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0月4日讯】历史上有些事件的发生,总会给历史留下一些影响﹐法轮功自1992年传出至今﹐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件﹐法轮功网站最近公布了一部分大事的时间表﹐列其摘要如下﹕
1992年5月13日 首期学习班在吉林省长春市开办。李洪志先生首次面向社会传授法轮功。
1992年12月 李洪志先生率弟子参加北京92’东方健康博览会。 法轮功的治病效果在博览会引起广泛关注。李洪志先生成为该届博览会中荣获奖励最多的气功师。
1993年 中国气功科研会正式批准法轮功为其直属功派,法轮功研究分会(简称法轮功研究会)成立。
1993年8月31日 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信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李洪志先生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
1993年9月21日 中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刊登报导《法轮功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康复治疗》,称公安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经调治后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1993年12月 李洪志先生再次率弟子以博览会组委会成员身份参加北京93’东方健康博览会,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 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
1993年12月27日 李洪志先生获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荣誉证书。
1994年9月 法轮功教功录像带由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1992年5月13日至1994年12月21日 李洪志先生先应各地官方气功科学研究会邀请,在中国各地共举办54期法轮功面授班,每期约十天。数万人次参加。
1995年1月4日 李洪志先生主要著作《转法轮》首发式在北京公安大学礼堂举行,出版社为国务院广播电视部下属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5年3月13日 李洪志先生赴法国巴黎传授功法。法轮功正式走向海外。
1995年5月复活节 李洪志先生在瑞典哥德堡举办了七天的面授班。这是李洪志先生最后一次开办面授班。
1995年5月10至14日 纪念法轮功法传出三周年之《长春首次法轮大法书画摄影展》在长春市举行,共展出各类作品655件,近6000余人参展。吉林省气功科研会常务副理事长、省体育气功协会主席,长春市气功人体科研会秘书长等到展。
1996年1月 《转法轮》被《北京青年报》列入北京市十大畅销书。
1996年3月 法轮功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
1996年3月21日 《北京青年报》刊载北京市一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1996年3月22日 《北京晚报》刊载一、二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1996年 李洪志先生移居美国。
1996年4月起 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先后向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中共中央统战部申请成立非宗教法轮功学术团体。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出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不支持”,并责令六名发起申请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找发起者谈话,正式通知不支持决定。
1996年6月8日 《北京日报》刊载4月份前十名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1996年6月17日 中国官方媒体《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评论文章,称法轮功宣扬迷信,是“伪科学”。官方媒体首次公开攻击法轮功。
1996年7月24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以“宣扬迷信”为由,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
1997年初 中国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搜集罪证欲定法轮功为“x教”。全国各地公安局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就此停止。
1997年3月17日 中国《大连日报》载文《无名老者默默奉献》,报导古稀老者盛礼剑因修炼法轮功为村民义务修路1100多米的事迹。
1997年9月 美国《芝加哥时报》刊载《人与科学–“法轮功”的启迪》连载文章,认为法轮大法启迪了人类对新科学的探索。
1997年11、12月 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分别向民政部、公安部提交报告,表示服从中央决定,不再申请成立社团。
1998年2月21日 中国《大连晚报》报导大连海军舰艇学院法轮功学员袁红存从大连自由河冰下3米救出一名落水儿童的事迹。
1998年3月30日 《北京日报》报导一名法轮功学员向科技界捐款18万元不留名的事迹。
1998年5月30、31日 李洪志先生在德国法兰克福演讲答疑。
1998年5月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同年9月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为配合此次调查,对广东1255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
1998年5月 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利用本台记者在北京玉渊潭法轮功炼功点采访炼功学员时,法轮功学员介绍炼法轮功的好处的镜头被播放中国科学研究院院士何祚庥对法轮功的攻击,称法轮功为封建迷信。节目播出后北京及河北数百名法轮功学员以写信或直接造访电视台的方式指出节目内容与事实不符。
1998年6月2日 北京电视台在了解情况后承认上次关于法轮功的节目是建台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失误,重新播出了一个采访原当事人的正面报导作为更正。制作不实报导的一名责任人后被解聘。
1998年7月19日 《中国经济时报》以《我站起来了!》为题报导河北邯郸家庭妇女谢秀芬在瘫痪16年以后因炼法轮功恢复了行走能力。
1998年7月21日 中国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称法轮功为“x教”,公安部据此对法轮功实行了一系列“先定罪、后调查”的行动,包括对法轮功辅导员的电话、行踪进行监听和监视、取缔法轮功炼功点、强行驱散炼功群众、抄家、私闯民宅、没收财产等。
1998年8月11日 《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
1998年 上海电视台两次报导法轮功在上海及世界其它国家广受欢迎的情况,并在其中一次称已有一亿人在炼法轮功。
1998年下半年 以乔石为首的部分中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群众来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1998年8月23日 《中国青年报》以《生命的节日》为题介绍98’中国沈阳–亚洲体育节上1500人的法轮功队伍的良好表现和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并配以两幅法轮功学员参加开幕式的压题照片。
1998年10月20日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1998年11月10日 中国《羊城晚报》以《老少皆炼法轮功》为题报导了广州烈士陵园法轮功炼功点5000人的大型晨炼及患高位瘫痪、全身70%部位麻木失灵的广州皮革迪威有限公司统计员林婵英在炼法轮功后恢复了行走能力。
1998年12月31日 中国《深星时报》在“热点专题”版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轮功简介及《法轮功修心健身走俏鹏城 三千学员勤修炼乐此不疲》、《大学校园设练功点 教授学生自发练功》、《法轮功祛病效果明显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并配以七幅法轮功学员心得交流会及炼功的彩色照片。
1999年4月 李洪志先生诗作《洪吟》发表,收入了李洪志先生1976年12月至1998年11月的诗作72首。
1999年4月11日 何祚庥在中国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博览》杂志上发表题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再次引述1998年在北京电视台用过的已被证明为不实的例子批判法轮功。
1999年4月18日至24日 天津法轮功学员前往天津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法轮功实情。几天内计有几千名法轮功学员到场。
1999年4月23、24日 天津市公安局动用300多名防暴警察殴打驱散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抓捕45人。部分法轮功学员流血受伤。
1999年4月25日 万余名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法轮功学员前往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公室所在地中南海外上访。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面接待。上访代表提出三点要求:释放天津被捕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修炼群众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允许出版法轮功书籍。天津被捕学员当天得到了释放。上访法轮功学员于晚九点左右离开。
1999年4月25日当夜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称“共产党如果战胜不了法轮功,那将是天大的笑话”。这封信被当作内部文件层层向下传达。
1999年6月6日 中国当局首次审讯100多名参加过“4.25”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1999年6月7日 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称“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讲话内容于6月13日在中共内部秘密传达。
1999年6月10日 “中央610办公室”成立,其任务为专门策划和驱动对法轮功的大规模镇压。镇压开始后,“610办公室”被定为正部级常设机构。全国各级“610”机构数以万计,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达百万规模,经费充分满足,权力超乎一般政府部门和公检法部门,只服从于党委,并直接对上一级“610”负责。其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查、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
1999年6月1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负责人发表讲话,称人们有权相信或不相信某种功法,并表示即将镇压法轮功的传说是谣言。
1992年5月至1999年7月 法轮功传至40多个国家,学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7000万至1亿。
1999年7月19日 江泽民在高层会议中正式宣布定案,全面取缔法轮功。
1999年7月20日 中国全国统一大规模对法轮功辅导员的抓捕和抄家行动开始,同日,数万名法轮功学员闻讯后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抓捕,并被关押于北京市丰台体育馆、石景山区体育馆等各大体育馆。
1999年7月22日 镇压正式开始。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刊出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长篇批判文章,民政部发布“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的通告,公安部发布”六禁止”通告,包括”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条幅、图象、徽记和其它标识;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法轮功的书刊、音像制品和其它宣传品;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法轮功活动;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各地公安继续抓捕法轮功学员,或强行将他们带到警察局观看电视宣传,抄家、抄书,焚烧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等。同时数以几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开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门和平请愿。请愿群众被驱散或抓捕。
1999年7月22日 李洪志先生发表《我的一点声明》,呼吁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和善良的人们帮助解决在中国发生的危机。
1999年7月23日 加拿大向中国外交部递交抗议信,谴责镇压法轮功。
1999年7月27日 李洪志先生托人向中国驻美大使馆转交一封署名信,敦促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打压,用和平对话方式解决问题。
1999年7月27日 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采取克制态度。
1999年7月28日 中国公安部发出对李洪志先生的国际通辑令,指控他试图推翻政权。国际刑警组织拒绝对此协助。
1999年7月29日 美国法轮功学员在华盛顿DC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停止镇压。
1999年8月16日 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17岁女学生陈英在去京上访被押返途中,被警察打骂、恫吓,被迫跳车身亡。这是明慧网于1999等10月25日公布的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1999年9月 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典、台湾、新加坡、日本等国的200多名法轮功学员聚集到新西兰向前来参加APEC会议的江泽民抗议。
1999年10月16日 明慧网上刊出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关入精神病院的报导。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诚种于1999年9月28日被带到武进市(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被强制服药及上电刑。
1999年10月25日 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江泽民在法国访问时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的讲话,称“法轮功就是x教”。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在看完节目后到天安门广场及人民大会堂上访被捕。
1999年10月26日 中国各大官方媒体以”法轮功就是x教”为题在头版头条刊载了江泽民的讲话。外界普遍认为这代表着中国官方对法轮功的定性。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走上天安门、信访办被捕。
1999年10月27日 《人民日报》刊登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x教》。约6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展开横幅被捕。17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城楼上展开法轮功横幅,其中15名北京法轮功学员后被判4个月至两年监禁,另两名外地学员被押回原籍关押。
1999年10月28日 约30名法轮功学员于北京郊区举行了秘密新闻发布会,以真名和真实形象接受了来自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纽约时报等西方主要媒体驻京记者的采访和拍照,第一次将镇压法轮功的详情从中国内地公布于西方媒体。美联社及路透社当天向外发布了消息,《纽约时报》、《南华早报》和欧洲数家报纸次日刊登了新闻发布会的报导和大幅照片。参加发布会的学员后来陆续被捕,其中丁延、蔡铭陶于2000年被迫害致死,谷林娜被判刑四年,蒋朝晖、张珂被判刑三年,刘冬梅被劳教三年,雷晓婷被判刑两年。余者下落不明。
1999年10月30日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各大媒体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决定”和“解释”未提及法轮功,但被外界认为是镇压法轮功的法律依据。
1999年11月1日 中国司法机关通过媒体公布已被关押数月的原法轮功研究会四名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四人被执行逮捕。
1999年11月12日 首次对法轮功学员判刑,四名法轮功学员宋岳胜、陈元、江诗龙、梁玉琳被判监禁两到十二年不等。另有数百名学员被处以劳动教养三年。
1999年11月18、19日 美国众议院、参议院分别通过了要求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21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案及相关的217号决议案。
1999年11月19日至25日 百余名来自中国13个省市及澳大利亚、美国、瑞典等国的法轮功学员聚集在广州,准备召开心得交流会。在会议正式召开之前的25日,警察闯进了他们的住所之一,逮捕了在场的17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名学员趁警察搜查房间之际紧急将大会所有发言稿用电子邮件发与明慧网后将手提电脑从窗户抛到楼下。交流会15名学员的发言稿、会议开幕词、闭幕词后来全部在明慧网上发表并在全球法轮功学员中广为流传,其中闭幕词写于狱中。
1999年12月3日 传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千余名法轮功学员闻讯到场要求旁听被捕。
1999年12月6日 北京房山区52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周口店精神病医院。
1999年12月26日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x教妨碍法律实施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王志文、纪烈武和姚洁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同日法庭外千余名要求旁听的法轮功学员被捕。
1999年12月31日至2000年1月1日 数千名来自全国各地、40余名来自日本及几十名来自台湾、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炼功、展示法轮功横幅被捕。
2000年1月3日 一名法轮功学员成功地将法轮旗悬挂于戒备森严的天安门城楼毛泽东巨幅画像上方两分钟。
2000年1月5日 法新社报导,中国海外秘密情报人员已搜集了1000多个海外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
2000年1月9日 三名澳大利亚西人法轮功学员到北京新华社总部递交呼吁信而被扣留、审讯,之后被押解出境。这是第一起西人法轮功学员到中国为法轮功呼吁事件。
2000年2月4、5日 数千名中国各地及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暴力抓捕。
2000年3月23日 国际特赦组织在香港强烈谴责中国镇压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精神运动。
2000年4月 法轮功学员以世界公民协会成员身份在第56届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就中国政府镇压修炼法轮功妇女的问题作专题发言。
2000年4月13日 至少2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为敦促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表决谴责中国人权议案被捕。
2000年4月25日 北京出动3000警力在天安门广场布防。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请愿被捕。海外法轮功学员举办活动纪念”4.25″周年。
2000年5月13日 海外十几个国家和城市的法轮佛学会共同决定将每年的5月13日定为“世界法轮大法日”。中国大陆几百名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0年8月 29日 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杰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中共组织部长曾庆红、中央政治局秘书罗干,指控三人违反法纪迫害法轮功,并提出了撤销对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撤销公安部违反宪法的“六禁止”通告、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追究江、曾、罗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等六项起诉要求。
2000年9月 30多个国家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聚集于纽约,向前来参加联合国“千喜年高峰会”的中国代表团请愿,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游行、集体炼功等一系列活动。
2000年10月6日 数千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0年10月 中国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劳改所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而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
2000年10月 美国、英国等地超过30名议会议员及大学教授提名李洪志先生及其弟子为2001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2000年10月26日 为抗议法轮功被打为“x教”周年,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0年10月28日 由海外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放光明”法轮功电视节目在北美卫星电视台通过卫星和部分有线电视播放,覆盖面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2000年10月30日 法轮功电视节目《法轮功真实的故事(1)》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费郡30台国际节目首次开播。
2000年11月2日 中国法院以非法印刷、售卖书籍罪分别判处印刷法轮功出版物的梁建田(音译)和刘景颂(音译) 无期及20年徒刑。
2000年11月 美国”法轮功之友”协会成立。
2000年11月29日 “澳洲公众支持法轮大法信仰权利”协会成立。
2000年12月 《法轮功挑战中国》一书上市,作者为曾四度获艾美奖的美国记者丹尼.谢契特(Danny Schechter)。这是第一本试图全面反映法轮功问题的英文书。
2000年12月31日 几十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展开一幅长99米,宽1.5米的黄底红字巨型横幅,上书《洪吟》中的全部72首诗作。同日约15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1年1月1日 至少有700名大陆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警察一度平均两分钟逮捕一名请愿学员。
2001年1月10日 加拿大籍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在中国被判三年劳教近两个后通过加拿大政府的干预提前获释。这是第一起国际社会成功营救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2001年1月 “加拿大法轮功之友”协会成立。
2001年1月13日 第一份公开真实姓名声明在高压下所签署的不利于法轮功或放弃法轮功的文字材料作废的“严正声明”发表于明慧网。
2000年1月14日 来自23个国家的逾千名法轮功学员在香港游行抗议迫害。
2000年1月15日 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功。
2000年7月 加拿大总督伍冰枝(ADRIENNE CLARKSON)), 写贺信祝贺法轮大法周,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个国家首脑正面褒奖法轮大法的. 在2000年8月举办的加拿大法轮大法周中, 收到了包括加拿大副总理荷伯.格雷(HERB GREY), 加拿大司法部长, 文化传承部长等多位内阁部长约70封贺信.
2001年1月23日 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惨案发生。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一小时后向海外发布消息,称5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后改为7名。同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表题为”中共制造自焚惨案,新华社造谣陷害法轮功”的声明,呼吁对事件进行第三方独立调查。
2001年2月4日 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由菲力普.P.潘(Philip P. Pan)撰写的报导《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指无人见过“自焚”中死去的刘春玲练法轮功。
2001年3月14日 法轮功获美国人权组织自由之家“团体宗教自由奖”。
2001年3月 逾千名各国法轮功学员于联合国人权大会召开之际赴日内瓦请愿。
2001年4月5日、6日 法轮功学员分别以世界公民协会和自由之家代表身份在日内瓦联大人权大会上就镇压法轮功问题发言。
2001年4月 爱尔兰“赵明之友”社团成立并举办征集签名、游行等呼吁解救回中国探亲时被捕的爱尔兰三圣学院研究生、法轮功学员赵明的活动。
2001年4月10日 来自美国和英国的精神病医生在日内瓦举行新闻发布会,谴责中国使用精神病院监禁法轮功学员。
2001年4月16日 《华尔街日报》由伊恩· 约翰逊(Ian Johnson)撰写的有关打压法轮功的报道获美国新闻界最高荣誉普立兹奖中的“最佳国际新闻报道奖”,报道中被采访的主要人物、法轮功学员张学玲一星期后在中国被判处三年劳教。
2001年4月18日 中国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镇王华君、李学春、黄建勇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殴打、折磨致死,其中王华君在被打得奄奄一息后被拖到该镇金源广场的政府门前烧上汽油烧死,警察对围观群众宣称这是法轮功学员“自焚”。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用摩托车高速拖拉。
2001年5月3日 美国总统布什首次针对宗教镇压问题谴责中国迫害法轮功。
2001年5月 约600余名法轮功学员会集香港,向前来参加会议的江泽民抗议镇压。另有95名法轮功学员被拒入港。
2001年5月11日 由丹尼.谢契特(Danny Schechter)制作的获“独立公共广播市民”全国纪录片竞选奖的56分钟纪录片《法轮功对中国的挑战》 在纽约公演。《纽约时报》发表影评称这部记录片与中国政府的观点相反,它提供了大量充实的证据证实法轮功不是邪教。
2001年5月13日 约300名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1年5月19日 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并演讲。
2001年5月24日 李洪志先生被《亚洲周刊》评为亚洲50名最有影响力人物之首。
2001年5月30日 江泽民因镇压法轮功等罪行被国际特赦组织列为2000年度五个“人权恶棍”之一。
2001年6月4日 针对法轮功学员大量向民众散发法轮功资料的情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可以对散发、制作传单、DVD、VCD、CD光盘者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及“颠覆国家罪”。
2001年6月15日 23个国家的600多名法轮功学员于欧盟首脑高峰会议期间聚集于瑞典哥德堡,举行大型环城游行及新闻发布会,首次提出”SOS全球救援计划”,以唤起国际社会对中国虐杀和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关注。
2001年6月20日 “万家惨案”在中国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发生,李秀琴、张玉兰、赵雅云等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8名在昏迷中被秘密送往医院,另有4名被送往男队隔离。因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外界一度以为15名法轮功学员已全数被迫害致死。
2001年6月24日 从中国广东博罗某劳改农场逃出的身负重伤的广东保安法轮功学员覃永洁搭乘一艘集装箱船,经过约半个月的海上飘泊后到达美国加州长岛。他身上所带的被警察用铁条烙伤的大面积烧伤及他的传奇式经历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2001年7月起 包括美洲、欧洲、澳洲、亚太地区等全球海外法轮功学员发起全球性大型徒步、汽车或自行车”SOS紧急救援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行动,主路径贯穿美洲、欧洲和亚洲地区,途经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个城市,行程数万公里,其中包括横跨加拿大多伦多至温哥华、蒙特利尔至渥太华至纽约、多伦多至渥太华再至纽约的总行程4500公里步行、穿越全美华盛顿至洛杉矶4828公里步行、西雅图至旧金山1440公里步行、洛杉矶至旧金山800公里步行,纽约至华盛顿400公里步行、波士顿至华盛顿720公里步行、纵穿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至克里夫兰580公里步行、秘鲁首都利马至伊卡市300公里步行、横跨欧洲3200公里步行(共分三线:波士顿出发经冰岛到巴黎后穿过法国、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等欧洲十几个国家,全程4594公里;美国飞至爱沙托尼亚,再步行穿过阿托维亚,途经白俄罗斯、波兰,至保加利亚,全程2007公英里;加拿大飞至葡萄牙里斯本,再步行穿越西班牙、意大利、梵蒂冈等国家,全程5135公里)、穿越法国SOS步行、横跨爱尔兰SOS步行、英国爱丁堡至伦敦727公里步行、英国伦敦至比利时布鲁塞尔跨越三个欧洲国家386公里步行、英国伯明翰市至伦敦350公里步行、瑞典法轮市至斯得哥尔摩250公里步行、澳大利亚悉尼至布里斯本1086公里步行、悉尼至堪培拉307公里步行、新西兰奥克兰至威灵顿660公里步行、纵跨台湾400公里步行、纵横日本列岛2300公里步行、韩国坡州市至釜山530公里步行、印度尼西亚班登至雅加达180公里步行、环澳洲16000公里汽车之旅、加拿大蒙特利尔7500公里汽车之旅、旧金山至华盛顿横跨美洲汽车之旅、洛杉矶至华盛顿汽车之旅、环英国3194公里汽车之旅、加拿大纵横纽布伦斯威克省和魁北克省SOS汽车之旅、俄罗斯800公里自行车之旅、德国马格德堡至柏林自行车之旅、美国奥兰多至华盛顿自行车之旅等。
2001年7月5日 美国国务院发表“法轮功在中国”新闻公告,呼吁中国释放被关押法轮功学员。
2001年7月17日 中国大陆武汉法轮功学员彭亮就弟弟彭敏与母亲李茔秀被虐待致死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起诉中国湖北省公安厅长、湖北省“610办公室”第二号人物赵志飞。8月底,彭亮及武昌地区认识和帮助过彭亮的法轮功学员大批被捕,彭亮情况不明。
2001年7月20日 国际人权协会发布新闻公告,呼吁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和屠杀。
2000年7月底 马三家劳教所内130多名法轮功学员为抗议劳教所拒不释放劳教期满法轮功学员而集体绝食。
2001年8月起 全球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各国中领馆前发起绝食或静坐请愿,声援马三家劳教所学员,抗议镇压。其中加拿大温哥华法轮功学员的昼夜24小时请愿持续坚持1年零9个月,至2003年5月仍未中断。
2001年8月14日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发表声明,指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并谴责中国以“国家恐怖主义行为”迫害法轮功。
2001年8月27日 美国波士顿法轮功学员何海鹰向美国伊利诺斯北区地方法庭起诉中国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酷刑迫害、谋杀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反人类等罪行。
2001年9月13日 欧洲议会提名李洪志先生为2001年萨哈洛夫思想自由奖候选人。
2001年10月底 加拿大总理克里田(JEAN CHRIETIEN)在上海召开的亚太经合会议(APEC)上第一次向中国国家首脑(江XX)面对面提出法轮功问题, 这是加拿大总理第一次直接向中国最高领导人提出法轮功问题。在此之前,加拿大外长多次提出过。
2001年11月20日 12个国家的36名西人法轮功学员会聚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暴力拘捕。
2001年12月6日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起诉大蒙特利尔市中文周报《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法院12月10日下达保护令,要求《华侨时报》停刊诋毁法轮功言论。
2001年12月13日 六名清华大学法轮功学员因用互联网传播法轮功资料被秘密判刑3到12年。
2001年12月21日 美国联邦法院于以“缺席审判”方式判定赵志飞虐杀罪成立。
2002年1月1日 日本京都法轮功学员泽弘义在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2年1月1日 中国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利用有线电视台播放法轮功影片70余分钟。后4名有关的法轮功学员被判7至16年徒刑,一名死于拘留期。
2002年1月11日起 全球30多个城市数千法轮功学员举办新闻发布会和为期3天的烛光守夜活动,抗议22天之内被证实迫害致死案例达20起。
2002年1月23日 加拿大西人法轮功学员康妮.齐普卡在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2年初 重庆市江北区警察向在街上散发法轮功材料的法轮功学员开枪射击,子弹误伤一过路女青年。
2002年1月16日 长春市自镇压以来首次公开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部分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外公开喷、贴法轮功标语和传单,近千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及律师走进南关区法院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致使审判未果。
2002年2月7日 包括两位中国公民、一位美国公民、两位瑞士公民及一名法国公民在内的6名法轮功学员向北加州地区美国联邦法院起诉北京市市长刘淇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辽宁省副省长夏得仁被同时控告。
2002年2月11日 北美西人法轮功学员李伟.布莱迪(LEVI BROWDE)和杰森.劳福特斯(JASON LOFTUS)在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2年2月14日 40多名西人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2月16日 中国辽宁鞍山市警察在抓捕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使用手枪射击,一警察连开四枪并击中了一学员的腿部。
2002年3月 中国长春市公安接到可当场开枪射杀悬挂横幅或散发资料的法轮功学员的密令。后辽宁、山东警察接到同样的密令。
2002年3月5日 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同时无间隙播出法轮功电视片《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播放时间达四、五十分钟。后当局抓捕了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其中刘义被打死,另有15人被判4至20年徒刑。
2002年3月7日 包括前奥运会银牌得主的在内的10名澳大利亚西人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3月9日 由英国大法弟子和正见网共同举办的“首届世界未来科学与文化”大会在英国剑桥大学召开,来自德国、瑞典、比利时、法国、意大利、瑞士、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台湾、美国、英国等国的法轮功学者报告了他们在生物与医学、科学新观念、社会与环境科学、文化与人等领域中通过修炼法轮功而获得对科学与文化的全新认识和取得的全新见解和科学文化成果。
2002年3月10日 两名澳大利亚西人法轮功学员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3月19日至22日 7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第58届联合国人权会议召开期间聚集于日内瓦请愿。加拿大外交部长、荷兰外长、德国外长在人权会上谴责中国镇压法轮功。
2002年3月30日 中国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刊登李洪志先生两篇诗文,后责任编辑被收押。
2002年4月3日 51名美国法轮功学员向美国首都华盛顿DC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以民事诉讼程序控告中国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中共驻美大使馆等在美国本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恐吓活动。
2002年4月 江泽民访德,400多名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会集德国抗议镇压。
2002年4月11日 欧洲议会表决通过“欧盟对中国策略”报告决议案,谴责中国的人权记录以及对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群体的镇压。
2002年4月20日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庆、双城、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双鸭山、鸡西等市有线电视网络被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时间最长达75分钟。
2002年4月25日 国际宗教自由协会代表在联合国第58届人权会议大会上谴责镇压法轮功。
2002年5月10日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致信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外交部长、移民部长及传统文化部长,要求驱逐来访的中国中宣部长兼610办公室头目丁关根。
2002年5月12日 中国内蒙、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河南、湖南、青海、陕西 、甘肃等十个省的地方电视台“村村通卫星广播电视”在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中攻击法轮功的节目时突然中断三分钟,直到节目停止。
2002年5月12日 中国山东莱西市店埠镇后水口村法轮功学员张晓臣、张波在悬挂法轮功横幅途中,被警察发现而遭枪击。
2002年5月13日 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庆祝法轮功传世10周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30多个城市政府颁发褒奖令、公告赞扬法轮大法,祝贺世界法轮大法日。法国人、现居加拿大蒙特利尔的法轮功学员马绍尔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5月14日 罗马教皇保罗二世接见法轮功学员并祝福法轮大法。
2002年5月17日 “世界反酷刑组织”代理法轮功学员向檀香山地方法官起诉中宣部长丁关根,罪名是酷刑、屠杀、剥夺生存与自由权利、任意监禁、剥夺宗教与信仰自由等。
2002年6月 江泽民访问冰岛,70余名欲入境抗议镇压的法轮功学员因“黑名单”一度被拒入境。冰岛450名社会名流联名登报向法轮功学员道歉,近3000名冰岛民众自发游行抗议中国政府践踏人权及冰岛政府禁止法轮功学员入境。
2002年6月23日至30日 中国中央电视台的9套节目卫星频道和四川、贵州、云南等10个省级电视台播出了法轮功真相节目,电视画面出现了法轮功学员炼功及”法轮大法好”字样。
2002年7月起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活动在世界16个国家和地区展开。后有数十名被关押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被营救到欧洲、澳洲和北美。
2002年7月22日 2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华盛顿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2年7月24日 美国国会以420票赞成0票反对一致通过第188号决议案,敦促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
2002年8月1日 国际人权通过第13号决议案谴责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8月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判定中文城市电视台转播中国新闻,把谋杀者与法轮功联系起来的做法是不公正、不适当的,违反了加拿大广播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有关暴力守则》以及广播电视新闻主编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中的四条规定。中文城市电视的负责人表示接受裁决。
2002年8月17日左右 中国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等地有线电视台被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历史的审判》等。
2002年8月份 北京房山一带电视台播出法轮功真相片两次,保定东部地区三次,每次插播时间至少70分钟。
2002年8月23日、27日 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河北保定北部地区、涞水、易县、涿州、高碑店、徐水等地区于晚上黄金时间7、8点钟成功播放法轮大法电视片《见证》和《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两次播出时间均达70多分钟。
2002年8月27日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出动多辆警车和大量荷枪实弹的武警追截播放法轮大法电视片的法轮功学员并开枪射击,法轮功学员乘坐的面包车被撞烂。6名法轮功学员后被国家安全部逮捕。
2002年8月27日 世界精神病学大会决定调查中共滥用精神治疗迫害有不同意见民众情况。
2002年9月6日 中国甘肃白银市白银公司的有线电视节目中被插播15分钟法轮功录像片。
2002年9月28日 10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位名公民发起的“全球营救亲人行动委员会”成立。
2002年10月初 联合国难民署批准认定日本6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为联合国难民。
2002年10月17日 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7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刑事法庭控告江泽民、曾庆红和罗干迫害法轮功。
2002年10月22日 江xx在美国芝加哥逗留期间,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等罪行起诉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千余名法轮功学员会集芝加哥抗议镇压。
2002年10月23日 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美国休士顿洲际酒店、德州艾灵顿(Ellington)机场、美国航空航天中心(NASA)等江xx停留之地抗议镇压,并于当夜在洲际酒店举行了烛光守夜和通宵发正念。
2002年10月24日 千余名法轮功学员会集美国德州农工大学布什图书馆向前来访问的江xx抗议。加拿大国会一致通过声援法轮功动议案,要求中国释放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瑞士日内瓦州大议会通过R461号决议,关注中国侵犯人权,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10月26日 中国吉林农安县警察在抓捕法轮功学员时开枪射击。
2002年10月29日 长春市绿园分局警察在抓捕法轮功学员刘玉新时开枪射击。
2002年11月 加拿大政府向身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曾被关押于中国哈尔滨万家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王玉芝发放特许签证,使她免于被遣送回中国大陆而赴温哥华定居。
2002年11月6日 美国芝加哥市长及议会全体通过法轮功决议案,谴责对法轮功的迫害和犯罪,并要求美国政府调查中国政府及其外交官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居民进行骚扰的非法行为,诉诸于法律乃至驱逐其出境。
2002年12月2日 4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国起诉“610办公室”头目、中国副总理李岚清。
2003年1月20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美国成立并宣布将“天安门自焚”事件列为第一个调查对象。
2003年1月22日 澳洲公民、法轮功学员南希· 陈回中国探亲被捕。
2003年1月22日 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在中国广州机场被捕。
2003年1月30日 南希· 陈在澳洲政府干预下获释。
2003年3月18日 国际非政府组织“穷追未受惩罚者”和瑞士法轮功协会在日内瓦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在瑞士起诉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3年3月19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欧洲分部成立。
2003年3月20日 “法网恢恢”组织向联合国人权秘密监察机构递交了两份共4000多页的迫害法轮功情况报告,包括11000多名中国警察、各级官员及其他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名单及其涉嫌罪行。
2003年3月21日 中国扬州法院以“准备”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罪名判处李祥春三年徒刑。海外法轮功学员发起营救活动。
2003年3月21日 加拿大国会议员安德斯在国会提出”特殊经济衡量议案”,要求加拿大对践踏信仰自由的国家停止经济援助并邀请“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参加在国会举行的记者会,后者以“中国江泽民政府挪用国家财政资源迫害法轮功”为主题,揭露中共动用全国四分之一的经济资源迫害法轮功。
2003年3月26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澳洲分部成立。
2003年4月3日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数名德国及美国法轮功学员就江泽民2002年4月访德期间基本人权受侵犯向德国布劳恩施威克市行政法院起诉德国联邦刑警、德国联邦内政部、下萨克森州内政部、布兰登堡州内政部和萨克森州内政部。
2003年4月中旬 中国黑龙江省鸡东县34名法轮功学员因向海外提供指控江泽民的被迫害证据而被捕。
截至2003年5月6日 日本95个市町村地方议会通过决议案,要求日本政府紧急营救被关押在中国的日本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
2003年5月7日 印度”法轮功之友”组织成立。
2003年5月13日 世界各地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与当地民众共庆法轮功传世十一周年,美国、加拿大数十个州和城镇宣布“法轮大法日”或通过决议褒奖法轮大法。
2003年5月14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美国华盛顿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天安门自焚”事件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国立台湾大学语音实验室对“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王进东的声音进行的独立语音分析表明,中央电视台在三次节目中所播出的王进东的声音不是来自同一个人。
2003年5月16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中国香港分部成立。
2003年5月19日 15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3年5月20日 世界精神病学会发表声明,要求中国政府就用精神病医院进行人权迫害,“无条件”接受世界精神病学协会的“独立调查”。
2003年6月5日 冰岛信息保护专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作出裁决认定冰岛司法部用黑名单阻止法轮功学员入境的行为非法。
2003年6月 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授予被起诉的前北京市长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元首豁免权,并向法庭提交了两名官员都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的报告。
2003年6月19日至22日 近3000名来自30多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在美国芝加哥举行集会、游行等活动,声援起诉江泽民一案。
2003年6月22日 近3000名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3年7月19-22日 来自60多个国家的5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举行心得交流会、游行、模拟公审江泽民等活动,抗议已持续四年的镇压。李洪志先生出席心得交流会并发表演讲。
2003年8月1日 明慧网公布消息,大陆法轮功学员于华南某市郊区用定时器控制的大功率无线发射技术成功播出法轮功录像片《见证》、《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时间达几十分钟,数万民众收看了录像片。播出节目的法轮功学员安全撤离。该报导称,大陆法轮功学员已设计并生产了一大批电视发射机和调频广播发射机,并有防止设备被定位技术,可供更多法轮功学员使用。
2003年8月4日 法轮功学员代表在第55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增进和保护人权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就法轮功女学员所受迫害做专题发言。
2003年8月12日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布消息,李岚清在巴黎被控酷刑罪一案正式进入司法侦讯程序。
2003年8月12日、13日 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十个省级电视台的多套节目先后被切换成“江泽民被起诉”及法轮功的图像。
2003年9月8日 出访欧洲四国的罗干在冰岛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1日 罗干在芬兰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2日 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法官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一案做出以下法律裁决:1)此诉江案因江泽民有国家元首豁免权而撤诉;2)“610”作为一个组织与伊利诺伊州没有足够联系,所以法庭对“610”组织“而不是其所为”没有法律管辖权。
2003年9月15日 法轮功学员代表召开新闻发布,称将继续补充起诉江泽民的理由,并上诉。
2003年9月16日 罗干在亚美尼亚被起诉。
2003年9月18日 国际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欧洲法轮大法佛学会、俄罗斯圣彼德堡法轮大法佛学会等四个组织共同向莫尔达瓦总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以“酷刑罪”,“种族灭绝罪”等罪名,起诉正在莫尔达瓦访问的罗干。
到2003年9月24日止 法轮功已流传到世界上近60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或其他法轮功书籍已经被翻译成29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世界各地有大约110个法轮功网站;法轮功在海外获得了超过1000项褒奖与支持议案;
已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814名;
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死于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1600人;
被判刑法轮功学员超过6000人;
未经审判被劳教法轮功学员超过10万人;
2001年中国某劳教所副所长透露全国关押法轮功学员21万人;
被逮捕人次超过几十万;
据北京公安内部消息,到2001年4月为止,到北京上访被抓捕的、有登记记录的法轮功学员达83万人次(不包括不报姓名和未作登记的);
被送入精神病院并被强迫注射或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法轮功学员达数千名;
无数人被送入“洗脑班”;
无数人为躲避迫害流离失所;
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
为镇压法轮功而动用的财力达国家经济资源的1/4,如: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及“610办公室”人员达数百万,每年开销达上千亿人民币;
2001年2月27日拨款40亿元人民币,用于安装监控法轮功学员的监视器等;
2001年12月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洗脑中心或基地;
2001年公安内部透露,维持天安门搜捕法轮功学员的开销为一天170万至250万,合一年6亿2千万至9亿1千万元;
据北京财政局内部材料,2001年前10个月,北京市财政局拨款3200万元用于“处理法轮功”的工作;
北京海淀区2001年6月拨款360万元用于办洗脑班;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2001年用于“处理法轮功”工作的费用为202万元;
为防止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被再次插入法轮功画面,国家花费10多亿元将卫星无线传播改为光缆传播;
2002年3月至6月三个月间,为防止法轮功再次介入有线电视,长春市出动大量机关干部并另外雇佣800多人,对所有电线杆进行24小时看守,人员花费共100 多万元;
山西省某劳教所搬迁工程总投资1937万元;
用金钱刺激和鼓励迫害,如马三家劳教所所长苏某曾得5万元,副所长邵某3万;“举报”一名法轮功学员奖励数千乃至上万元;
监控网上信息的网络警察达几十万;
派遣大量特务到海外活动,仅美国南加州特务人员就达上千名;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大量无偿经济援助以换取在联合国人权会议等场合对中国人权记录进行谴责的动议投反对票;
以直接控制、使用金钱影响与中国有商业往来的独立媒体、购买播出时间和广告时段、利用政府人员任职于独立媒体等手段影响和控制西方发达国家中文媒体。
2003年9月29日 诉江案原告律师Terri Marsh委托当地律师向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提交了针对法官9月12日裁决的回复意见书(Memorandum)和更多江泽民的罪行证据,对其提出了新的法律指控,并从程序上说明江xx是前任国家主席,其违反美国法律及国际法的人权迫害行为不应受到豁免权的保护。
2003年9月30日 “全球审江大联盟”在美国华盛顿DC宣布成立,联盟宗旨是“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xx送上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台”。包括“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法轮功之友”和“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在内的100多个组织和个人加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