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第一次到达这里的时候,是个冬天。飞机降落在大雪纷飞的机场,邻座是位金发女子,她飞快地拿出厚大衣,穿上厚靴子。我望着窗户外面忙忙碌碌的铲雪车,用蹩脚英语问她:这里的冬天恐怕有半年那么长吧?她听懂了,却用法语回答我,我猜大意说,是的很漫长的呢!当她的眼睛看着我,诚挚地继续用我根本听不懂的语言絮絮叨叨,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此人怎么那么像是我的亲戚,而她讲的话怎么那么像是我的某种家乡话,那么亲切那么熟悉?可我是个中国人!
这座城市,冬天确实是漫长。因为漫长又不常见阳光,据说有人患上忧郁症,会跑到雅克-卡蒂埃(Jacques-Cartier Bridge)大桥上往圣劳伦斯河里跳。为了防止这样的行为,后来政府在这座桥上特意加设结实高大的围栏。尽管如此,当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整座城市的热情和欢乐却又和冬天的沉闷形成强烈对比。
夏天来临,当我站在雅克卡迪亚广场(Place Jacques-Cartier)上,吹着凉爽的风,听着印第安人吹笛子,打鼓,耍杂技,人们陶醉的表情总使我觉得,这是一座诗意的城市,又是一座多么贴近内心的城市——追寻真诚,忠实于自己。心里面想,也许这是为何感受到他们像是我亲戚的缘故,有些东西我们血脉相通,灵魂相近。
“亲戚”们挺乐于助人。刚开始令我有点不习惯。比如我迷路了,他们和我语言不通,或者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走,但他们会恨不得领着我,或者一直和我讲啊讲啊,直到我听明白为止。记得刚从中国来到这的第一天,我抱着一大堆东西,买的晾衣架啊,拖把啊,水桶啊什么的,很狼狈地上了地铁。刚上去坐下来,看见大伙儿都朝着我笑。我以为大伙儿和我打招呼,于是也朝大伙儿笑。结果他们乐得更厉害了。
一个小伙子走过来,和我说,嗨!madam,你坐错车啦!我说这趟难道不是去某某地吗?他说,是的,但是你坐了反方向,这里是终点。他一边说,一边帮我拿东西,领我上台阶,走通道,过到对面。他并没有离开,和我一起等车。当时我有点警惕,想这个人不会是想偷走我的晾衣架吧?正想着车就来了。小伙子把东西给我放到了车上,然后很有礼貌道了声“Have a nice day! madam!”就转身下车走了。留下我一路羞愧到站。
或许是我的幸运,在这座城市我遇见对我微笑的老人,微笑的警察,遇见喜欢眨眼来与人打招呼的姑娘。大家还会把我当本地人,见面与我贴面亲吻。流浪汉见到我,像见到家人般哗啦哗啦越说越快。还有人找我问路,问我根本没有去过的路。
那时候,我每天像打仗一样穿梭在地铁和办公室之间。有趣的是,地铁里表演的乐手每天都不同。我在人群中飞快地走,身后的乐曲似乎在喊加油或为我伴奏。遇到过一个弹吉他的,带着一顶好看的草帽坐在一条船里。那船上有一面巨大的白帆。还遇到过长得像天使的歌手,她的歌声使人快乐。
周末,我会和朋友们汇合,从城里出发,开车二十多分钟到附近的小镇。时间在那里好像一下子变得更加慢了。劳伦斯河边上,到处可见油画般的树林。在一个不大的公园里,松鼠们跳来跳去,苹果树落下满地的红苹果。如果喜欢,又有时间,可以在小镇任何一家小店坐上一整天,发呆,写作,画画,聊天,咖啡便宜,空气非常新鲜。
在这座古老又略带陈旧的城市,第一次见识了积雪及腰的冬天,也深爱上这样的冬天。一件羽绒软外套,一顶软帽子一副手套和雪地靴,就能助我穿过冰天雪地,抵达宽阔温暖,灯火通明,欢腾热闹的地下之城(Underground City)。即使从未用过雪铲,也似乎得心应手,欢天喜地。
无数个寒冷的日子里我在黎明时刻醒来。冬天漫长的是黑夜,天亮总是很晚。清晨在餐桌前吃面包,香肠鸡蛋,喝咖啡,透过落地玻璃看院子里随处乱走的松鼠在觅食。听着房东在隔壁用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与家人谈话,想着自己终日讲着大约可以称为古怪的英语,“亲戚”们居然全都明白,真开心。
某天偶然路过一家古董店,橱窗里面的一张明信片吸引住了我。我站立着,看着眼前明信片里的女人,感到那么熟悉。店里正在放着古老的音乐。仿佛有人在黎明前的山顶唱歌。歌声穿透时空触动心灵深处,似乎在述说着与我有关的过往。那一刻莫名泪流。
如此幸福,在这座城市,我获得过无数个诗意瞬间:在一个刚出生的小宝纯真的笑容里,在一位老人需要我搀扶着他才能走到地铁口的臂弯,在一张手绘风格的甜甜圈广告上,白茫茫雪地上缓慢行驶的大巴士,清脆悠扬的古老教堂的钟声,纷飞的金黄色落叶,甚至,交通红绿灯照耀的一块冰面上,随时随地,诗意像美好的精灵,跳出来和我打招呼。她说:这里曾是印第安人的家。
嗯,天性中有着浪漫情怀,注重内在精神多于外表,有点腼腆,有点距离,却又充满了热情与骄傲。这,大约就是我心中的蒙特利尔“亲戚”,已好久不见。十分思念。@*
——转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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