们的要求也应是不过分的。

我们的要求也很合理,拆迁商根据我家住房和人口情况,说给我家的补偿是42万,42万是按照房本面积补偿的,而不是按实际面积补偿的。我们认为,我家实际面积比房本面积大20平方米,增加的面积是国家房管部门给盖的,应该按照实际面积给补偿,42万外,还应该多补偿16万,可是开发商、拆迁公司就是不给我们。如果按照实际面积给我们补偿款,或者只给一小部分补偿款,42万再加几万在北京三环路附近就能买三个一居。(我们说过,房子可以是二手房,可以是使用权,可以不论朝向,这样的一居室,开发商可以用15万买来,老百姓自己买一定会贵,因为老百姓不懂房屋市场行情。)开发商、拆迁公司就是不同意,就是不给这样的安置。

您看,我家要价高吗,我家的问题能不能解决,能。可是就是不给应有的安置、应有的补偿。由于我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安置、补偿,我们自然搬不走,不是我们刁,而是我们用给予的补偿款买不到相应的住房。

我们不搬,我们搬不走,就来强拆我们,2003年4月10日,我和我妻子均在单位上班,不在家,这时我家被强拆了。由于我和妻子不在家,我和妻子因此也没有死在烈火中。开发商、拆迁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通过强拆我们家,终于制造了”黑色恐怖”,而又没有造成”黑色事件”(我和妻子死在烈火中)。他们成功了,通过强拆我家,一些街坊害怕了,不得不搬走,他们成为北京远郊区县”特殊”部落中的新成员。至于这样的”黑色恐怖”对国家产生什么影响,他们开发商、拆迁公司、区政府的有关部门才不管这些哪。

我们中国的老百姓大多是老实、本分的,他们的要求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在拆迁中,老百姓与开发商的矛盾多集中在对院子的补偿和院子内自建房的补偿上。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房屋的使用权是我们的,可以给我们补偿;院子也是我们使用的,院子上自己盖的自建房也是我们使用的,也应给我们补偿,可是就是不给。

在拆迁中,矛盾最大的就是这一部分,自建房–非房本内的房子,不论是国家给盖的,还是自己盖的,这些房子就是不给补偿。老百姓都是无权无势的人,单位不分房,只能自己想办法,自己在院子内盖个房子来住,勉强生活,在拆迁中,对这些房子就是不给补偿。

其实2001年以前是补偿的,或者说是变相补偿的。1998年实行的补偿款为: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25平方米),即为拆迁户多算2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2000年政策变更,拆迁面积按原建筑面积的1.7倍计算,多算0.7倍。这多算的25平方米,多算的0.7倍应该被认为是对院子和院子中自建房的补偿,可是2001年后没有了。

补偿减少,对院子不给补偿,对院子内自建房不给补偿,这样给我们老百姓的补偿款就不够我们老百姓来买相应住房的,我们老百姓无处可搬。于是”黑色恐怖”来了,黑社会来了,强拆来了,老百姓流落街头。

孙苗芽(电话:13121739239)是这样,7月1日她的家被强拆,直到现在,他们一家三口一直住在废墟上,用几个秆子和塑料布搭个棚子,一家人不论刮风下雨都生活在这里,现在天气一天一天冷了,以后不知如何生活。叶国强(电话13661157250)是这样,被强拆后,他一家人一直流落街头住在马路上,下雨就躲在立交桥下面,已经有好几个月了,今年十一,叶国强因此跳下天安门前的金水河。肖庆如、刘晨(13520927780)母女是这样,9月19日,他们的家被强拆,他们一家不得不住在工地的大坑中。我的邻居华颇(电话13521189377、64294179)、华岩两兄弟是这样,家被强拆后,两兄弟都被拘留了15天。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李春明(电话:13021011433)、潭女士(电话13521282554)、王玲(84018659)、常诚(13621165031)等等。

拆迁在中国有几十年历史了,以前老百姓是盼拆迁,现在老百姓是怕拆迁,恨拆迁,并以死、以自焚这样的死来反对拆迁。如此恨拆迁、反对拆迁,其实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为什么,因为这几年给的补偿比以前明显减少。房地产开发一年比一年发财,可是给老百姓的补偿却越来越少,这到底是为什么?

以前拆迁给老百姓现房安置,拆迁了,老百姓马上搬到新的房子里,一般还在市区内,房屋面积增加了,老百姓自然高兴。现在是不管安置,只是给你不多的补偿款。老百姓只能是自己到处去买房,而不论到哪里去买房,老百姓都要上当受骗,为什么?你有房子住时,买房自然是不着急,慢慢比较,自然可以少上当,或不上当。可是在拆迁时,你必须在几天之内买到房子,能不上当吗?能不受骗吗?现在的开发商、房屋中介哪一个不想利用老百姓拆迁买房的着急心理来发财。

现在,由于大范围拆迁,逼得很多老百姓集中在一个时期一起来买房,使得房源相对求大于供,现在是房价极高。本来补偿款就少,买房时还要被欺骗,老百姓的痛苦到了极点。面对这些,老百姓对拆迁能满意吗?不满意,不搬,就用黑社会来恐吓老百姓,就强拆老百姓,老百姓能不绝望吗?能不出现自焚吗?

面对拆迁,我母亲患脑血栓,面对强拆,我母亲病重,现在是生命垂危。我们怕母亲死在无家可归之中,我们一家不得不接受42.5万。这42.5万对我们来说是大钱,但是用来买房,就是很小的一笔钱了,在二环路内买不了一个二居室。我们不得不到二环路外去买房,买便宜的公房的使用权。我们先在”北京中汇信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用补偿款中的一部分买了一个一居室,位于宣武区天宁寺的前街南里2楼211号,房主是个警察。

在”买”房屋的使用权时,我们发现,国家一直没有房屋使用权买卖的具体实施方法,也没有相关的交易场所,现在的买卖,事实上不是买卖,而是中介公司用”转让”的名义进行的私下交易。在这个房屋使用权的转让中,中介(北京中汇信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说他们要赚去一部分钱,还有一部分钱据说要给有关部门,据说要8千元。因为不是公开的、合法的交易,这些钱应该不是给了国家,而应该是给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也就是说是中介去买通有关的腐败分子了。一笔就是近万元,多么大的腐败现象。

老百姓拆迁补偿款本来不多,还要让有关部门,有关中介赚去不少的钱,还要让腐败分子赚去不少的钱。为什么不给我们安置好就来拆我们的房子,面对这些,老百姓能不绝望吗?

现在的中国社会,有共产主义信仰的人比以前少多了、少多了,现在是信仰危机,人们没有共产主义信仰,也不相信有天堂、地狱、审判。一些人认为,人与人之间就是欺骗、欺压的关系。在拆迁中尤其明显,对一些拆迁公司来说,他们认为,拆迁公司与被拆迁的老百姓之间,就是欺骗、欺压的关系,因此一些拆迁公司雇佣了一些流氓来对付我们老百姓。拆迁中出现的这些现象,正严重地毒化着我们社会。在一些老百姓眼中,我们不是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而是生活的上个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可能只是电视剧中的上海滩),他们不再相信有正义。

应该扭转拆迁中的这些现象,应该修改目前的《拆迁条例》。同时为了医治拆迁对人们心灵的毒害,人们应该有信仰,有终极信仰,应该相信有上帝、有天堂、有地狱、有审判。只有相信有天堂、有地狱、有审判,人们才会相互有更多的爱心,才会减少如此欺压、欺诈的行为,才会减少黑社会现象,由此也会减少自焚现象。

现在科学还不能证明有天堂、有地狱、有审判,或者说,科学永远不能证明有天堂、有地狱、有审判。但是,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在逐渐证明有上帝,因为只有上帝才能从”无”中创造如此宏大的宇宙。在此我将我写的一篇文章《相信科学就应相信有上帝,在宇宙终极问题上科学神学必将是统一的》(见附)送给你们。

此致
敬礼

徐永海

2003年6月10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169号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医院精神科徐永海医生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13520080866

(网路文摘)(//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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