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希望工程”里的绝望

曹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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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2日讯】多维网日前刊出《南方周末》记者方进玉揭露“希望工程”负责人徐永光涉嫌腐败的调查报道,我仔细读了这篇四万多字的长文,感觉是这篇报道内容翔实,用证据说话,有很强的说服力。尤其这篇报道是身在中国大陆的记者所写,其挖掘丑闻、调查真相的新闻敬业精神,不畏权势、勇于挑战、无惧后果的人格力量,都十分令人敬佩。

海内外媒体对希望工程涉嫌腐败已有一些报道,但方进玉的这篇独家报道,提供了更多的证据和事实。把这篇报道的主要脉络概括分析,我认为它提供的事实表明,“希望工程”起码在四个方面有严重问题:

第一,“希望工程”负责人徐永光随意挪用大笔(多达一个亿)海内外捐款,进行投资等各种商业活动,违背了捐款人要把款项直接、迅速用于帮助贫苦地区孩子上学的意愿。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911后美国民众捐款及使用情况进行比较。美国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收到911捐款几十个亿美元。但从没听说这些慈善机构敢把这些资金用于投资办厂、开公司、炒股票。因为:其一,捐款人提供资金,是要立即救援那些911遇难者的家属等,慈善机构不可中间耽误(把捐款投资,回收都需要时间)搁置。人们对“希望工程”的捐款也是这样,要对贫困地区学生直接救援。徐永光这种投资行为并没有事先得到捐款人的认可,当然捐款人不可能同意把捐款(中间截留)搁置相当一段时间后再救援。其二,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如果亏损,等于扭曲了捐款者的根本意愿。

第二,把慈善捐款“直接投资”违背中国现行法规。

徐永光把捐款用于投资的理由是,要用钱滚钱,保值增值。但对中国公益性基金会进行监督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1990年和1995年的两个规定中指出:如果拿捐款自行去“直接投资”,属于违规;如果委托其他金融机构“间接投资”,才算合法。

从方进玉的调查报道来看,徐永光把很多慈善捐款都擅自“直接投资”。例如在深圳投资建“精细化工厂”,在苏州投资热疗仪,在大连开兴南公司,在广西钦州投资,在山东办多种经营公司,在绍兴办中青公司等等。而且还把150万美元慈善捐款给港商(徐永光好友)做银行的生意抵押金。另外竟还把慈善捐款当作贷款,高利贷给风险很大的公司。徐永光简直把慈善捐款当作了自己腰包里的私钱,要怎么花、怎么用,都“随‘徐’所欲”。徐永光也对此毫不掩饰,自我炫耀他又当慈善家,又当企业家。

徐永光对此辩解说,像美国等西方的基金会也有投资,以钱滚钱的。但在美国,类似中国希望工程这种救急的捐款,如911捐款一样,是必须尽快、直接交到需要者手中的,慈善基金会等不可把捐款转做投资,即使为了钱滚钱的目的也不可以。美国的确有把捐款的部分拿去投资的,但这种捐款不是“救急”的。

例如哈佛大学,每年得到的捐款多达两亿美元,《纽约时报》曾报道说,哈佛把一部分捐款放到了“联邦债券”和“共同基金”上。哈佛可以这样做,因为这不是救急捐款,而是给哈佛长期发展的捐资。即使这样,哈佛等大学仍相当谨慎,把资金多放入相当保险的“联邦债券”,因为买这种债券,只有美国这个国家“崩溃”了,才会有大损失。而做出这样的决策和具体投资比例,都要经学校董事会认真讨论通过,不是像徐永光那样一个人就可决定。而且哈佛的投资都是交给经济师和财经专家来进行,整个审核过程既严密、严谨,又公开、透明。

而徐永光把一亿多慈善捐款擅自直接投资办各种工厂、公司,既无专业的风险评估,又没有严密的审核批准过程,更无透明、公开化(仅徐永光等几个领导人掌握),不出问题才是怪事。据前希望工程财务部干部柳杨的文章披露,徐永光用慈善捐款做投资的28个项目,有23个没有收益或连本钱都无法收回。10年投资1亿5千8百万元,收益仅3千万元。

第三,把慈善捐款转到个人名下炒股票是严重违法。

方进玉的调查报道最令人震惊的一点是,徐永光竟挪用希望工程捐款,放在他的私人名下炒股,而且这样干了长达10年之久!

这种挪用公款到个人名下炒股的事情被记者调查时,徐永光一直否认,说他从没有这样做过。直到记者获得证据追查时,他才承认挪用了捐款,但狡辩说,他虽然把捐款转到他个人的名下,但他是希望工程的法定代表人,炒股赚到的钱仍是希望工程的。这种说法不是在唬幼儿园的孩子吗?最低的智商也能明白:

其一,只要公款被挪到私人名下,性质就已变化,属公款私用,或变相贪污;且不说捐款人绝不会同意把给希望工程的救急款,挪到徐永光私人名下炒股票。

其二,谁会保证徐永光把炒股赚到的钱交到希望工程的账上?因为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没有外人知道。如果徐永光炒股赚到钱,而他只要把原来的本钱(200万或300万)转回希望工程的账上,公家的账就“平”了。

其三,这就好比大家合伙办个公司,公司老板却偷偷地把大家集资的钱挪到他私人名下去炒股。当被发现时,他说,我是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赚到钱当然就是这个公司的。问题是,事先投资者没有同意这些钱被拿去炒股票;而且这个老板暗地挪款行为本身,就证明他赚到钱不可能交给公司。而一旦炒股赔了钱,他还可以“为公司钱滚钱的良好愿望交了学费”而推卸赔款责任。徐永光就是这么干的,他已承认挪用了270万元希望工程捐款到他私人名下炒股,仅凭这一条,就应该法办他!

第四,打击揭示真相者:

如果徐永光心里没有鬼,没有腐败,他应该理直气壮地欢迎所有的记者去采访调查,不怕任何人的检举揭发。但他做的正相反,把希望工程内部最早反腐败的借调青年干部易晓诬告为“贪污受贿犯”,还向司法部门提交报告,以保护希望工程名誉为借口,要求对易晓秘密审判,从严惩处,结果易晓被判“死缓”,至今关押。从方进玉的调查报道来看,易晓的罪名难以成立,因为所谓贪污受贿,起码款项应到自己手中,但所谓易晓贪污的200万元,和所谓受贿的5万元,都没有到易晓手里,而且都正式通过国家银行和有关机构转账走了手续。最关键的是,最后查到了徐永光批准200万元拨款的签字手续,仅从这些,就预示这像个冤案。而制造这起冤案的主谋就是徐永光。

对于媒体的调查,徐永光更是用各种手段阻挠。香港《壹周刊》曾报道希望工程捐款用途不当,结果徐永光到香港告《壹周刊》诽谤,最后该刊赔了300万,因为《壹周刊》拿不到希望工程的账目等情况。

对于《南方周末》,当揭露希望工程账目问题的该期报纸正在付印时,徐永光通过团中央关系找到中宣部,下达紧急命令,不仅查禁了所有对希望工程的所谓负面报道,并逼迫《南方周末》报废了已上机印刷的价值30多万元的当期报纸。同时使偌大个中国(有2050家报纸,50万新闻工作者),谁也无法公开刊出对希望工程的调查和报道。

在打压报道真相的媒体和记者的同时,徐永光拉拢那些有偿记者和“媚体”,为他歌功颂德。据希望工程内部人员柳杨的材料,参加希望工程记者会,写歌颂报道的记者,都付给“补助费”,报纸记者每次200元,电视记者每次2千元。那个和“巴灵顿博士”丈夫吴征一起招摇撞骗的哥大“伪校董”杨澜,据柳扬的材料,得到的补助费“更多”:杨澜把《凭海临风》的稿费捐给希望工程20万元,但第二天,青基会就和杨澜签协议从我们那里又领走同样数额(20万)的“工作经费”。而杨澜则赢得了给希望工程捐款的美名。

柳扬还说,“我清楚记得杨澜此后又以同样方式,多次从青基会财务部领取过希望工程的大额工作经费……”这位从“希望工程”捐款中“多次”拿过“大额工作经费”、贪用山区穷困孩子救援款的“大腕”杨澜,就像对待前沈阳市长、大贪污犯慕绥新一样(两次采访歌颂),总是知恩图报,柳扬说,“这次徐永光遭遇麻烦,杨澜立即为老徐做了专题片,积极帮老徐说话。”杨澜就这么明火执仗、坦然地把大众公器变成私人工具,把“阴影”播成“阳光”。

希望工程财务部的人说,徐永光从不去领工资,他“懒得去”。这位掌管几个亿捐款的前团中央组织部长绝不缺钱。当记者问他工资时,他说“我都说不准我月收入多少钱。”据柳杨的材料,徐永光连找三陪小姐的花销都作为“工作费”报销了。

这样一个明显涉嫌腐败的官员,却成为“希望工程”的主管,真是让人绝望。面对希望工程的光环和徐永光的权势(不仅有钱,而且有团中央书记的靠山),调查这样的人物,这样复杂背景的案子,需要多少心血,更需要多少胆量。我自己曾做过一些调查采访,深知此中甘苦。歌颂性的新闻,怎么过头了当事人都不会计较,更不会有官司;但揭露丑闻的调查性报道,一个引言不准确,都可能吃官司。而且要付出比一般新闻报道多很多倍的时间和精力。方进玉说他仅调查易晓的案子就用了一个月,我完全可以想到他付出多么大的心血。

对方进玉更难的是,徐永光有权势,不仅封杀了他的稿子,而且对他的人身安全都可能有威胁。报道说,现在中国黑社会砍胳膊、剁腿都有价格表,割一只手只要800人民币。方进玉曾对《南方周末》的青年记者们说,他如果出了“意外”“十有八九就是徐永光干的”。他要同行们给他写篇报道,开个追悼会。话虽有玩笑成分,但内含悲壮。

方进玉的勇气和敬业精神不仅值得所有新闻同行敬佩,而且他面临的困境更需要海内外新闻从业者的支持和道义声援。希望工程的腐败是个大案,我不相信徐永光这只并不算太大、但太嚣张的“苍蝇”就能躲过去。中国救援贫困地区学生的“希望工程”已腐败到没希望了,但方进玉的调查报道,却令人看出中国新闻事业的“希望工程”还没有绝望。

2002年12月31日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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