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十五年(1750年),官府库房里的玉器遭窃,衙门急忙招来看守园林的仆隶户,一个个进行调查。
这天,审问官审讯到一仆隶户的主人常明。常明回答审问,说着说着,突然变成了一个儿童的声音说:“玉器不是他盗窃的,人却是他杀的。我就是那个被他所杀的人。”
这离奇的现象,弄得审问官太为惊骇,将案子移送到刑部,由当时江苏司郎中纪容舒与刑部主事余文仪,接手此案。
常明被带到了堂前,纪容舒与余文仪审问道,“你有何冤屈?”
附身常明的魂魄回答:“我叫李二格,今年14岁,家住海定,父亲叫李星望。”接着便娓娓道出自己的遭遇。
前年元宵节,李二格跟着常明去看花灯,回程路上,常明趁夜深人静,调戏了二格。二格大惊,极力反抗,他对常明说:“我回去要告诉我父亲!”常明一听,担心事迹败露。
“常明就用衣裳把我勒死了,然后把我的尸体埋在河底下。”二格魂魄接着说,“我父亲怀疑常明把我藏了起来,就告到负责京城治安的官员那儿了。”
案子移送到刑部后,却查无常明犯案的证据,审讯官就另议缉捕真正的凶手。
从此以后,二格的冤魂就跟在常明身旁。一开始,二格冤魂一靠近常明,就会觉到炽热如火,所以只能远远地跟在常明四五尺之外。渐渐的,二格可以靠近二三尺;又过一段时间,可以靠近常明一尺左右。
二格魂魄说:“昨天因为感觉不到热度了,我才得以附在他身上。”二格魂魄附身常明说话时,常明就像昏昏沉沉、酒醉一样。
纪容舒与余文仪一听,大感奇异,就派人按照二格所说的月份去查阅案卷,果真调出二格父亲当时报案的案卷;接着派人去二格所说的埋尸地点,也挖出了尸体。
二格父亲接到通知,前来认尸,看着尚未完全腐败的尸体,认出是自己的儿子后,二格父亲痛哭失声,“是我的儿啊!”二格魂魄便与父亲谈论家中琐事,都一一详实。
纪容舒与余文仪翻阅案卷,又一一梳理证据后,便大声说道:“常明,你可认罪?”这时,常明忽然像从梦中醒来般。一开始,知道事迹败露的常明,还狡辩不愿认罪。
二格魂魄便又上常明的身,这一鬼一人就辩论了起来。常明眼见证据确凿,无法再掩盖,也不得不认罪了。
负责此案的江苏司郎中纪容舒,即是清代大学士纪晓岚的父亲。纪晓岚将此事写在著作《阅微草堂笔记》。
在这本书里,还有一桩“冤魂”申冤的故事。
假冤魂申冤
这是一桩杀人案,已经过总督唐执玉复查,审结了,凶手为某甲。
一天夜里,总督唐执玉独自坐在灯前,忽然听到一阵微微的哭泣声,这声音又渐渐地靠近窗户。唐执玉就叫来小婢,对小婢说:“你出去看看是谁在哭泣。”
小婢走了出去,突然尖叫了一声,接着跌倒在地。唐总督赶紧撩起门帘,却看见一个满身是血的鬼,跪在石阶下。
唐总督一惊,就大声喝叱鬼。那个鬼就叩着头说:“杀我的是某乙,但县官竟误判凶手是某甲。我的冤仇不能昭雪,我死不瞑目啊!”
唐总督一听,心想确有此案,就对着那个鬼说:“知道了。”鬼一听也立刻离去了。
第二天,唐总督重新提审此案。
唐总督看着众人供出死者的衣服与鞋子,竟然与昨晚那鬼穿的衣服是相符的。就更加相信昨天那鬼所说的:案件是某乙犯下的。于是唐总督就改判某乙为凶手。
原审问官一听,认为某甲犯案的证据确凿,不可能误判,便向唐总督申辩。不过唐总督却一再坚持自己的判决,他认为“南山可以移动,但这个案子不能再改动了”。
唐总督的幕友感到事有蹊跷,就问委婉地询问唐总督。幕友听完唐总督述说昨晚事情的始末后,一时也不知该如何回应。
到了晚上,幕友来到唐总督府上,他问总督说:“鬼从哪里来?”总督说:“鬼是自己来到石阶下。”
“鬼从哪里去?”幕友又问。
“忽然越墙而去。”总督回答。
幕友一听,想了想说:“鬼有外形而无实质,离去时应该是急速隐没,不应该是翻墙而去啊!”
接着,幕友就到那道墙下,又沿着墙,走到外面的围墙下察看。他发现,屋上的砖瓦没破裂,但刚下过雨之后,几层屋脊上都有隐隐的人的泥水足迹,而且一直延续到外面的围墙下。
幕友大喊,“这必然是囚犯买通了身手矫健的强盗干的啊。”
唐总督一听,沉思片刻后,恍然大悟,知道自己受骗了。
第二天,唐总督便按照原本的判决:凶手为某甲,不改动了。唐总督也因忌讳这件事,不再深究。
唐总督只信鬼话勘案,不重证据,差点造成一桩冤案;而江苏司郎中纪容舒与刑部主事余文仪,虽遇灵异之事,仍尽忠职守,最后让一桩沉冤得以昭雪。@*
事据《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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