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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国际儿童人权日 时力、民团吁松绑人民团体法

时代力量党主席王婉谕、台湾小熊教育创办人田韦恩、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杨姿颍、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倡议组组长左欣平11月20日举行记者会。(时代力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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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024年11月20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11月20日为国际儿童人权日,时代力量党主席王婉谕、台湾小熊教育创办人田韦恩、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杨姿颍、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倡议组组长左欣平20日举行记者会指出,16岁青年可以参与政治活动,却无法发起民团,呼吁政府松绑人民团体法,给予儿少结社自由权。

田韦恩表示,他们是由来自台湾各地17名16至20岁的青少年所组成,尽管成员分布超过七个县市,仍然因为不符合成立协会的基本门槛“30名成年人”,而无法在台湾立案成为协会。

田韦恩指出,现行规定限制未成年人合法成立社团,导致青年组织在推动公益时面临诸多挑战,包括无法开设专户管理资金、拉赞助困难以及缺乏正当募款途径,严重影响组织的发展。

杨姿颍以双北高中职学生权益阵线和高雄学生民主联盟为例,这些团体致力于促进学生权益,与许多现有人民团体的运作并无不同,然而,由于团队成员多为未成年人,无法满足法律对人民团体发起者成年资格的要求,导致这些团体无法正式成立为人民团体。

杨姿颍表示,各地也有不少由高中生发起的学生联盟或阵线,如地方性的学生权益组织,积极关注校园民主及教育等议题。然而,现行法规让这些充满公民意识的学生团体无法在法律的保障下运作,与政府提倡的青年参政、校园民主等政策形成矛盾。

左欣平提到,《儿童权利公约》第15条清楚保障儿少享有结社与和平集会的自由,除非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必要理由,不得加以限制。她引用联合国儿权委员会的观点指出,结社与集会权应无年龄或成熟程度的限制,以充分保障儿少透过结社表达意见的权利。

王婉谕指出,《政党法》规定,16岁以上的国民即可自由加入政党;但《人民团体法》却要求人民团体的发起人须为成年。意味着16岁青少年可以入党参与政治活动,却无法自主发起人民团体。显然立法上有相互矛盾之处,呼吁立法院各党团尽速提出修法并完善政策的配套措施。◇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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